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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聲援翁啓惠前院長 待司法還其公道」 記者會

2018/08/31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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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時間: 2018.8.31(五)下午2時正
地點: 台灣社會議室(台北市青島東路5號2樓之2)
主辦單位:台灣社

主辦人:張葉森社長

主持人:台灣北社社長 李川信

出席者:
台灣北社社長 李川信
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蕭曉玲
台灣東社(台東)前社長 余文儀
台灣東社(台東) 秘書長 洪銓政
台灣北社秘書長 潘威佑
台灣客社副社長 徐國昌
台灣永社副秘書長 洪崇晏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林偉聯牧師

台灣社:「聲援翁啓惠前院長 待司法還其公道」 記者會
https://youtu.be/R09nskoF8Dg

台灣社:「聲援翁啓惠前院長 待司法還其公道」 記者會(相片)
https://photos.app.goo.gl/GXdDGCZo9PuCmokXA

對一個國際聲譽卓著的學者,使用不完整的資訊,驟然控以貪汙罪嫌,給予起訴!這種名譽謀殺、人格抹滅的事情怎麼作得出來?!為什麼?

士林地方檢察署民國106年依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期約賄賂二罪起訴翁博士,控訴他收受3000張浩鼎股票及1500張浩鼎技術股的期約。但是事實顯示,3000張是翁博士以家庭自有資產認購,金流毫無問題;1500張更僅是同案張念慈的「想法」,從未存在,翁博士更從不知情!

這些事實與相關法規,在偵查過程本即可釐清,為何要讓翁博士長期承受此等沉重精神折磨和侮辱?為何要浪費龐大國家資源加以起訴?

浩鼎案初起時,尹衍樑就說他一直不解,他可以合情合理合法的送翁啟惠3000張的10倍,翁卻不要,「後來何必花錢買?」再者,2014年翁博士將他持有的17項專利捐給中研院,其中僅一項醣分子專利轉給醣基公司,中研院即可獲得潛在利益約180億!這些事實,清晰呈顯的是翁博士一心只想貢獻台灣的人格!他怎可能是個貪污的人?!

整個浩鼎案的發展和審理過程中,檢察官起訴理由前後不一致、所提證據的粗糙失序等等事實,真的是要讓我們和翁博士向該案的檢察官們請教同一個問題:「假如不是翁啟惠,會這樣相待嗎?」

 

翁啟惠痛陳:這塊土地我愛的最深,卻讓我最慟!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8-28/13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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