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州前檢察官Sam Millsap談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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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 Millsap曾經是一個堅決支持死刑的檢察官,並認為自己是一位認真負責、做好自己工作的檢察官。但某天報紙報導他曾起訴的一個案件,已被執行的Reuben Cantu極有可能是無辜,引發他開始思考冤案的可能性,並影響他對死刑的看法。

美國死刑簡介

美國是美洲唯一一個持續維持執行死刑的國家【註】。由於美國各州有各州的法律制度,因此並非每個州都有死刑,截至20093月,已有15個州廢除死刑。2008年美國有9個州執行了37個死刑,其中死囚人數以及死刑執行最多為德州(執行18人)。而在美國死刑執行也逐漸減少,2008年執行的人數是近三年來最低的一次。此外,部分死刑犯也減為有期徒刑,包括一些有長期精神疾病的死囚。

報告持續證實美國的死刑審判是武斷、歧視與錯誤。在2008年有超過4個死囚被證實無辜獲釋,從1975年至今已有超過120個被證實為無辜的死刑犯。任憑錯誤與死囚的是否有罪仍有質疑,美國仍持續執行死刑。

德州的死刑執行人數一向是美國仍維持死刑各州當中最高的,一個特別受到關注的案子是一名已在200885執行的墨西哥人Jose Medellin,他被控於1994年殺害兩名女孩。德州不顧國際的強烈抗議、聯合國秘書長請求停止執行,以及國際司法法庭要求重新審視與再審此案,仍執行Jose Medellin死刑。

 

Reuben Cantu案情簡介

Reuben Cantu1985年被控謀殺,當時他年僅17歲,1993年執行死刑。休士頓紀事報(Houston Chronicle)於2005Reuben Cantu死後12年,一篇調查報導揭露此案可能為冤案。

同案被告當時年僅15歲的David Garza打破沈默,表示他們被控結夥搶劫,但當晚Reuben Cantu並沒有跟他在一起,但他仍簽下讓他朋友遭受不實指控的自白。當初另一名受害者、槍擊案存活者,也是唯一的目擊證人Juan Moreno表示他很確定當時開槍的人不是Cantu,但當時他是一名非法移民,受到警方施壓指認Cantu為兇手。此案除了證人證詞之外,沒有其他證據,如:指紋、子彈等。

美國至20053月經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做出裁定,將未滿18歲青少年判處死刑違憲。

 

【註】

美洲2008年另一個執行死刑的國家為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Federation of Saint Kitts and Nevis),執行人數1人。成為在2003年後除了美國以外,美洲第一個執行死刑的國家。20081219日,Charles Laplace在尚未窮盡司法途徑下就被處以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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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情、理、法)

我贊成廢除死刑測試一段時間,因為在台灣奸惡侵略犯罪者占33%、無受傷害者占33%、犯罪受害者占33%,所以多數人無法體會受害者承受一生身體傷痛後遺症的痛苦及龐大財產損失失去婚姻家庭幸福傾家蕩產的滋味,只有廢除死刑測試讓更多人親身體驗會受害與否,大家才能真正體會受害者的痛苦滋味及人性是善或惡、將心比心不敢去造孽傷害別人。
政治學教授說政治是最高明的騙術,選舉快到了國民黨故意假裝正義槍斃幾個死刑犯來騙選票,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官員及民代是帶頭作姦犯科、貪污買票的罪魁禍首,民進黨才敢有樣學樣跟隨貪污買票,造成今日黑白兩道勾結統治台灣一起分享獲利的屠殺社會,大家要爭大眼睛看清楚國民黨的假面具。

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
作姦犯科之人毀掉受害人一生,連法院民事判賠都故意脫產一生不彌補賠償,以天理(情、理、法)三關來評分都不及格,還有何資格要求受害者原諒寬恕及廢除死刑,真是不要臉的廢物。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還有【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答:
假慈悲的人權團體說:死刑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那小偷和強盜的贓款財產,政府也要保護保障了,真是白癡又假慈悲的人權團體連騙人也不經過頭腦想。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推行公平法律(防止受害者獅子大開口高價索取賠償費用和強制犯罪者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履行民事判決賠償等法律處罰防止犯罪者脫產逃避賠償責任)來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減輕受害者負擔,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及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神會貪婪須要花錢供養嗎,教授說在台灣經營寺廟及教會騙錢最容易了,寺廟及教會還勾心鬥角花大錢比誰蓋的最豪華及互相搶奪信徒,根本就是違背神意在騙財,把錢捐慈善機構救人才是真功德)。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真正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制度國家才會不遵守法律規範,假冒神佛名義以『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來掩護犯罪者,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平天國』的生活,「犯罪有利可圖」奸惡人太聰明厲害私下花大錢收買人心供養教會、佛寺及參選立法委員和成立各種名稱的人權組織等來保護自己『傷天害理』的罪孽行為逼迫使台灣刑法處罰輕、給受害人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也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民法也故意留下可脫產有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的大漏洞,且要求被害人須自行調查犯

