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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貨運業惹議 法規模糊待改善

2016/11/2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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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顏麗家、薛若儀台北採訪報導】想吃美食又不想排隊該怎麼辦?只要在手機上輕輕一滑,美食就可以外送到身邊。國內外送美食的資訊平台越來越多,UberEATS也在台灣正式上路。但由於違反《汽車運輸管理條例》,累計到21號為止已被交通部開罰180萬罰金 ,引發了不少爭議。

民眾汪婕元支持新創的外送平台,認為政府應因應科技修改法律。國立台灣大學戲劇系大二的陳大為也贊同政府修法,表示只要消費者權益有所保障,科技發展不無不可。而UberEATS的送貨員則匿名透露:「外資來台發展,然後你都把人家拒絕在外面,他給台灣人那麼多工作機會來作,阿你都把人家杜絕在外面,這樣不好。」

根據《公路法》規定,貨運業定義為「透過運送貨物收取報酬」,必須向經濟部登記為汽車貨運業才能合法營運。而Uber則公開表示,UberEATS主要提供消費者與駕駛的媒合服務,並不屬於貨運業規範,因此未申請汽車貨運業項目,與政府理解不一致才會引發糾紛。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表示UberEATS讓自用車提供服務,實質上已經涉足在客運和貨運業務裡,除了違法之外駕駛也不易管理,對消費者來說風險偏高,必須登記為合法業者才對消費者有保障。

早在Uber進駐台灣之前,就已經有許多平台提供運送服務。雖有部分大型業者依照法令完成汽車貨運業登記 ,但申請門檻高,業者必須具備2500萬的資本額、相對應的廠房、20輛貨車及停車位,新興的貨運平台若沒有足夠的資本不易通過申請。

GOGOVAN總經理許文忠認為,媒合平台不一定需要這麼多的資本額,也希望政府可以盡速修改跟機車貨運相關的法律,讓新創不用依循舊法申請資本額高的汽車貨運業。新創公司跑跑腿負責人何旻倫也表示,機車服務在台灣很有發展空間,政府應盡快設計機車貨運的相關法令,而不是用汽車貨運業限制業者。何旻倫說:「我覺得台灣機車密集度是數一數二,我覺得這是一個趨勢,」

新型態的貨運產業正在興起,政府該如何規範業者並保障消費者及駕駛員的權益,必須確實落法及規劃完善的配套措施,能達到真正的共享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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