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拼臺中市第一處客家伯公文化景觀,石岡區龍興社區總動員
臺中市客家族群大本營之一的石岡區,經過石岡區公所在2013年的田野調查,竟然高達77座土地公廟,過半數以上同時供奉土地婆,區公所更特別製作「伯公地圖」讓民眾按圖索驥。其中,龍興社區擁有6座土地公祠,另有供奉天上聖母,每年陪同九庄媽遶境的龍興宮媽祖廟。龍興社區6座土地公祠中,有一座開基土地公廟,又稱《庄中伯公》,位於本里仙塘坪2鄰的龍興社區活動中心旁,是在地黃姓、管姓、梁姓等客家先民,約嘉慶22年(1817)左右,來到仙塘坪定居開墾時,找了一棵大榕樹(該榕樹現已不存),並在樹下立基三枚石頭,象徵土地公(伯公)作為膜拜對象。到了日本時代,以《福德神》名義將土地公所在土地登記為「祠廟敷地」,如日本昭和15年度(1940)臺灣總督官房會課計所編纂「國有財產書類」的地圖謄本,就有為「祠」的土地公廟。而龍興里舊稱仙塘坪,據說是這裡為平坦之地,附近山崖流出來的泉水,源源不斷流進池塘,可供農民灌溉,當地有紅色泥土,池塘的水就像鐵鏽水一樣,因此當地就叫做「鏽塘坪」,河洛話鐵鏽和鐵仙同音,鏽塘坪後來就變成仙塘坪了。
百年以來,庄中伯公擁有管理委員會,且是當地居民重要的伯公信仰中心,卻因為早期先人不諳法令,在土地公廟管理人過世後,後人沒有辦理管理人登記,近百年空窗期後面臨地籍清理條例,土地公廟土地將被國有財產署拍賣的窘境,後經居民集體強力抗議,認為政府乞丐趕廟公,才將此事暫緩,但是居民仍然放心不下。後來龍興社區理事長廖立卿想要保留土地公廟,找上社區工作者簡宏哲商議,再向庄中伯公說明此事後獲得三聖杯,確認土地公要長留此處後,由簡宏哲先生接下此案,再與廖理事長共同著手進行後續。
簡宏哲先生經過一番文史資料的查看,同時委請中研院研究員李鎧揚先生的協助,發現本地在日治時期為著名之「馬力埔事件」發生地,該事件為1912年總督府欲將台中廳下東勢角支廳下馬力埔、大南、仙塘坪三庄土地內,設置臺灣總督府殖產局附屬高地蔗苗育成園,並將該地460甲民有土地進行收購,其中仙塘坪之33甲將予以隔離,土地將以國外輸入品種進行試種苗圃,不料因當地農民反對總督府收購土地,在馬力埔庄張仁觀、徐石盛、余鮀與大南庄劉長晏帶領下向官方進行抗議,並嘗試提出陳情書給官方,認為此次收購只圖利日人,對台灣人並無益處。為此,總督府調動了憲兵與警察,總共逮捕124位民眾,有58位由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予以起訴,另有2人受傷,2人死亡。該事件被稱為臺灣近代史上首次的農民抗議活動。
另外,最早在祠廟後方有用石頭堆砌而成的化胎,也紀念開墾先民最早奉立的三塊土地公石。化胎上擺有二塊石板,是現今看到最早原廟遺留下來的紀念建材。也是少數將化胎及現有宮廟建物,完整新舊並存的土地公信仰景觀。民國 81 年(1992),由主任委員梁火明等修建委員及眾善信士,再次集資修建為現在的福德祠廟宇規模。後來遭致九二一百年大震,石岡區受災慘重,庄中伯公廟亦受到略損,獲得政府經費補助重修整建與龍興社區活動中心,共同成為綠意盎然的清幽休憩之地。
經由以上的發現,在簡宏哲先生的建議下,建請廖理事長以龍興社區發展協會名義,向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提報文化資產審議,並透過臺中市議員林碧秀的協助,向市議會提案,竟然獲得不分藍綠共同支持,如蘇慶雲、蔡雅玲、江肇國、王立任、謝志忠、張清照、吳瓊華、尤碧鈴等,共有9位臺中市議員連署力挺客家伯公文化的保留,並在文化局文資處的安排下,於8月28日上午在龍興庄中伯公廟現場會勘。
