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法官信守承諾善盡調查證據之職責,小林村案
公民記者:朱水文
小林村案律師團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上午09:30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門口(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呼籲法官善盡調查證據之職責,遵守民事訴訟法關於證據的規定,並信守先前之許諾,傳喚專家證人到庭作證釐清案情,並以昭司法之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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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龍律師表示八成民意不相信司法,就是因為有這種審判程序草率,拒絕傳訊專家證人,不遵守證據法則,不盡調查能事,不查明事實真相而草率審判的法官,呼籲法官遵守先前承諾,傳喚小林村案專家證人到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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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莫拉克風災造成高雄小林村滅村,造成381人死亡,16人失蹤,至少約有400位村民死亡,乃一重大死亡之社會矚目案件,能夠了解案發當地之地質水文情形,對於事實釐清及責任歸屬至關重要。本案前一二三審,完全未傳地質等專家到庭,也未針對本案為鑑定,審判過程草率到極點。嗣後災民訴請國家賠償。本案上訴經106年最高法院判決部分駁回(確定),部分廢棄發回更審,現進入更一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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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於106、107年兩次庭期,已由受命法官及兩造律師達成共識,且由法官同意傳喚曾經於風災前後研究小林村地質水文之專家證人到庭作證以釐清事實,甚至已討論到傳5位專家證人人數、問證方式等具體細節,也發文請5位專家證人問題及回覆準備的意見,已經做好傳訊的準備。然而,僅短短數月後,本案受命法官竟又改口不承認當時之共識,拒絕傳喚專家證人,前後變化之大,令人瞠目結舌。
高雄高等法院如何維護管理?另一大廳前的天花板長了蜘蛛網,燈座也消失,如何點上光明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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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口的磁磚也脫落,停車場突出的鐵塊恐有傷人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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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圃的垃圾及菸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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