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陳師孟接受桃園潑漆案青年陳情彈劾[違法失職司法人員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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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朱水文

       2018年03月12日上午桃園潑漆案青年到監察院召開記者會並遞交陳情書,由值日委員陳師孟接見,籲請監察委員依其法定職權,適當行使彈劫權、糾舉權及糾正權,清除檢警系統中的中華黨國威權遺緒,促進司法系統之轉型正義。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漢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該案葉益發承辦檢察官及趙燕利主任檢察官,針對前述所有公務機關及公務人員在慈湖潑漆案大規模拘提偵辦過程中之違法、失職、不當舉措發動調查。

(1)回顧本地戒嚴時代法律尚未有完善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以保護當事人權益,故如美麗島大逮捕中明顯侵犯人權之檢警作為時有所聞、見怪不怪,惟時至三十餘年後2018年號稱已經民主法治的今日,本地檢警之作為仍與當初白色恐怖時期相去不 遠,甚至在法律己其備、規範相關明確程序下,檢警仍明目張膽違法亂紀。

(2)本次陳訴事項係針對訴求「去除支那威權,創建台灣共和」之慈湖潑漆行動,使桃園市檢警在2018/3/5(一)大動作,不惜違反司法實務慣例比例原則嚴重失衡、尤其針對台獨建國主張者執行大規模拘提,時至2018年,無論執政黨為何,至今仍無法跳脫中國國民黨暨中華民國黨國價值觀之桎梏,傾盡體制之力,使用類似按電鈴查水表、粗暴非法拘提、干擾妨害防禦權之行駛、高額保釋金刁難......等手段,以政治犯規格全面追殺台灣獨立建國主張者。慈湖潑漆案拘提過程中檢警目無法紀,多有違反法律規定之嚴重瑕疵,對照社會上一般案件或統派刑事案件之處置方式,差別待遇更是昭然若揭,只要向望台島人民起身對抗中華威權,建立我們新而獨立的公義國家的人,都是中華民國體制眼中的恐怖份子。

(3)以上種種若非中華黨國威權遺緒之未清,即為檢警違法偵查至今仍為司法實務中之慣行一一或以上皆是,無論是何者,都凸顯了現行檢警偵查系統之荒謬,在在彰顯本地司法系統在歷經中華民國七十餘年統治後弊病叢生,亟需轉型正義之困境。

(4)惟獨立建國、轉型正義雖為真正釘根於台灣社會中的人民長期以來之共同願景,一步改變仍有其困難,故台灣人民不應過度自我設限,不排除利用各種可能之方法以期達成有利之改變。

(5)在慈湖潑漆行動本身訴求之外,基於面對檢警系統在司法程序中隨處可見之黨國遺毒,也不放棄與其對抗,始有解開台灣人民腳鏢枷鎖之可能,我們希望藉由監察制度針對本案拘提程序中檢警上述之違法、失職、不當舉措發動調查,並對相關機關、公務人員適當行駛彈劫權、糾舉權及糾正權,清除檢警系統中的中華黨國威權遺緒,促進司法系統之轉型正義。

2. 要求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立即退還非法收取之保釋金

如前所述,2018/3月(一)的慈湖潑漆案大規模拘提事件中,無論是四位自行到案者在 檢察官訊問後遭裁決的16萬保釋金,或是五位遭拘提到案者遭裁決的25萬保釋金,皆有為法律規定,屬承辦檢察官葉益發、主任檢察官趙燕利知法犯法、刻意刁難而非法裁決之保釋金,我們要求立即返還。拒絕讓中華民國檢警系統伺機利用不合理之高額保釋金,作為恐嚇、脅迫、懲罰台灣人民,使其無法展現其獨立建國意志的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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