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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事件頻傳 立院修《兒少法》

2019/04/28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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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NS.

 

標一:預防兒虐事件  立院修兒少法

孩童開心玩耍,歡笑聲不斷。身心健康是兒童發育中重要的一環,不料台灣近年兒虐事件頻傳,不論是托嬰及幼兒機構,甚至是和孩子最親近的家人都可能成為對其施暴的加害者,釀成悲劇,引起社會撻伐。

為預防兒虐事件,立法院在上個月29號三讀通過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

CG(0:24~0:35)「兒少法修法重點」

包括明定托嬰中心應加裝監視器、司法及早介入兒少保護案件調查程序以及建立6歲以下兒童死因回溯分析等。

 

標二:兒虐案羅生門  監視畫面成關鍵

有鑑於許多兒虐案件沒有錄影存證,最終成為羅生門,因此有立委認為,托嬰中心加裝監視器能有效預防兒虐事件的發生,且行政機關應給予補助;不過兒少促進團體則表示,比起加裝監視器更重要的是加強對托嬰中心的審核及管理,才能減少兒虐情形。

社環會召委徐志榮特助丁旗源:「我們不能只有用我們城市的,住在城市裡面的觀點,你要想到偏鄉、離島。」

「透過一些補助的機制啊對不對,對離島  對偏鄉,你是不是那個衛福部有些補助的機制可以去處理。」

 

標三:補救措施效益低  應加強源頭把關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 葉大華:「主管機關也要加強,對托嬰機構的管理跟定期的抽檢,會比你加裝監視器,事情爆發了再來做檢討要好。」

 

標四:加強兒少保護  司法提前介入

CG(01:28~01:40)「歷年兒虐案件通報數」

根據衛福部統計 2017及2018年,光是「家內兒少受虐人數」就達到四千一百多人,因此此次修法中規定司法應及早介入兒少保護案件調查程序,當社工發現兒少遇到危急狀態時,可以直接報請警檢機關強制介入處理,強化辦案效率。

立法委員(民) 李麗芬 :「過去會覺得兒虐是社工的事啊,現在會覺得說我們警察我們檢察官也要一起做,所以那個就是一個觀念一個價值的一個改變,那我覺得這樣一個改變,一定會讓我們在兒少保護這個部分做的更加好更加完備。」

 

標五:比司法更前端  落實社政教育

司法及早介入兒少保護案件調查程序,可以強化社會安全網中社政及司法的橫向聯繫,不過司法介入兒虐案件已屬偵辦程序的末端,因此法務部檢察官認為要落實兒少保護,應該從前端的社政及教育面做起。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 蔡沛珊:「當案子進入司法這個程序,它已經是整個程序的末端了,基本上我們要處理,就是以一個犯罪行為,所以表示理論上已經有一個兒少受害在先。」

「但是前面的話,社政、教育端的力量是很重要的。」

 

標六:啟動兒童死因回溯  盼降低死亡率

另外,條文中增訂的「六歲以下兒童死因回溯分析」是參考世界各國的調查機制,藉由科學性的審查及資料收集了解兒童死亡的方式及原因以有效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立法委員(民)李麗芬:「六歲以下的兒童的死亡我們來回顧,然後他們現在就是有那個專家他們會去一一檢視每一個兒少死亡的案例,然後去找出可能的死亡的原因,然後再來就是說,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死亡。」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 蔡沛珊:「英國、美國、澳洲、紐西蘭跟日本,他們已經施行這個制度很多年了,那他們的成效也都不錯,依照相關的統計資料顯示,其實他們可以降低大概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的死亡率。」

 

標七:兒少福利資源少  照顧者缺乏教育

針對加強兒童福利,兒少促進團體認為,由於政府投入的資源太少,造成兒童安置機構人力不足,生活環境不夠完善的情況下,往往會對孩童造成二度傷害,因此呼籲政府積極給予協助。立委也強調,政府應加強對推動兒同照顧者的教育,不論是教師或是家長都應該有兒少保護的觀念。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兒童福利這一塊,我們發現政府投資得非常非常少。」

「老師啦照顧者,這個就是有賴政府要多多地去推動,告訴更多的大人,就是我們一定要去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優先,去做任何的決定。」

立法委員(民)李麗芬:「各縣市的家庭教育中心要發揮功能,例如說如果裡面有專業的輔導人員的話,有社工、有諮商師提供這樣的一個服務,然後如果說我們的爸爸媽媽有這樣的需要的話,就可以來這個地方得到協助。」

 

標八:全面保護兒少  下一步修《刑法》

此次兒少法修法,只是兒少安全保護的第一步,如何落實才是各界關注的焦點。未來立院擬定修正《刑法》中關於殺童、虐童加重刑罰的相關條文,希望藉由《刑法》與《兒少法》雙管齊下,終結兒虐悲歌。

 

採訪報導 陳又齊 黃瑛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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