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震怒】落跑、違法立委還我錢來!
社運團體下週將赴立院抗議要求修改選罷法!
才一年九個月,保守估計國庫已經花費五千多萬元舉行立委補選,這些都是人民血汗錢。粗估年底縣市長選完,加上一些賄選官司立委定讞必須補選的立委,國庫保守估計又將花上億元補選經費,立委職位已經淪為政治人物的跳板。
公督盟已經發行了80期的「監督國會」週報,在第80期完成出版同時,台中高等法院於10月9日判定江連福當選無效,江連福是國民黨籍,由台中縣第三選區選出。台中縣中選會表示該選區將在三個月內補選立委。江連福的當選無效是繼李乙廷及張碩文之後,本屆第三個因賄選官司判決當選無效的立委,同時也是國民黨的第三人!
第七屆立委上任才經過一年九個月的時間,就已經有立委改變,其中兩名為不分區,為區域立委。而區域立委改選的比例高達百分之七!
立委補選人民荷包大失血
第七屆立委從上任至今,已有七名委員產生異動,包括五名區域立委及兩位不分區立委。不分區的部分由政黨比例名單遞補,所以沒有牽涉到補選的問題。但是另外五位區域立委,卻讓國家多花費鉅額經費進行補選。
以已經補選完畢的三場選舉來看,加上選舉補助款,三場的選舉就已經花掉了國庫五千兩百萬元。若再加上當選時,當選人每票補助30元的選舉補助來計算,四位當選人就領走國庫9,226,320元了。以目前的單一選區來說,每一個立委的離開就必須再補一位新的委員進入該選區,而為了補這個空缺,國家就必須再另外支付一筆額外的費用!
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
當人民酒駕、交通違規或違反任何法律時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處罰,沒有一個人可以逃過,但相反的,當立委違反選罷法時頂多只是被去職而已,這樣做公平嗎?這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法律,難道不需要修改嗎?並且該委員的選舉補助款也不用繳回,天下真的有這麼好的事?
本聯盟嚴正地呼籲立法院應該修法,規定這些中途離職或被判當選無效的立委,繳回選舉補助款。因為那些人已經不當立委了,並且有負於當初選民給予的付託,因此,應該不能再擁有那筆選舉補助。在這個國家債臺高築的今天,請立委諸公們為人民省省荷包,不要讓國家多花任何一毛冤枉錢!
社會撕裂的痛將由誰來撫平?
此外,每一次的選舉除了國庫付出鉅額的選務經費之外,整個國家也會付出龐大的社會成本,舉辦一場選舉社會也需要付出極為龐大的社會成本,包括選舉文宣所製造出來的垃圾污染,造勢時的噪音污染、空氣污染,以及政客操作選舉時所造成的族群的裂痕等。這些選舉所造成的傷害,也許不是像選舉經費或補助款一樣,可以用任何數字精確地表達出來,但是這些傷害都是無法彌補的。
縣市長年底選完後 立委又要大改選?!
接下來將會更有七名立委(張花冠、翁金珠、涂醒哲、吳志揚、邱鏡淳、翁重鈞、黃健庭)即將投入年底的縣市長選舉,其中有兩位(翁金珠、涂醒哲)是不分區立委,七位為區域立委。據了解國民黨將要求轉戰年底縣市長選舉的立委,須先辭去立委職務,若屬實,則又有四個選區的立委將進行補選,又加上一席合併與縣市長一起選的南投第一選區的席次,在未來,就有五席立委將補選。當然,若這些立委都能選上縣市長,那改選的人數就更可觀了!
以最大的數字來看,到了明年,也就是第七屆立委滿兩年之際,就有十名立委改選,改選的比例佔總區域立委的百分之十四,還不包含不分區立委的部分,若再加上不分區立委,改選的人數更達十四人!
立委諸公應堅守崗位
本聯盟深切地期待立委諸公們可以專心於自己的職責,不要「吃碗內,相碗外」,否則一直不斷地改選,一方面國家社會必須去承擔那些無謂的支出,一方面改選之後,政策、政見也無法連貫。因此,本聯盟呼籲,立委諸公們好好地專心自己的任務吧,不要再覬覦其它的職位了,做一個認真專業且負責的立委,才是你們應該做的事,其他的事就交給別人做吧!
表格:已補選與遞補立委、將補選立委、參與縣市長選舉的立委
請上網「監督國會」週報第80期 下載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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