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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例假日也受理民眾申請權利書狀補(換)發登記 【轉貼】

2009/08/20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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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例假日也受理民眾申請權利書狀補(換)發登記【轉貼】 
 
 日期: 2009/8/19 發佈人: 新聞行政科 張淑麗 發佈單位: 屏東縣政府
 屏東縣政府因應莫拉克颱風來襲造成災害,協助災後復原,縣內各地政事務所自8月16日起,於星期例假日期間早上八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派員輪值,受理民眾申請權利書狀補(換)發登記、地籍謄本、圖冊核發或閱覽地籍資料等服務。

縣政府地政處表示,為減輕受災民眾負擔,於申辦繼承登記、權利書狀補(換)給登記,免繳納登記費、書狀費及書狀工本費;申請人為申請標的之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繼承人或同居一戶之親人申請地籍謄本(含地籍圖謄本),免收工本費:受災民眾因土地流失、建物全倒而申請土地複丈或建物滅失勘測,免收複丈及勘查費。

申請免繳納規費資格之審認,以縣政府公布為災區範圍之土地為主,並請申請人填具切結書,切結確為受災戶為請領相關補助之用,請民眾配合。

為協助災區民眾申請地籍資料或權利書狀補(換)發登記,以利其申辦相關補償作業需要,各地政事務所皆派員至各災區安置中心或鄉鎮(市)公所辦理是項核發或收件服務,枋寮地政事務所於佳冬鄉公所及佳冬農校;東港地政事務所於林邊鄉公所(淤泥清理完畢後即派員駐點服務);里港地政事務所於至三地門鄉立體育館、內埔農工及高樹鄉公所;潮州地政事務所於來義高中及泰武鄉公所;恆春地政事務所於高士村辦公處,請有需要之民眾多加利用。
(資料來源:本府地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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