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回覆綠樹原地保留200棵─ 將繼續溝通─「永續臺北,拯救廣慈756棵大樹」(廣慈綠鑽森林公園系列報導二十四)
政府回應廣慈樹木可以有200多棵原地保留,其他移動而已,對應政府原先規劃公園、第三種商業區、社福設施用地之建蔽率分別為15%、60%、40%,本應可不必將所有樹木遷移,但這是第一次政府具體釋出善意, 還是很高興
但是對廣慈的樹木,對移植後樹木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功能,就大打折扣了。決定還要和政府繼續溝通。
個人對這議題第二次回復是這樣寫的:
請參考公民新聞報導
綠樹原地保留200棵─ 將繼續溝通─「永續臺北,拯救廣慈756棵大樹」(廣慈綠鑽森林公園系列報導二十五)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40942
對貴府三個回覆議見之想法,藍色為底色部分之說明。
希望與貴府能討論出交集。
背景資料:
公園路燈管理處答覆「永續臺北,拯救廣慈756棵大樹」(原報導題目:濫伐樹木可能是水患根源)(廣慈綠活森林公園系列報導二十三)200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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