天理(情、理、法)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宗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一樣的也會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資本主義制度的國家是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平天國』的生活,「犯罪有利可圖」奸惡人太聰明厲害私下花大錢收買人心供養教會、佛寺及參選立法委員和成立各種名稱的人權組織等來保護自己傷天害理的罪孽行為迫使台灣刑法處罰輕、給受害人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也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民法也故意留下可脫產有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的大漏洞,國民黨政府自己成立合法討債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專門追討人民的欠稅卻不幫犯罪受害人調查追討民事判賠債務,而逼犯罪受害人違法花高價錢去僱用殺手流氓討債,故意留給討債流氓一起來分享討債利潤大餅造成暴力討債集團越來越多且生意興隆犯罪叢生或要善良軟弱不敢違法去僱用流氓討債的犯罪受害人自認倒楣自己承受龐大金錢損失傾家蕩產一毛錢也拿不到,真是太可惡欺負吃定犯罪受害人。

國民黨無能黑金政府幫助好手好腳有賺錢收入的肇事犯罪者殺害受害人可脫產逃避民事判決賠償不受處罰簡直就是流氓國家政府的行為,現在更加可惡要廢除死刑讓有錢有勢的死刑犯一生可在監獄賄賂暗中偷吃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讓善良弱勢家庭犯罪受害人的法律權利刑事處罰與民事賠償兩頭空空空,國民黨無能黑金流氓政府與奸人惡人狼狽為奸欺壓善良老百姓及犯罪受害人的民怨,一定要讓他敗選滅亡,替天行道。

不知道該存還是該癈?

雖然我自己也還在死刑的存癈之中掙扎著
但是天理大的言詞實在太偏頗了點...

首先,我認為重視人權這件事是身為文明的人類應該要追求的重要大事.
和宗教信仰無關.

人的生命權是不容許用任何理由予以剝奪的,我國憲法也規定只能限制
↑↑↑這個在支持癈死的論述中多有提及,也是我掙扎之所在,若該員惡性重大且毫無悔意,也要讓他有重生的機會嗎??

另外,主張癈除死刑的重要論述之一,是因為死刑是不可逆轉的,一旦執行之後,再發現錯誤時一切都來不及了,看您這麼義憤填膺,想必您認為就算是您自己被誤判而執行死刑,也絕對不會後悔??
所以,就算是微乎其微的機率,只要有人可能冤死,就應該盡力防止,不是嗎?

也有人提到..殺人絕對不可以用來證明殺人是錯的..(似乎有理)
一個殺人犯被槍決,不會讓受害者復活,受害著家屬也不會獲得任何實質上的利益(也有理,不過...心理層面的問題呢?如果我是被害者家屬,會不會什麼都不想要,只想看到正義得到伸張?)

很多人提到,當一個人犯下足以判死的重大刑案之時,他的人權就不應該再受到任何保障了~(主張維持死刑)

其實這是不對的!!

沒有經過程序正義,不能隨意的侵犯任何人的人權.
否則是不是因為我親眼見到他殺了我家人,我就可以再找機會殺了他?
所以必須要經過司法審理,才能考慮是否要對嫌犯限制人權,甚至剝奪人權.

主張癈死,並不代表忽視被害家屬,事實上,在癈死推動的過程中,一直都有在關注這方面的問題,只是未必能被大眾所接受罷了,(我覺得是深度與廣度都不夠)

總之,我們希望法律能制裁壞人,也希望法律能保護好人,
但是在法律面前,要做到人人平等真的很困難,法律是靠人去執行,
人會犯錯,任何人都不希望這個錯發生在自己身上,癈死不是不行,
是目前還不行,在國內相關的配套措施及法源均不足的情況下,
即使我也覺得癈死勢在必行,但是卻急不得.

繼續努力吧~

天理(情、理、法)

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政府及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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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轟動社會,犯下大學研究生命案的洪姓女受刑人,於去年12月3日獲得假釋出獄,找到書籍翻譯工作,重新過著平靜的生活。多年來在監所中輔導教化她的基督教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牧師,對於受刑人能徹底悔悟,重新做人,感到無比喜悅,也很願意接納她,他說更生團契永遠為她留一個位置。
※本文摘選自《愛心世界季刊‧2009年春季號008期》

當檢察官有錢拿又有人罩 誰不想當?

