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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台灣四十年~一位實際參與海岸工作者的感言

2009/05/1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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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看了「荒野快報」第206期公視于立平小姐的「台灣海岸十年」,心中感觸良多。我曾親身參與海岸工作,自民國五十八年高雄蚵子寮海堤「衛歐拉」颱風災害重建及曾文海埔地圍提的搶救,迄今剛好滿四十年。回顧這四十年的海岸變化,真是百感交集,心中充滿了太多悔恨、無奈與感傷。

      台灣海岸原本屬於三不管的偏遠地帶,人煙稀少,少有生產,正如林曾喜所描寫的「汪洋中的一條破船」情境。沿海居民自力就中彰一帶淤積的海埔灘地圍堤開墾,災後無力修復,於是接著由鄉公所,然後接著由當地縣政府再接手加強,但因不知海岸特性因陋就簡屢建屢敗,五十六年的「艾爾西」、「芙你西」等颱風的侵台,自台中以南全線海岸堤防柔腸寸斷,損毀殉盡。至六十一年底省府乃令台灣省水利局(現改制為經濟部水利署)接下海岸保護重?,成立海堤規則到設計總隊著手海岸調查規則設計,我因剛好自美返台,且曾修過「海岸工程」這門課程,於是臨危受命擔任總隊長,並且時機緊迫乃令水利局所屬的十個工程處(現為水利署河川局)為分隊,緊急的全面進行海岸的調查規則。同時並就當時候侵蝕災害最嚴重的西南海岸進行實地觀測研究,供日後海岸防護對策的研擬。回顧擔任總隊長期間,我因初接觸海岸工作,對海岸所知有限,幸蒙成大郭金棟教授應允擔任義務顧問,全力協助,兩人攜手走遍全台海岸,完成省府所交代十年間總隊的臨時任務。

      七十年起我奉命擔任水利局第十工程處處長,負責台北地區防洪計畫,開闢二重疏洪道,除台北基隆、桃園轄區曾本著良知說服地方人士如永安遊樂區等興建較符合海岸需求之海堤外,因工作忙碌少涉及台灣其他海岸工作。自八十七年退休後,與郭金棟教授等人參與台灣建設的總檢討,環島一周,睜眼所見盡是海凝土──混凝土三面光的海堤,堤前拋滿了各型混凝土異形塊,海岸已了無生機。九十六年再一次環島,所見乃是混凝土,且有增無減,生機了然,就環境與生態而言,海岸已接近死亡,難怪會為社會與環保人士所詬病。

        台灣的海岸之所以演變至今日的慘狀,歸根究底的說主要是台灣沒有海岸法,海岸無主管機關,各機關就其本身的利益競相開發利用,商港、漁港、工業區、沿海公路等產生突堤效應,海岸漂沙受阻,破壞了海岸的原有平衡,如花蓮港的擴建與防波堤的延長、波浪的繞射,引至南濱海岸至花蓮溪口數公里的海岸?嚴重侵蝕後退,形成奇特的異形混凝土塊展示場,與堤後的海濱公園形成強烈的諷刺與對比。而漁港的密度可謂居世界之冠,平均五、六公里即有一座;如新竹南寮漁港伸入海中形狀怪異的防波堤,阻擋北東的漂沙,以致南方耗盡心力經數十年編籬定沙植林的海岸防風林遭受嚴重的侵蝕,不得不拋放異形混凝土塊暫予保護,與岸後美麗的海濱遊樂區又形成強烈的對比,環境破壞,景觀極不協調。工業區的開發更是如此,六輕開發後,因北方漂沙受阻,南方的外傘頂洲已明顯後退內移,將來如何,未可逆料!而花蓮至台東的海岸公路拓寬更是削山填海造路──一邊削山,一邊填海,不得不興建垂直護岸伸入海中,護岸無法抵擋波浪的衝擊、淘刷,況至又不得不拋放大型混凝土異型塊保護以維完整,致與自然的海岸極不協調,景觀破壞。我每次於週一至週五的非假日開車經過,難得碰到迎面而來的車子,何必耗費鉅款如此的削山填海拓寬成雙線道甚至四線道,所謂何來?而上述總總不當的開發利用所引致的不良後果,終歸是水利局要負責去收拾爛攤子,每年不斷的加強海岸保護,換得的則是大眾的不諒解與咒名。

