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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陪審團的實務操作

2019/04/0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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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四季民主‧公民星期二」系列講座,於4月2日第三場開講。本活動由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與台灣陪審團協會,三會聯合舉辦。

 

本場邀請到司法改革重中之重的大將--張靜律師,他曾是法官也是檢察官,曾任立委國會辦公室主任、中華國家法治改造促進會,以及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也擔任過國是會議的委員。今天的參加者,來自各行各業,也有退休法官和律師,也有80歲老先生,更有人從高雄專程來參加。大家都對台灣民主的進步和司法的改革抱持著相當大的期待與熱情。張靜律師以他的法律上的專業,向大家說明,為什麼台灣需要陪審團,以及整個陪審團的實際操作。張律師給我們學理上的知識,也輔以自己的工作經驗、台灣司法遇到的實際困境來解說,更搭配他在和到美國、澳洲等地,至當地參訪陪審團的經驗,提供給我們很多實際解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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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提到,審制度自12世紀起源於於英國,其本意就是公民審判團。陪審團由12名公民組成,從民眾當中隨機挑選若干民眾進行篩選,委派經過篩選後之人民擔任刑事案件或是民事案件之陪審員,其工作是獨立於法官對案件事實作認定。陪審團能降低法官個人的誤判、減少冤案,也可以防止貪污貪官、恐龍法官、打手法官和檢察官等,而未來政府也將施行「參審制」與「陪審制」併行6年。

 

最後Q&A階段,張律師進一步說明,台灣的司法制度從過去以來,有許多的冤案,激起許多的民恨與民怨。而「陪審團」制度的基礎,正是建立於不信任權威、防止執政者濫權、反對當權判制度,而設置的。所以很適合台灣的社會與民情。反之,所謂的「參審制」和「國民法官制」則是建立於相信執政者、司法權,並鼓勵與他合作的制度。

 

有人提到台灣公民素養和專業需要持續提升,才能跟得上民主的進步與司法的改革。張律師補充說:「人設計的制度不可能完美,民主制度也不可能是完美的,但我們盡量找缺點最少的。」這就是張律師為何致力於推廣陪審團制度的原因。本場次在張靜律師循序漸進地教導中,闡明了在場聽眾們的疑問。

 

歡迎收看本場次直播:

上半場https://www.facebook.com/justice.needjury/videos/2205618563084769/
下半場https://www.facebook.com/justice.needjury/videos/1228321523959355/

 

下個場次,第四講(4/9),我們即將邀請到公民參與協會的理事長--何宗勳,帶領各位了解台灣各縣市公民參與情況。在公民社會的時代,強調開放政府、公民參與趨勢。我們可以透過,關心共同議題的專業民間團體,從他們向政府所提出的訴求、政府的回應,在許多層面上來檢視政府「公民參與」機制之健全暢通與否。透過健全「公民參與」更可以讓政策制定更為完備,政策的制定、法規、預算與能否落實是關鍵,而源頭政策制度更是根本,公共政策社會是才能符合社會大眾期待。

【四季民主.公民星期二】第4講:檢視各縣市公民參與情況
【時間】4/9 (二) 19:00~21:00
【講師】何宗勳(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執行長)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35號八樓之三(捷運善到寺站6號出口)
【報名】https://goo.gl/forms/3wuaa817gXO6evj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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