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台鐵!看不見台鐵局長?誰在監督管理!台北車站廣場繼續擺爛烏黑?
公民記者:朱水文 絕對真新聞!
不見台鐵局長,只見烏黑擺爛?下個月台北市舉辦世大運,台鐵留給觀光客的印象是如此?2017年07月06日拍攝!
2017年6月14日台鐵的回函院首長列管第500號[臺北站站前廣場不潔1節,本局已責成清潔承商加強該區域之清潔作業,以維服務品質]!
損壞的字體及烏黑的地板,旁邊大理石馬英九的碑文?真悲文!
2017年6月14日鐵運營字第1060019155號
主旨:有關台端反映本局羅東站消防詮警示燈不亮、後站樓梯照明不住及指示標誌有誤等節,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院首長電子民意信箱人民陳情列管通知單(案件編號:106008317)辦理。
二、經查本局以書函方式蓋用機關條戳印信答復台端,均符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及公文程式條例相關規定。
三、另羅東站同仁依台端所述多次詳查各項設備,確無故障之情事,為避免函文內容文字表述造成責我雙方誤解,建請台端日後可即時面洽車站人員溝通說明。
四、有關臺北站站前廣場不潔1節,本局已責成清潔承商加強該區域之清潔作業,以維服務品質,承蒙關心路政,謹致謝忱。
正本:
副本:本局秘書室(院首長列管第500號)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7年7月3日:鐵運替字第1060020628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書函
主旨:有關台端再次反映本局羅東站消防警示燈不亮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o
說明:
一、依據院首長電子民意信箱人民陳情列管通知單(案件編號:106009607)辦理。
二、經查本案為本局秘書室列管之「書函」案件,依據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及公文程式條例,機關以書函答復民眾陳情內容以蓋用「機關條戳」方式為之。
三、有關羅東站消防警示燈不亮1節,依據台端張貼於公民新聞網站之照片(https://www.peopo.brg/news/337045),羅東站於本(2017)年6月26日年委託弘亞消防有限公司至站詳查後,出具消防安全設備報告書說明:「羅東站因於2001年間進行跨站式車站改建,消防設備(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一併重新檢討設置,業經主管機關宜蘭消防局消防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合格在案。唯獨站內尚有少數廢棄不用之消防箱,因埋設於混凝土牆內,拆除恐會破壞建築物結構,故至今仍留置現場,其上方之警示燈亦屬廢棄不用所以不亮。」
四、為免造成旅客誤解消防警示燈有故障情事,羅東站刻正規劃將站內已廢棄之消防設備進行美化處理俾提升服務品質,若 台端仍有相關建議,歡迎電洽(03)9542117由羅東站主管親向您說明,承蒙關心路政,謹致謝忱。
正本:
副本:本局秘書室(院首長列管第527號)、宜蘭運務段、羅東站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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