此次會勘是地方大事,龍興社區居民沒有上班的居民總動員,阿公阿嬤早在土地公廟現場等候已久,現場將近百位民眾,還有石岡區公所及臺中市客委會的代表也都到場關心,就為了等候文資處的委員審查。市府文化局審查委員方怡仁、邱上嘉、黃俊銘一到,當地耆老就迫不及待的把老照片都搬出來,直接跟文資委員娓娓道來庄中伯公的歷史,一旁眾人也七嘴八舌的表示對土地公廟的關心。臺中市議員蔡成圭還親自前來關心會勘過程,同時與市議員蘇慶雲及林碧秀的服務團隊,當場要求文化局長官,能夠從善如流的正面回應。理事長廖立卿表示,庄中伯公是在地共同記憶,見證客家先民的開拓史,也是在地的保護神,伯公信仰一旦失去,在地的客家人與土地關係的文化聯結也將失去一半,若能審查通過,土地公廟將永久由社區居民,進行環境維護及認養是沒有問題的。
蔡成圭市議員表示,土地公廟的保留全體居民沒有議議,這是非常難得的團結一致,雖然文化局是第一次會勘,也有相關的審查流程要走,但也希望文資委員能夠重視此案,不要看祂是一間小小的土地公廟,但是其信仰文化對在地人的重要性不言可喻。蘇慶雲市議員特助李德生也表示,客家人對伯公非常尊重,臺中市長要發展客家文化,首要保留客家文化,客家文化的伯公信仰非常重要,希望文化局能夠體察民意,讓本案可以順利通過。簡宏哲先生也表示,庄中伯公土地公廟是見證在地黃姓、管姓、梁姓等客家先民,於清嘉慶年間的開拓見證,加上仙塘坪居民參與日本大正二年(1913)全台第一次農民抗爭(馬力埔)事件,而土地公廟周邊曾為日本時代蔗苗事務所園區,與馬力埔事件有關,以及龍興土地公廟與九庄媽及龍興宮媽祖遶境文化密不可分,並且土地公與土地婆同祀,為客家庄奉祀土地公特有文化。
簡宏哲與廖理事長共同認為,臺中市長林佳龍要發展宜居宜人城市,一定要在新時代的變遷中,同時兼具草根文化的保存,而客家文化的伯公信仰,是呈現客家人與土地生活之間的神聖依存,臺中市文化局對於本案應當從善如流,把在地人對伯公信仰的情感及客家文化的特殊性也考慮進去,不能只靠文化物件的價值審查,這也是石岡區的客家人所關注的重要事件,若本案能夠通過文化景觀,將成為臺中市第一個客家伯公信仰的文化景觀,也將為石岡區擁有高達77座的土地公廟,增加特殊的土地公客家信仰景點。
在場的臺中市客委會及石岡區公所代表也說明,全力支持本案通過,若該案可以通過,客委會可以提供更多的資源為客家族群進行服務,比如土地公信仰文化的歷史調查或是社區營造的計畫推動,都可以規劃辦理。會後,文化局審查委員提出意見,要求提案單位補充更詳細的文件資料,以利文化局的審查通過,廖立卿理事長當場表示全力辦理,也懇請鄉親若有更多有關庄中伯公的老照片或史料,也儘速提供。
最後,在場的民意代表及鄉親共同呼籲,臺中市政府可以大魄力的將面積9.8公頃的霧峰光復新村,登錄為臺中市第一個文化景觀,對於面積只有70坪,但主體建築只有10坪不到,不分藍綠及里民全體支持且沒有爭議的土地公廟,也應該沒有疑義的對提案單位進行輔導通過並完成文資身份的認定,如此將鼓舞更多客家信仰文化的保存被發掘參與,也讓《龍興》之地,見證臺中市長林佳龍團隊的客家文化政策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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