既然是無辜的
錯是錯在檢察官無能
而不是死刑不對吧?
判斷不出是不是真正的犯人 只會冤枉好人
表面上是說要替這些無辜的人伸張正義
實際上是要為自己解套以掩蓋判錯人的過失
沒有死刑
殺人犯不死
有一天發現他是被冤枉
至少人還沒死所以沒有錯殺 哪時改判都還來的及
總算了解為什麼當初堅決支持死刑的檢察官會突然變心了

你們是廢人團體

大紀元4月2日電】位於桃園市慈德街六號一棟五層樓透天厝開設「佳育兒童心算慈文分校」,是一所兼具兒童心、安親性質的補習班,一樓為櫃台及上課場所,二、三樓有教室及學童休憩空間,四、五樓則是補習班負責人住家,目前適為春假期間,就讀學童多因家長上班忙祿而送往安置,這麼單純的環境,未料竟遭歹徒縱火。

据《中時電子報》報導, 一名喪盡天良的凶惡歹徒,二日下午一時戴安全帽、提著一塑膠袋汽油,闖進桃園市慈德街「佳育兒童心算慈文分校」內縱火,滿屋子正在午休的學童紛紛驚嚇走避,火勢雖迅速撲滅,但火警及濃煙仍造成屋內二死十九人輕重傷慘劇。警方初步調查,縱火原因疑與債務糾紛有關,目前已掌握特定對象循線追緝中。
 
二日下午一時許,這間鐵捲門已拉下的兒童心算班突然發生大火,屋內二、三十名正在午休學童紛紛驚醒、尖叫,補習班內的大人們趕緊協助小朋友疏散從後面逃生,附近建築工地工人見狀也加入搶救行列,幫忙架梯救出樓上受困小朋友。 (他們有沒有看到中風過的公公和1歲的小姪子被困在四樓被濃煙嗆昏?有沒有看到婆婆為了救小孩們被火灼傷?)
 
桃園縣消防局稍後據報趕到,迅速撲滅火勢並衝入火場搜救,消防局大隊長劉錦榮表示,消防人員先在一樓搶救出一大、一小二名嚴重燒傷者為園長黃秋閔、學童羅冠麟,但因燃燒傷嚴重送醫已告不治;消防人員續在二、三、四樓層分別救出各二名火警嚴重嗆傷,緊急分送桃園敏盛醫院、桃園榮民醫院、桃園醫院,其餘自行逃生但遭輕微嗆傷者,隨後亦陸續搭上救護車送醫救治,這場火警計造成二死、十九
人輕重傷。

由於這場火警事發突然,目擊起火的隔壁小吃店黃姓老闆說,火警發生前夕,曾看到一名男子頭戴安全帽、提著一袋像是液體的東西進入佳育心算內,沒多久即匆忙離去,整個過程不到一分鐘,這名男子要走之前還先將鐵門關起來,他在看到屋內已冒出熊熊大火後,一心急著救火,一時沒有想到要攔住這個人。 (當天上午,鍾某已經到過安親班和姊姊爭執過,四鄰都有聽到也有看到)
 
佳育心算遭縱火造成重大死傷案,桃園縣警察局長侯友宜、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王添盛陸續抵達火場勘驗,並指示立即成立檢警專案小組全力追查;另方面,消防局火災調查課、縣刑警隊鑑識組派員立即著手火場採証及鑑識調查工作,根據現場一樓櫃台旁採到燃熔的塑膠袋,証實遭人以塑膠袋裝汽油縱火。 (曉得廢死聯盟12/6的新聞稿怎麼說嗎?“歷任審判均找不到「點火器」,僅以「不明點火器」一語草率帶過,既無物證,僅以證人前後不一的證詞判處死刑,仍有值得討論之餘地」--天那!難不成姊姊會自己搞自焚?難不成加油站的錄影帶去買汽油的人不是姓鍾的?難不成一個被破壞現場後找不到的打火機成了鍾某活命的最後一根稻草?)

桃園心算班縱火案 嫌犯鍾德樹被捕

〔記者李信宏╱桃園報導〕涉嫌在桃園市佳育兒童心算班縱火、造成三死十八傷慘劇的嫌犯鍾德樹,在逃亡十八天後(請民間司改會和廢死聯盟注意這句話:逃亡了18天,如果他沒有做錯事,為何要逃亡十八天?),昨天傍晚在桃園縣八德市落網;鍾嫌表示因不滿園長黃秋閔積欠二百多萬元才縱火,他對黃女死亡並無悔意(林欣怡委員、高志榮委員,這,就是你們要援救的人嗎?請你們再去問鍾樹德一次:他殺了我姊姊可有對她說聲抱歉過?),但對三名幼童遭波及致死表示歉意。

