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新條款惹議 租賃業抗議不斷
NS.汽車聲
標一:Uber新條款惹議 租賃業抗議不斷
記者陳慕珊:「記者現在所在的位置是世新大學附近的巷弄,打開手機App,輸入目的地,就能輕鬆叫車 。」
然而這款叫車服務恐怕要消失了,交通部將在四月,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一零三條之一,規範 Uber及小客車租賃業以時計費且不得巡迴攬客等,引起租賃業者與Uber司機的不滿。
Uber司機 江先生:「所以說如果真的修法的話,我們Uber只能一次只能接一個小時,應該就不會繼續在Uber這個地方工作。」
標二:交通部保小黃 計程車業否認此說
這項規則不經讓許多消費者質疑,交通部是否有意偏袒計程車業者。而小黃業者則表示Uber快速竄起,主因在於低價競爭,也指控Uber利用媒合平台的名義,來行使運輸業。
中華民國計程車派遣產業發展協會 曾弘義 秘書長:「Uber現在的問題就是他藉著政府給他的一些法規上的寬容然後把它拿來做簡單來說,假租賃真載客。」
標三:租賃業怒並非修法 而是「設法」
同時小客車租賃業者表示,若Uber違法,為何不直接取締,更強調Uber隸屬於經濟部而非交通部所規範。
新北市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 林進良 理事長:「不能因為不管Uber的問題或是計程車的一個陳抗,你來用法來限縮本業在資訊平台方面上面的一個發展。」
這項條款嚴重影響Uber業者,也挑起了與計程車之間的對立,如果交通部沒有辦法改善,取得兩方的共識,小客車租賃業者也將上街捍衛他們的權益。
記者陳慕珊 劉力嘉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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