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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挖挖 挖斷水管任水流!民眾反映中華電信施工挖斷水管竟遭恐嚇及提告?

2017/05/04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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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公民記者:朱水文 絕對是真新聞

2009年06月16日民眾賈先生反映公共自來水管於2009年05月30日被中華電信施工挖斷,從此民眾面對夢魘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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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員工恐嚇並提告該民眾,流浪在偵查庭及法院間!楊大智檢察官的起訴文,[未明原因對中華電信懷有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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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起訴書是要民眾繼續沉默讓水繼續流?莫管公眾事務,正如陳庚金名言[混 擺爛  拉垮]?

自來水事業處的獎金能彌補他所受的損害嗎?為何民眾會養成沉默讓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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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三年於2012年2月28日中華電信施工再度挖斷同樣巷自來水管。

1.2009年9月1日北市水南營字第09836024200號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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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台端反映「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118巷水管被挖斷,影響公共用水及民眾飲用水品質問題J1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端2009年8月24日電子信件首長信箱反映事項續辦。

二、有關台端所提問題回復如下:

(一)本案係於當日15日時50分接獲通知挖損

(二)通報者為民眾賈先生

(三)通報者有顯示電話,經調閱通話記錄,本處話務人員當時詢問來電者表示不留聯絡電話,為尊重申告者,故並未於系統中註明。

(四〉該挖損管線於當日約18時修復

(五)按本處規定將追償流失水量48噸

(六)修復費用依本處相關規定向挖損單位追償挖損工料費

(七〉本案為本處契約承包商宗立興有限公司修復。

(八〉挖損單位為中華電信承包商瑞通營造有限公司;本處已發函向其追償挖損費用。

(九)本挖損案影響範圍為吳興街118巷附近。

(十)本處均要求承包商按規定修復管線,不得影響飲用水水質,該區域於管線修復後並未接獲民眾反映水質問題,如您仍有水質方面之疑慮,本處可派員前往取樣檢驗。

(十一)本處訂有報修漏水獎勵,如報修漏水案件經查證屬實,

由首位申報人擇一領取獎金或本處票券四張,獎金數額、

依報修案件口徑大小,給予下列獎勵:

1、口徑三00毫米以下者:獎金一百元。

2、口徑逾三00毫米者:獎金三百元。

詳細情形請上本處網站查詢(http://www.twd.gov.tw/Show.aspx?ContentID=4145)。

2.2012年3月5日北市水南營字第10130347001號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函

主旨:台端經由「單一申訴窗口-1999市民熱線」反映吳興街118巷漏水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2012年2月29日單一申訴窗口1999市民熱線(信件編號:UN20 1202290853 )辦理。

二、旨揭地點漏水一案,經查係中華電信承商施工挖損本處給水管線,本處2月28日接獲反映後即於當日派員搶修完妥,過程中造成您的困擾,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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