 發生於四月二日中午的桃園市佳育心算慈文分校縱火案,當時造成黃秋閔及幼童羅冠麟兩人死亡,十九名幼童輕重傷;但學童鄭皓丞在十九日因傷重不治,全案死亡人數增至三人。 (孩子是無辜的)

 桃園縣警方在案發後即鎖定鍾德樹涉有重嫌,連日來全面追緝,查出鍾德樹身上資金有限,可能會向親友籌錢逃亡,因此採取「欲擒故縱」策略,表面上全面斷絕接濟管道,但實際上刻意預留數處鍾嫌可能聯繫據點,展開嚴密監控。

 縣刑警隊偵二組長簡世堂昨天下午接獲線報,指鍾德樹在八德市霄裡地區出現,準備向一名友人調借現金繼續逃亡;簡世堂率領組員前往埋伏,在傍晚五點五十分於玉元宮附近發現鍾德樹到廟內上廁所,數名幹員趨前圍捕,鍾德樹拔腿就跑,但不久即遭制伏逮捕。

 鍾德樹在警訊時供稱,黃秋閔從去年起陸續向他借款二百多萬元投資安親班,他最近因週轉不靈乃向黃女討債,但黃女卻態度惡劣地要他拿出借款證據,他不滿黃女欠債不還,才憤而潑油縱火。(人死了當然什麼話都說得出來,OK,就算是債務糾紛,有嚴重到要致人於死?要知道,潑灑了汽油一點火後是完全沒有援救的機會,何況,鍾某是當著她的面點燃,潑上去的--就在姊姊的兒子面前!)

 鍾德樹表示,他對燒死黃女並無悔意,但對火警不慎波及三名幼童致死則深感懊悔,他在縱火案當天因心神不寧無法入睡,整天在桃園市區徘徊,第二天起騎車返回龍潭鄉住處,因懷疑親友遭警方監控,因此不敢現身,從此就以步行方式在桃園市、中壢市區遊蕩,並與流浪漢一起混跡,晚上則選擇偏僻的草叢、寺廟、公園休息,身上僅剩一千元而已。

 桃園縣代理縣長許應深昨天晚間頒發二十萬元破案獎金慰勉警方辦案辛勞,許應深並當面訓誡鍾德樹,指責鍾手法殘暴、罔顧人命;另桃園市籍縣議員邱德順更怒毆鍾德樹,遭警方及時制止,縣議員楊麗環則轉述黃秋閔家屬意見,指責鍾德樹顛倒是非,她表示黃女僅欠鍾德樹二十萬元而已,但鍾德樹竟以二十萬元要脅黃女與他結婚,因黃女拒絕才引發殺機。 (是的,這是真的,鄰居也有聽到姓鍾的說:我不要你的錢,我要你的人!)

我們深痛地覺得:世上已無正義公理,是的,我們都相信司法,但是司法保障的人權並不包括作奸犯科之輩,倘使如此,是不是如同南非一樣:我為魚肉,人為刀杵地任人宰割?反正沒有死刑咩!請大家看看南非沒有死刑後的社會,請大家替枉死的人和活在世上的人想想,我們並不希望拿國家的司法當作“復仇”的工具也從沒做此想過,老百姓們最單純的想法只是希望活下去而已。

請大家用力推薦,謝謝,感恩!

也許我們不能改變什麼,但,我們希望此後的人權,尤其是受害者及家屬的心聲得到重視!

小熊

我想應該要支持的是減少冤獄及誤判的案件,而不是支持廢除死刑!!
這是一位日本被害人的心聲: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
很殘忍、很冷酷,是不是? 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Why

廢死刑?
那死刑犯人應該如何處置?
那受害者家屬又該如何得到一個法律前的公正公平答覆?
那對已死的受害者是應該要被殺的嗎?他的生存權利已經被犯人奪走了
廢死刑聯盟已有什麼很好又全盤全面顧及的方案來解決問題了嗎?
犯人下半輩子人生應該怎麼過?待牢裡?出來社會重新開始新生活?
受害家屬的所有家庭因素:心理、經濟..如何對應?
對於死去的受害者,國家的法律怎麼給他一個交代?他的生存權在哪?
難道是隨著被犯人殺掉後其生存權也隨之消失無效力是嗎?
那意思是不是說犯人的生存權跟被害人的生存權,是不對等、不平等的?
這些問題單單靠廢死刑就可以解決嗎?
法律是保護守法的人?還是犯法的人?
若不是冤獄呢?你們能完全付責起上述的事情的責任嗎?
若是冤獄呢?你們有付出所有的時間去協助警方查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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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08.01.03

怕死特派員

加入時間: 20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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