        至於海岸防護的檢討,也確有不當之處,四十年前當我初接觸台灣海岸時,除中西部外,台灣海岸皆有沿岸沙丘與防風林,尤以北部及西南海岸自曾文溪口以南至屏東末端,沙丘與防風林更是連綿不斷;猶憶當時尚年輕較富感性,每次巡視海岸工作時總是安排行程至屏東海岸「維也納森林」小憩,然後坐在南平里沙灘的椰子樹下欣賞海上落日,享受那難得的寧靜安祥,而如今此景不再!「維也納森林」前已為醜陋的灰黑色海堤所阻擋視線,堤後也只剩枯木殘枝,一片悽涼,見之令人不勝唏噓!其他地區海岸也是一樣,尤以西部海岸幾乎沙丘與沙灘而全為混凝土以及混凝土地所取代,海岸已喪失其原本應有的風貌。

        風吹起浪,加強傳遞,深海波濤洶湧,及至淺海則又因海底底床的摩擦,波浪淺化、折射、碎波,而後消失於柔軟的沙灘上,此乃海岸的自然法則。偶有強浪侵蝕的海岸,接著則又慢慢淤回,形成自然的平衡。此概念在海堤總隊實施西南海岸實地觀測時即已發現。西南海岸有明顯的季節性變化──夏季海灘後退、灘坡變陡;冬季則海灘淤積,灘坡平緩,岸線一般進退之間約數公尺,河口部分更高達數十公尺,而經過六、七年的比較則於同一季節岸線幾無變化,海灘侵蝕幅度甚微。

        但假如興建海堤於波浪行經的灘面上,則因波浪的反射,回流下刷,加速海灘侵蝕,堤前水深越深波浪能量越大,於是形成了惡性循環。因此我乃提倡海堤可以不建就不建;非建不可時,則應盡量後退,且斷面越簡單越好;此種概念於隨後幾年間陸續提出,在海洋工程研討會上發表,水利局的在職訓練及新進人員訓練班亦多所講授,惜未發生作用。

        海堤總隊當時,我曾經將海堤歸納為五大類,分析各種海堤的利弊得失與適用海岸,並附圖以供參考。但沒想到水利局的工程師卻本著原來慣用的河川防洪模式,選取那種最簡單也最不符海岸的一種斷面,當成「聖經」般的一路沿用至今,數十年來未見有何重大修改!更且拋各種混凝土塊於堤前,企圖扼殺波浪並保海堤之安全,以至造成今日由北到南海堤幾乎一個樣子,斷絕人入海、親海的海岸生機。近年每次環島,看到那種連綿數百公里的三面光混凝土海堤與嶙峋的混凝土塊,劃破大地,心中充滿了悔恨與感傷!

        不錯,水利局確實做到保護國土及百姓安全的目標,但卻也無意間破壞了海岸的景觀與生態,功過如何評斷?如果我不繪那樣的一張圖,讓水利局的同仁可以便宜行事,或許台灣的海岸不致如此!

        過去的已經過去了,而未來又如何?前已述及台灣尚無海岸法,即使一部不十分完整的海岸法草案,仍尚躺在立法院,因利害糾葛至今未能審查通過。水利局(署)所負責的海岸防護迄無法定依據,權責不清,無法進用海岸工程專才,真正的從事海岸工作,而又必須仍如已往的去收拾各種不當開發利用引致海岸變化的爛攤子。拆除為人詬病的海堤?事實上以台灣的百姓與政治生態恐怕實施不易;我在水利及海洋研究所教過的兩個學生以貴為河川局的副局長,使用的仍是老方法一方面迫於百姓的要求與民代的壓力,另一方面則須顧及司法檢調機關慣以帶著有色眼鏡看「工程」,惟求自保不得不然耳。惟一可行的可能是就現有海堤改善綠化中西部海岸以土沙培厚,上面廣植樹林,南部則利用堤前離岸堤,形成面的保護,全線植生綠化沿海岸形成綠色廊道,然後再進一步配合經營海灘。

        世界公認的海岸防護策略依序是1.後退2.適應3.保護,檢驗我們所採取的是最下層的「硬性保護」,值得我們去沈思與檢討!誠如台灣海岸工程泰斗郭全棟教授於年前退休感言所發表的「走過海岸四十年」所言:「無可避免的來日必須以柔性方法取代硬性工法,工程師已必須結合景觀專家與生態專家合作了,我們應有智慧的經營利用海岸,而不是使海灘隨海岸的利用而消失」!生態工法?不錯,那是追求永續發展的世界環境新倫理。事實上生態工法並非如一般人我想像的那麼「不切實際」,或「遙不可及」,只要能適當的調適心態──不再執著「人定勝天」的古訓,不再迷戀「鋼筋混凝土的萬能」,也不再要求「零風險的超高標準保護」,在工程規劃設計時,能對「環境」多一分關心,對「生態」多一分關注,即可逐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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