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才對蔡錦隆告公督盟妨害名譽的官司做出公督盟不起訴處分的宣判,現在又接到蔡錦隆再一次告公督盟,這次的案由是「偽造文書」!這已經是針對同一次案件蔡錦隆委員的第三次提告!
近期也將有兩場官司即將展開,首先登場的是公督盟與蔡錦隆委員的民事官司,將於10月20日下午2時10分於台北地方法院開庭。而偽造文書的官司則於23日上午9時30分易於台北地方法院開庭。
一次又一次的案件以及從刑事告到民事的結果,充分都顯示出蔡錦隆委員反改革的思維及財大氣粗的態度。在國民黨新主席剛上任及改革之際,希望國民黨可以約束一下黨內的委員,別讓反改革的思想主導了國民黨的進步及求新。
為何蔡委員一而再再而三地告公督盟?蔡委員到底在想什麼?儘管蔡委員在第一會期被列為待觀察名單,但是第二、第三會期的表現就有很大的進步,公督盟也給予相當程度的肯定。
立法委員身為公眾人物,所涉問政表現復與公眾利益攸關而為可受公評之事。並且立委是人民選出來的,受到人民的監督是天經地義的事。被人民評為表現欠佳的立委需要做的是虛心地接受這個事實,並且在往後的任期裡奮發向上,而不是一直在名次上做文章或浪費司法資源!
公督盟肯定蔡委員在第二、第三會期所作的努力,也希望蔡委員可以不要停留在第一會期陰霾中,在往後的會期裡克盡職守,不要再把時間花費在無謂的司法官司上了!
【本週出庭預告】
10月20日(二)14時10分民事官司出庭
10月23日(五)09時30分刑事官司出庭
附件:公督盟官司一覽表
1.陳根德:不滿會議延誤的計算結果,提告妨害名譽,2008.09.30不起訴處分
2.邱毅:不滿第一會期評鑑的結果,提告妨害名譽,2008.10.20當庭撤告,不起訴處分
3.蔡錦隆:不滿第一會期評鑑的結果,提告妨害名譽,2009.09.24,不起訴處分
4.蔡錦隆:不滿第一會期評鑑的結果,提告民事妨害名譽,求償165萬又1元,審理中
5.蔡錦隆:不滿第一會期評鑑的結果,提告刑事偽造文書,審理中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新聞稿(200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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