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8七十周年紀念行動「228・0 走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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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

(Rose Historic Site-Tsai Jui-yueh Dance Research Institute)

■ 228七十周年紀念行動「228・0 走尋真相」 ■

 

【行動日期】
2017年2月27日(一)下午1點30分集合

【時間路線】
集合地點:南京西路太原路口(日新國小旁)
出發時間:2月27日 下午2點28分(預計活動時間2小時)
紀念行動隊伍路線:集合地點→天馬茶房→專賣局台北分局→台灣廣播電台→台灣行政長官公署(行政院)

 

《 228七十周年紀念行動「228・0 走尋真相」》(影片清單)

 

《 228七十周年紀念行動「228・0 走尋真相」》(相片)
https://flic.kr/s/aHskVjvchi

 

「轉型正義的過程是痛苦的,可能會引起社會上的紛爭,但這就如習慣黑暗的人突然被帶到陽光下,感受到陽光刺眼而不適。」

臺灣從1980年代開始從威權逐漸轉型到民主,但對於過去威權獨裁體制的政治壓迫、以及因壓迫而導致政治的、族群的或種族的社會分裂,卻一直沒有做善後工作,也就是所謂的「轉型正義」。在司法領域也不例外,對於在威權獨裁體制下,參與政治迫害的司法人員曾未在法律上或道德上予以追究。因此,過去參與政治迫害的司法人員,仍然充斥在司法高層。

最具指標性的人物就是羅瑩雪任用的法務部次長林輝煌,他正是美麗島大審時起訴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陳菊、呂秀蓮、林弘宣等8位民主運動人士的軍事檢察官。1979年發生的美麗島事件,起因於黨外人士創辦美麗島雜誌,並於世界人權日舉辦集會遊行,終至引爆警民衝突。事件後,警備總部大舉逮捕黨外人士,在遭受情治單位長達二個多月的刑求逼供及疲勞訊問後,在押的45人中,8人移送軍事法院審判,37人移送普通法院審判。

時至今日,美麗島事件審判已經可以確定是法官與檢察官服膺於政治力下,所造成的司法冤案,檢察官與法官身為法律的守護者,卻因為各種原因,可能是想迎合上意,又可能是生命遭到威脅,便無視於被告在被逮捕後,所受到的毒打、疲勞訊問等違法刑求逼供,更無視於被告在審判後提出的各種抗辯,違法的將被告起訴與判決送入監獄,搖身一變成為幫助政府打壓民主運動最有力的打手。

在黨國威權體制下,國民黨政府以高壓、暴力手段統治台灣,當時的司法人員不僅難以實現審判獨立,連個人自身的生命安全,都可能在做出不符合執政者期待的判決時遭受威脅,此時期待司法人員做出合乎法律要求,甚至追求民主自由精神的判決,似乎有些不具期待可能性。

但退一步言之,縱使我們不以今是批昨非,但在看似民主自由,司法獨立審判的今日,在一般人的想像上,當時幫助政府羅織罪名,將民運人士送入監獄的司法者應該已經隨著時間的推移,消失於我們的司法體制中了,就像羅瑩雪部長曾經語出驚人的告訴我們:「美麗島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令人出乎意料的,他們不僅還存在,還身居要職!

林輝煌擔任美麗島事件軍法檢察官後,官途順遂,還擔任司法官訓練所所長長達16年之久,甚至還差點被馬英九總統提名做負責守護憲法的大法官。其他參與美麗島事件的法官檢察官也是一路高升,例如當時高等法院審判長陳培基,後來升任新北地院院長;陪席法官張木賢升任台南地院院長;受命法官黃金瑞,升任新竹地院、台中地院院長。在黃金瑞主持下的台中地院,爆發了第一次司法體系內部爭取司法獨立的行動,學者王金壽指出,如果不是黃金瑞當時行事如此具有爭議,或許在推動司法改革的投票表決時,並不會得到台中地方法院法官絕對多數的支持。後來,黃金瑞被查出利用法院院長職權,連續超貸鉅款一億二千萬元,遭公懲會判處休職五年。

當時高檢署檢察官葉雪鵬,升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在鼎鼎有名的蘇建和冤案中,當高等法院再審改判蘇案無罪時,葉雪鵬還曾公開表示:「依我的調查心得,我認為應該有罪!」「提起非常上訴,不是有罪無罪問題,而是判決理由不備,有非常上訴必要!」,蘇建和案後來無罪定讞,葉檢察官亦未受到任何譴責。當時台北地院公訴檢察官,現在仍在最高法院檢察署任職。

從上述參與美麗島事件起訴與審理的法官與檢察官,並不會因為做出反於法律、阻礙民主發展的判決,而受到任何懲處。我們不禁要問,這樣的結果,對那些因為違法不當判決犧牲生命、自由的受難者而言,公平正義何在?這樣的現象,是不是我們的政府在暗示我們一件事,如果你做了爭取台灣的民主自由的事情,就會被刑求、會被判刑,反之你做了幫助政府打壓台灣民主思潮發展的事情,你不僅沒事,還更平步青雲,穩妥地在司法界站穩一席之地。

我們亦可以發現,這些服膺政府威權、打壓民主運動的法官,在後來職業生涯中的表現,亦存有違反法官職權,甚至反於被告人權保護的作為,而我們的國家,甚至還允許有這樣思維的檢察官,長期把守訓練司法官的權力,馴化我們的司法官,在這樣情況下培養出來的司法官,他們的判決裡是否存有跟所長相同的基因?這樣的司法,又如何成為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我們期待在新政府上台後,能面對過去的錯誤,還原真相,適當究責,因為只有經過深刻的認錯、道歉、究責與賠償,這段黑暗的司法歷史才不會隨時間的流轉而消逝,記憶與教訓始能長存於國家與國民的心中。根據林鈺雄教授的建議,我們可以設置獨立委員會來還原真相、對抗遺忘與促進和解,重新調查指標性政治審判案件,界定加害者並平反被害者,以彌補司法不法。

轉型正義的過程是痛苦的,可能會引起社會上的紛爭,但這就如習慣黑暗的人突然被帶到陽光下,感受到陽光刺眼而不適。新總統任用的新法務部長將面對難鉅挑戰,但也唯有經過這段過程,我們才能在陽光下睜開雙眼,知道什麼行為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以及應該服膺什麼樣的司法,什麼樣的統治,也就能避免將來相同事件再度發生,並邁開台灣持續追求民主與人權的腳步。(撰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專職律師 黃盈嘉)

228從來不只是一日屠殺事件,而是擴及全島的集體傷痕。

七十年後,轉型正義尚未完成。七十年後,請繼續跟隨革命者與真相追尋者的腳步,讓228不是過去式,是現在式,更是未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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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am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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