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信箱/問與答:市政府社福是為誰服務?(廣慈綠鑽森林公園系列報導二十七)
在做紀錄片訪問福德平宅居民時,知道居民被迫搬遷之無奈與辛酸。詳請瀏覽
臺北市政府BOT開發,安置福德平宅居民方式大公開(綠活系列二十七)
看到廣慈BOT開發案資料第二期土地交付時程為民國100年6月,聽到住民說大部分都被要求98年底搬走,想到請問政府搬遷時程,但政府答覆說沒有計畫時程,和居民所言有很大差異,但至少有實際搬遷時程,政府沒有應答。我已請市政府再次回復。
1. 政府在對住民的說明會上說會有妥善的安置,但實際情況是強制搬遷,真是讓人遺憾。
2. 弱勢低收入戶居民搬出去如非住平宅,租金不斐,政府預計99年底淨空,為何不讓居民住到99年底,現在已不到20位仍在平宅。
且政府讓自己有半年時間辦理殘值變賣及建物報廢,更讓人不可思議,請問這些殘值究竟有多少收益?而浪費的是弱勢居民住的權益!!!到底是給弱勢團體爭取多一些住的時間重要,還是回收殘值重要???
我直接問「請問平宅住民有沒有被要求在特定時間遷出福德平宅?」我在等政府答覆。
附錄一:
市長信箱案件第一次回覆
Mayor's Mailbox Enquiries Response Email(MA200908200144)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福德平宅住民搬遷時程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廣慈BOT案第一期土地(廣慈博愛院與福德平宅二棟)已於98年7月中交付,福德二期土地(福德平宅四棟)交付日期為100年6月。請問計畫搬遷時程與實際搬遷時程為何?請以月為單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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