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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 過去的十年與未來的十年 Peopo 十年特別報導 (一)

2017/04/2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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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o推 9
檢舉

 

 

公民記者 過去的十年與未來的十年  Peopo 十年特別報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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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成功精彩的PEOPO 十周年公民新聞研討會,檢討了過去十年也開拓了未來十年的願景。講台上的與談人大多給公民記者相當的肯定,這對公民記者未來的十年是很有力的鼓舞。

當然也有對公民記者給予高標準的高度期許的,期許是進步也是壓力。

我在會場上對於張讚國教授有關素素事件的講法表示有意見,也預告今天晚上之前會寫一篇相對不同的觀點貼到PEOPO上和大家討論。還有一位陳炳宏博士,對於公民記者愛之深責之切,用相當嚴格的高標準來提醒公民記者。我也說,會寫另一篇,明天中午前發表。

對PEOPO的推廣來說,預告也是一種行銷手法,讓今天一百多位的與會者產生好奇,想看看這老傢伙到底會寫些甚麼,這對PEOPO 不無小補。由於,後續的與談人公民記者阿Ben 以及公視李志德經理對素素事件都表達了意見,所以我就將明天的話題今天先寫,素素事件留給明天。

陳炳宏博士也是專業記者出身,聽他的說話可以了解他一定是一位很稱職的專業記者,他主張記者任何發言必須構築在公共利益的前提。這對傳播系碩士班來說當然是正確的,但是他所認知的公民記者和絕大部分實質的公民記者顯然有極大差異。我相信很少公民記者把自己看得很偉大,因此,能在PEOPO 寫一些家裡的花不開或家外的水溝不通,以及社區大學的舞蹈活動,已經算是很厲害的了。別忘了,在傳播領域上他們除了從PEOPO得到的培訓之外,幾乎是不學無術,所以他們被稱為公民記者而不是記者。

陳博士最後的結論【因此如果以為掛個公民記者的名號,就可以隨心所欲的討論任何事務,其實這樣只是還是作者雜記的態度而已,實在稱不上是公民記者】。

我有先見之明,我以前發文都跟著制式標準說法,說我是公民也是記者,這是胡元輝教授教的,後來我偶而改用掀起話題的公民記者自居。素素事件,很多人抓住機會醜化誣衊公民記者四個字,所以我當時乾脆說,我是公民不是記者來表達抗議。其實記者兩字在台灣社會並不是【因為高尚而令人尊敬】的名詞,公民記者四個字也是十年前PEOPO頒予的稱謂,如果專業記者覺得九千位公民記者的表現不配掛這個名號,大家可以一起來討論給個新的名詞。

有一位社大公民記者在休息的時候問我說,按照那個標準,我們以前的努力全都白費了。還好,PEOPO應該不會重新審核九千位公民記者的資格,不然恐怕剩下不到九百位。

研討會結束後,我和親愛的老婆相約在慶城街享用海南雞飯,回家來趕緊完成本文PO 上網。像這樣的私家小事,在商業媒體或優秀的專業記者筆下不可能出現,卻也正是公民記者特有的溫馨輕鬆的一面。如果媒體老闆或媒體老師不能拔除他們的學究外衣,不敢加上些許幽默感,專業記者怎麼寫都不可能像公民記者。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7-04-28 19:40 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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