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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集體霸凌 加害者之一法官 檢察官 律師

2016/10/0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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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公民記者:朱水文

推動司法改革是刻不容緩!淘汰不良司法人員不得在司法界再執業!

哲學星期五於2016年10月07日在慕哲咖啡館地下室探討[法官不犯錯?冤案是如何誕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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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沈清楷博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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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者有羅秉成律師及錢建榮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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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成律師,在刑事司法錯誤的專書--德國專業媒體人所寫[法官的被害人]推薦序,提到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繼[路人變被告][冤罪論]的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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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改革的問題,台灣的法律條文部分引用德國制定的,在德國發生的冤案事在台灣也同樣發生。

推薦序的標題

法院是人肉磨坊

當法官也犯錯

官官相護,永不道歉

司法體系的[核心缺失]事實認定能力不足

薄冰上的集體沉默者

冤罪判決的味道

會場有人提問錢建榮法官,當收到楊大智檢察官的起訴理由書[未明原因,對中華電信懷有敵意]會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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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法官回答[如起訴理由不明會退回]

另外在提問上訴檢察官念完上訴文自言自語說[中華電信不該如此告,但基於職位不得不論告]

錢法官表示[因為同僚關係,撤回上訴,原檢察官會被處分]

針對楊大智的脫序行為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回函!結案!?這不是包庇甚麼是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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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證台灣的司法同樣的是官官相護!

無辜的被告就是如此地被司法界檢察官及法官律師集體霸凌踐踏,更延伸傷害至被告的家屬親友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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