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恨裡找到愛” 這是一個多麼美麗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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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臉書轉載2010作家吳淡如的文章:

吳淡如:因為女兒,我才學會純粹的愛 親子天下雜誌 19期2010-12-05作者:李翠卿

https://m.parenting.com.tw/article/5029169-/?utm_source=Parenting.FB&utm_medium=social&utm_campaign=cp-f1-editor-171211

。。。我年過四十才決定要生小孩,整個懷孕、生產的過程都可以說是驚濤駭浪;但其實,我也不想冒著生命危險做高齡產婦啊。只是在我適合生育的年紀時,我身邊沒有夠好的男人、沒有穩固的婚姻,我的內心和我的人生就像是暴風雨中的一條船,隨時都可能滅頂。我對任何的「親密關係」都沒有信心,我根本沒有條件生孩子啊!

小弟的自殺,也是一個讓我對生育卻步的原因。我摯愛的小弟,一個這麼優秀的大男孩,因為被憂鬱症困住了,情關難過,竟然毫無預警就從分手女友家的頂樓跳下來,結束自己年輕的生命!這教我情何以堪……

他走了以後,我無法入睡,不斷做惡夢。辦完喪禮以後,我整整發燒了一個多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有朋友在臉書的留言,深覺其是:
有句名言
“我們都在恨我們所愛的人,愛我們所恨的人”

從前我決不相信!在我開始探索認識“人”之後,我才深深瞭解

“在恨裡找到愛”
這是一個多麼美麗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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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7:6

但如今,我們既然在那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就脫離了律法,結果我們得以按照聖靈的新樣式來服事,而不按照律法條文的舊樣式。

我的理解是我們的至親都用他們的想法綑綁了我們,讀書要出人頭地,連第二名都不能讓父母歡心,使得我們受到要『孝順父母」的乖孩子,最後只能在大帽子下死了。。。所以父母的想法,他們自認為是為我們好,但是卻最終成為枷鎖,就像神聖的律法,最終讓罪得以趁機竄起,兒女受不了父母想法的期待,在期待中叛逆掙扎死去。。。只有在特殊機緣下,轉念能看到父母最終是為了我們好,只是用了我們難以消受的方式,造成我們的痛苦與反叛,就好像律法的頒佈,原來是希望我們有所依循,沒想到最後是大家用著放大鏡來照別人,律法如果只針對自己,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追求,不是對著他人來評斷,不與其他人產生負面關係,其實律法還是挺聖潔的,但是律法和我們的原罪結合,用來分別他人的善與惡,就真是太罪惡了。。。

只有在恨裡找到愛,知道父母也不知道如何作父母,能找到父母愛子女的初心,才能和父母和解,愛我們所恨的人。在基督教裡,就是放下罪的綑綁,重新看到父母的不足及其真實的愛意,放棄和至親的對抗,用溫柔回饋,找到愛,而那個過程就讓我們感受到美好和釋放。

當我們將至親放在頭號敵人和頭號愛人,且劃上等號時,是不是人性和靈性的拉鋸戰?當放棄頭號敵人的稱呼時,就是靈性發光的戰勝時刻。我的婚姻在一開始時,不被看好,父親舉出諸多意見,認為這個外省第二代,只會唸書的嬌嬌女,怎可能進入本省人家庭作媳婦呢?但是結婚半年,老爸完全被女婿收服,視為半子;我的堂親戚也認為沒有做家事的能耐,一定會被夫婿嫌棄。。。但是我倆成功的營造了愛巢,有了自己的避風港,狗窩也可以充滿愛。記得先父20多年前曾經帶一位婚姻出現問題的人,在我家上班空城時,進來視察內務,勸告家務不是婚姻美好的必要條件,不要以這個點來論斷妻子,到現在他們的婚姻還依然維繫著。。。

所以羅馬書的訓諭是不要被自己的想法綑綁,例如潔癖、宗教、甚至是宗教派別等等外在意念,有容乃大,像耶穌基督,連當時人人得以用石頭砸死的人,祂都不定她的罪,我們還有什麼不能容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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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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