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獨立公投系列之一:確立領土主權公投」記者會
時間:2017年3月30日上午10:00
地點:台北市紹興北街35號4樓之3。
述求:一、台灣的領土範圍;二、修改公投法。
台聯:「獨立公投系列之一:確立領土主權公投」記者會
獨立公投系列之一:確立領土主權公投
台灣團結聯盟今(3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應擺脫中國的殖民勢力與併吞威脅。而最好的方式,就是以民族自決的高度,由人民行使公投權,帶領國家走向正常化之路。其中,確立領土範圍,是國家正常化的重要面向。
台聯前立委周倪安表示,今年是台灣為自己爭取國家正常化的契機。原因在於國際局勢的改變,尤其在亞太地區,美、日聯合對抗中國的同盟架構正在形成,情勢對台灣有利。希望政府能擬定戰略,外交上向國際發聲,國內則善用公民社會力量,透過公投將台灣帶往正常化國家之路。
周倪安說,台灣人民有權利擁有一個正常的國家,而領土為國家構成的要素之一,但是目前台灣卻連最基本的國家領土都模糊不清。我們在台灣使用的這部外來憲法,其中「固有疆域」卻宣稱帕米爾高原、蒙古等為我國領土,十分荒謬。因此,台灣應要發起「確立領土主權公投」,明確劃定國家領土,讓台灣人民在國際上有立足之地。
台聯文宣部主任陳嘉霖說,目前我國有關領土變更之公投,受制於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必須經國會跨過極高的門檻後提出領土變更案,才能讓人民公投複決,且必須達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同意,才得變更。而現行公投法中有關公投適用事項,亦缺少領土變更之複決。因此不論是在憲法的層次,或是現行公投法的規定,台灣人民要確立自己國家之領土,仍有一段艱辛的路要走。
陳嘉霖說,不論是透過制憲之程序直接變更領土,亦或是修改公投法納入變更領土項目,台聯主張台灣人民有權透過公投確立自己國家之領土範圍。台灣之領土,應是包含台灣本土,以及周邊約莫二十多個群島及列島等。絕不包含中國在台勢力所稱之為「大陸」的地區。
台聯執行副秘書長張兆林表示,自決權是民主的核心價值之一,不容任何法律以技術性的方式箝制人民行使公投。現行公投法第三十條有關投票結果門檻,有所謂雙二一的規定,實質讓人們的公投權利束諸高閣。因此不論是憲法的創制,或是領土變更之複決,台聯都主張需降低目前公投法門檻。
張兆林進一步解釋,現行條文第三十條:「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這樣的門檻實在太高,使得人民的自決權形同虛設。因此,台聯主張修改公投法第三十條:「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如此,方能體現人民的自決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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