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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年改釋憲案 大法官做迎合小英解釋---吳斯懷

2019/08/2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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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懷專區)軍公教年金改革釋憲案結果出爐,大部分合憲(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等都合憲),兩條違憲,部分不違憲但應修正或改進!聲請釋憲是人民為保障憲法權力之最終途徑,百萬軍公教不服蔡政府所修惡法,提出釋憲聲請就代表人民對政府已經失去信任,大法官做出這樣的憲法解釋,如同打開摧毀憲法的潘朵拉盒子,必將後患無窮,憲政秩序的穩定性與憲法正義、維護人權的公信力完全崩毀,從此社會動盪將成為常態。 

看看蔡政府歡欣鼓舞,額首稱慶的樣子,拿到大法官解釋年改合憲的尚方寶劍,如同拿到合法保單,從此以後光明頂上,拔劍四顧心茫茫,天下武林誰與爭鋒,愛砍誰就砍誰,高興什麼時候砍就什麼時候砍。我勸告小英們,不要高興太早,原來百萬軍公教還有最後一絲寄望,期待大法官們能以憲法高度來解決政治問題,但是這種司法為政治屈膝的結果讓人民最後一點希望破滅,未來這些憲法基本原則「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等」都可以棄若敝屣,九合一選舉翻盤的不滿與怨恨再次凝聚,當人民被逼到牆角,還能有什麼方法生存下去?古時候是揭竿而起,流血革命,推翻政權;民主時代是選票決定未來,連大法官解釋憲法都厚顏只為政治服務了,人民必然會做出正確明智的抉擇,只有讓民進黨下架,才有機會撥亂反政。
冗長的釋字七八一、七八二、七八三號解釋文在大法官會議官網上可以詳閱,拗口的法律術語,專有名詞,一般社會大眾不容易看的懂。淺白的說,大法官的職掌專司解釋憲法,必須超越政治做出符合憲法的公正解釋,不評論政策的好壞,只論是否合乎憲法原則,是否合乎憲法正義,是否合乎維護人民權益旨意,好的政策未必合憲,壞的政策未必違憲,政策好壞是行政部門、國會立法的責任,是人民選出來的執政黨推出的政策,不是大法官的責任,人民覺得政策不好,四年一次由選票決定。但這次釋憲結果讓人民徹底醒悟了,仔細閱讀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內容後,讓我們質疑某些大法官的道德勇氣?風骨氣節?法學素養?拋棄了人權捍衛者的職掌,解釋文結果得不到人民信賴,讓人民唾棄。去年司法院舉行「釋憲70週年」慶祝大會,翁岳生前院長特別提醒,大法官有一個不能替代的角色,即大法官是人權的捍衛者,期許大法官做成解釋結果能得到人民信賴。
這次軍公教年改釋憲案,大法官共做出二十八件意見書,其中協同意見書有九份,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八份,不同意見書有十一份。謹列舉部分不同意見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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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湯德宗寫了五十七頁不同意見書,轟政府「得不償失」,抨擊三起年改釋憲案的審查過程,是「不堪回首的審查程序」,包括「受理與否」標準一變再變,密集開會,空前絕後;沒有思辨對話,何來合議審查。難得偶有交鋒,眼看將峰迴路轉,便有高亢激昂陳詞:「那國家就是沒錢了嘛,能不砍軍公教人員退休金嗎?不然該怎辦?你們告訴我!」如此熱切的「愛國」心,能聽得進不同思考的逆耳忠言嗎?痛罵「公共支出所涉及的各種舞弊(貪腐)與浪費,才是造成國家財政危機的罪魁禍首」、「年改的真正動機,應是政府不願意再花這麼多錢來照顧(養老)軍公教退休人員!」「不應污名化十八%優存」,批評年改釋憲文是「似是而非的繞口令」。
大法官張瓊文在協同意見書中,則以日本電影《楢山節考》情節為例,質疑如果衰老成為一種原罪,犧牲成了老人家唯一的宿命,年長者如何自處?「政府欠了受改革不利影響之軍公教一個道歉」。
再論,基金破產不等於國家破產,農保已經破產假裝看不見,勞保最快破產不敢處理;年改三法都設有「最低保障金額」,(即俗稱的「樓地板」),但是「多砍、少不補」的邏輯合理嗎?不得民心的立法,未必違反憲法,但政府失去人民的信任,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提醒大法官們,三分之一立委連署,代表台灣三分之一的人民,大法官們依然以「政治正確」,面對子孫,面對自己的良心,面對人民,面對歷史?中華民國有史以來,從未看過大法官們自甘墮落到以政治顏色自我標記。「政治正確」到忘記職守,這是「法匠」思維或是戀棧官位?平民百姓都指著大法官破口大罵,你們甘之如飴嗎?民進黨顯然深信,「他們認定所謂的正義可以走在法治前面,可以超越憲法。」請問大法官們,夜深人靜時捫心自問,你們睡得安穩嗎?

全國民眾醒醒吧!明年蔡政府若繼續執政,她就有法律支持,她可以把軍公教年金再往下砍,也可以藉口退撫基金瀕臨破產,隨時提高軍公教人員繳費的金額。這三個解釋文,給了蔡小英,更方便揮舞的年改大刀,政府想砍向什麼,就砍什麼。明年1月11日一人拉十票,讓蔡英文下架,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才得以恢復,中華民國才有未來。

吳斯懷108、8、25

(編按:15位大法官,馬英九時代提名的8位,蔡英文提名的7位。但馬英九提名的人藍綠各半.蔡英文提名的7人則全綠。
15位大法官,必需要有2/3即10位大法官同意,才能通過解釋文。本解釋案蔡提名的7位,許志雄 張瓊文 黃瑞明 詹森林 黃昭元 許宗力 蔡烱燉,一律投同意票;馬提名的4位偏綠者,羅昌發 黃虹霞 蔡明誠 陳碧玉,也投同意票。只有4位,湯德宗 林俊益 黃璽君 吳陳鐶,提出不同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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