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林國春議員? 江翠護樹志工隊
江翠國中游泳池及地下停車場興建案三位提案人之一林國春縣議員,於2009.6.28上「江翠護樹志工隊」網站連署並留言,說明興建停車場「沒有急迫性」,且當初提案是「在現今運動場地下停車場增加車位」,表示「不知後來竟被與游泳池共構」,並「已正式公文函請交通局與教育局撤回」。
江翠議樹連署網站:
「2009-06-28 21:34:16
所提江翠國中運動場地下停車位是未來板橋地區發展後可行性,但沒有急迫性,且目前停車位只有五十多位子,將來都市更新後再做還來得及,另外還提八德公園、四維公園、藝文中心、音樂公園等,未來北縣會跟北市一樣,建議民眾少開車,但還是免不了要有停車場,大都會停車場放地下室不佔空間,也可美化都市景觀,將路上停車格多種點樹或花草,綠化環境,生活也可比較愜意。國春」
二十分鐘後,林議員再上連署網站,再次提到「當初提案完全與大樹無關(在現今運動場地下停車場增加車位),不知後來竟被與游泳池共構」。
「2009-06-28 21:54:56
林國春三年來都在環保小組,對於新埔國中、海山國小、莒光國小、縣議會旁等木棉樹花絮會影響學生與居民,建請縣府與公所於開花前三天,派請清潔隊花二至三天時間拍打果實,雖然有些居民要移走大樹,但林議員堅持要保留大樹,找替代方案,為了地球、為了環保,您的努力會有回饋。當初提案完全與大樹無關(在現今運動場地下停車場增加車位),不知後來竟被與游泳池共構,現已正式公文函請交通局與教育局撤回,也會全力保留大樹。 」
志工隊連上林議員的部落格「如意坊」查證,看到類似的說法,甚致提到「正式公文給縣府」「建請將停管基金凍結,移作八德公園」。
(資料來源:林國春議員如意坊)
6.29,志工隊至林議員服務處拜訪,林議員進入縣議員專用網站,印出幾份興建停車場的提案公文交給志工隊,我們可從一份公文裡看到幾項疑點:
(資料來源:林國春議員)
公文上無提案日期,提案人包括「林國春、趙燕昭、周勝考」三位議員,案由確實如林議員所說「為解決板橋江翠地交通停車問題,請縣府研議於江翠國中運動場增設地下停車場。」但交通局回覆:三位議員於2006.11.30現勘後,結論即是「配合江翠國中網球場用地改建游泳池工程,利用該基地共構增建地下2層停車場」。
拜訪當天,林議員口口聲聲說不知「與游泳池共構」,請問林議員是否看到交通局的回覆?至於游泳池,原本交通局計劃將樹林區旁的網球場改建,為何到最後是移除整個老樹林區?難道正如林議員所說:「周勝考議員要把游泳池共構在一起」?
(資料來源:林國春議員)
6.29當天,林議員口頭提到要「凍結預算」並把停車場移至他處,志工隊耐心等候交通局的答覆,結果7.7志工隊由林議員處取得交通局的回覆,內容為:「迄今學校與地方尚未達成共識,本案俟共識達成後,再行辦理後續事宜。」
請問林議員,對交通局這樣的答覆您滿意嗎?
請林議員問問校長每天躲在校長室,不願接受媒體採訪,不願公開與社區居民對話,不願繼續召開說明會,如何「達成共識」?即便6.13召開的第二次說明會,到如今已近一個月,也從沒有人看過會議記錄長什麼模樣?若往後的共識是停止興建,是否如林議員所說:把工程預算凍結,「設計費給他就好」?
(資料來源:林國春議員)
現在,志工隊強烈要求,立即停止工程案的細部設計,依照交通局與教育局的「共識」,儘快召開第三次說明會或公聽會,凝聚校方與民眾共識,而非意圖暗中完成細部設計之後,不顧民意移除老樹林,發包施作工程!
至於趙燕昭議員,請問身為三位提案人的其中一位,您的看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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