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災後重建過程中的原住民主體
原住民部落組織對於莫拉克災後安置重建的十點訴求
日期:2009/ 9/9(星期三)
時間:10:00~12:00
地點:屏東縣瑪家鄉北葉風景 原住民文化園區
從風災發生至今,政府迫於民意與媒體的壓力,要求行政機關加速災後重建工作,例如:立法院一週內通過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七天內受災區原住地環境調查報告、慈善團體和政府倉促推動永久屋和遷村,強迫災民在身心尚未安頓之下作出決定,凡此種種,造成災民的二度傷害,更無助於部落的重建,我們極為憂心在此粗糙的重建政策下,原住民文化與部落傳承將遭遇更大的斷裂,山林國土的保育也未能具體落實。
政府的效率和善意,反倒成了對原住民族的永久傷害。
我們非常感謝許多慈善團體及國人在災難後所提供的各項協助,但誠懇的呼籲:災後的重建必須真正傾聽部落族人的聲音,以下是我們共同的訴求:
一、 政府需對重建過程分期有明確規劃,勿混淆短期安置、中期安置及長期重建等不同重建階段,不正確地期待用「效率」解決所有重建問題。
二、 重建條例相關後續施行細則制定過程公開化。
三、 中央政府與地方縣市政府與族人自治組織參與製訂八八水災原鄉地區重建作業規範。
四、 中央政府與縣市政府之八八水災重建委員會應公開邀請在地族人自治組織共同組成環境探勘小組,並透過網站與媒體公告目前探勘進度與安全狀況說明,並以會議紀錄公告之。
五、 政府探勘部落之餘,應盡速搶通道路和橋樑並隨時監控由政府外包之廠商進度落實重建進度。
六、 政府針對受災地區之水電,儘速提出解決方案,協助受災地區之原住民族人,回到原居部落,檢視其受災土地、建屋及其他財產,以便進行家園重建之準備。
七、 在受災部落未完成就地重建或移地重建前,政府應擬具完善的中程安置計置,讓族人在具有生活、教育、社區機能、生計的穩定環境下,得以細膩的推動部落重建方案。
八、 政府必須在資訊完整、即時公開的前提下,讓部落族人與自治組織有足夠的時間充分討論、形成共識,由部落自治組織擬出部落中長期的重建方案,而後由政府協助整合國家資源協助其完成。
九、 部落形成共識之際,政府及慈善團體應暫緩要求個別族人匆促決定租屋、購屋、組合屋等安置方案,以及片面性地調查其遷村意願。
十、 若有遷村之決議,必須建立在部落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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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影片,原民嗓聲較大可清晰聽聞,也較有肢體動作。而慈濟師姐因背對攝影機,所言內容聽不清楚,使觀眾只聽得原民意見而未能得知慈濟師姐所言,形成片面傳達,此影片應加上雙方所言之字幕,以保公正公平。
本人將電腦音量擴大,聽見慈濟師姐所言內容大致是:傾聽原民疑問,委婉說明基於安全考量,希望原民考慮是否遷居山下,並無強迫言行,也無反駁或阻止原民發表意見,客觀而言,談不上強力"勸說",只不過是相互討論溝通而已,PeoPo記者下標題有所偏頗,
且螢幕顯示意願書時,用斗大文字標明<慈濟第一版意願書......慈濟第二版意願書......>錯!意願書從第一版到三版都是由政府單位所擬定,其他慈善團體一樣用這份,只是單位名稱...等等依不同慈善團體作修改。
PeoPo記者不僅於相關基本知識有所錯誤,並且運用主觀標題與螢幕文字效果使觀眾形成負面印象,失之客觀,有刻意主導觀眾觀感之嫌,極不可取!有待反省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