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勃發展的碳金融(下):國際貨幣基金與碳定價
若說世界銀行在碳金融體系的角色像「投資銀行」,IMF就像是「分析師」,負責研究各國的稅收、就業、補貼成本、政策內涵等複雜議題,協助技術不足的國家建立政策框架,也提供改革建議。
如何將碳價融入金融投資或賦稅制度,近年引起熱議,圖為COP22韓國館展出的綠色信用卡。(攝影:詹詒絜) |
文/趙偉婷 (巴黎政治學院博士生)
近年來,國際貨幣基金(IMF)和世界銀行(World Bank)攜手推行碳定價(Carbon pricing)與碳金融,除IMF主席Christine Lagarde多次公開倡導,2015年巴黎氣候變遷會議後共同合作成立「碳定價領導聯盟」(Carbon Pricing Leadership Coalition, CPLC),2016年5月更與法國環境部在巴黎舉辦「碳定價高層會議」(Forum de haut niveau sur le prix du carbone),討論如何擴大發展全球碳定價,以及如何回收碳收益。
前篇已分析世銀在碳金融體系中的角色,本文關注焦點轉至IMF。
從稅改下手,用「碳價格」反映外部成本
總部位於華盛頓的IMF,為穩定全球經濟的權威金融機構,目前擁有188個會員國。和世銀一樣是1944年「布雷頓森林會議」的產物,主要任務是穩定各國貨幣與監督外匯市場,並提供國家借用儲備金穩定貨幣。儘管IMF嚴格的貸款條件及倡導寬鬆貨幣引來不少批評,但本篇討論範圍以其對氣候金融的倡導為主。
每年,IMF都會發表「世界經濟展望報告」(World Economic Outlook),評估未來一年的宏觀經濟,被各國當成經濟發展的重要參考。由於氣候變遷對世界經濟影響重大,因此IMF也將其列入分析模式。
比方,最近IMF就對G20發展綠色金融需要的資金成本,與對就業的影響做出分析,認為儘管氣候政策會影響經濟成長、儲蓄、資本流動、和匯率,但這些成本都是可控制的。而其出版品《減緩氣候變化的財政政策:決策者指南》和《實施美國碳稅:挑戰和辯論》更提醒,制訂氣候政策必須考慮國家稅收、社會公平、與對弱勢團體的保障。英國牛津大學環境經濟學者Ben Caldecott觀察,IMF的專業建言,可協助國際組織在決策時將氣候列為考量要素。
針對「碳定價」,IMF一方面對會員國提供設計碳定價制度和財政改革的建議,特別主張要在能源和運輸系統中,加入反映環境成本的價格,強調碳定價是增進公共投資和私人資金的關鍵措施。不僅如此,IMF還積極推動「碳稅」,強調稅收才能反映消耗能源造成的污染和環境損害,如最新一份評估中國減緩政策的文件,便認為課徵「碳稅」和「煤稅」,才是最有效的政策選擇。
籲減少補貼,刺激能源效率提升
「能源價格」長久以來一直是IMF的關注點。1974年6月至1976年5月爆發的中東戰爭,原油瞬間大漲引發國際金融危機,IMF當時便設立臨時性的「石油貸款」(oil facility) ,解決因能源暴漲引起的國際收支失衡。而能源價格更會影響到減碳成效與碳定價的制定。
對此,IMF就「能源補貼」(energy subsidies)提出觀察報告,從2010年起便呼籲各國減少(或取消)對石油、汽油、電力等能源的補助,批評無謂補貼不但抑制能源效率產業的投資,還會加劇氣候變遷與擴大貧富差距。根據IMF估算,2015年全球能源補貼額度高達5.3兆美元,中國便占了四成。如能取消,可因此減少約13%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簡言之,若說世界銀行在碳金融體系的角色像「投資銀行」,針對氣候投資項目進行審核與挹注動作,IMF則比較像是「分析師」,負責研究各國的稅收、就業、補貼成本、政策內涵等複雜議題,並協助技術不足的國家制定政策,也提供改革建議。今年在馬拉喀什COP22大會上,IMF更積極倡議建立一個全球性的碳定價基礎框架,用以擴大碳定價的使用。
回顧2015年,全球碳定價已創造了260億歐元收入,未來重點應在如何將這些資源投入氣候治理工作。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碳稅或碳交易等不同形式,碳定價勢必更加深化到各國的氣候政策核心,並影響未來能源使用方向。
【參考資料】
碳定價領導聯盟CPLC
IMF報告「 After Paris: Fiscal, Macroeconomic, and Financial Implications of Climate Change」
【延伸閱讀】
《蓬勃發展的碳金融(上): 世界銀行集團與碳定價》 趙偉婷 2016/03/25
《台灣發展綠色金融機制之挑戰》 賴柏宏 2016/09/12
《綠色投資與氣候援助 期程雙加速》 張楊乾 2016/03/09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