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登山管理條例 時力已撤案 望已報院者不予核備

2016/09/30 12:52
1,924次瀏覽 ・ 1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1
檢舉

登山管理條例 時力已撤案 望已報院者不予核備

照片

※ 每年溺水死亡案件高出登山事故近百倍,造成無謂的社會成本與家庭悲劇豈不更高,要不要也來個「親水管理條例」? ※

 

    個人平庸也就算了,偏偏這個、這些平庸的人,卻當了官、卻當了民意代表,這下子有你百姓受了!從這次鬧得沸揚的「登山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之擬訂與多個縣市搶先通過這個條例的案子看來,不就是如此嗎?立院「時代力量」黨團日前將「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送入立法院院會中,好在洪慈庸立委有鑑於「反彈」排山倒海而來,被迫開了一次「公聽會」,廣納雅言,在法案未進入委員會排案討論前,緊急煞住了、撤回了!這給政治人物或官員一個警訊----沒有形成一定的共識之前,強推法案或強做一些有的沒的管制措施,其結果終將引起「民意」反彈而「惹火上身」,足令聞之者誡!

    據悉,台中市、南投縣所通過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已呈報行政院,待審查通過核備後即可公告實施!奉勸這兩個縣市趕快在行政院審查前,學學時代力量黨團的決議「撤回草案」,回頭才有岸、才是岸,一味「蠻幹」下去,一則選票大量流失有得不償失之虞,二則條例除窒礙難行外,對登山運(活)動嚴重斲喪,三則有鼓勵「只能做、不能講」,勇於爬「黑山」之嫌?台中林佳龍市長、南投林明溱縣長你們的用心、立意都很好,但是制定的「產品」太多瑕疵了,敬請速予回收,否則百姓們會將你們「下架」,敬請三思且「火速」撤案,保住一線生機!

    不向惡勢力妥協是一種道德責任,就和行善一樣。百岳老查對這些不公不義或急功好利的官場文化,嗤之以鼻,因此老愛跟政策或規定唱反調,這就是服膺160年前這位偉大的美國思想家、哲學家梭羅所提的「公民不服從」概念----「其實不應該傻傻地效忠政府,因為公民有不服從惡法或暴政的義務。」因為「一個拒絕進步的政府,勢必成為社會及人民最大的負擔。」或者如當年美國雷根總統任內,有人問他:「政府為什麼不來解決問題?」他回答說:「因為政府本身就是問題!」難道這就是現今我們政府的情況嗎?

    高山嚮導宋姮娥曾在百岳老查那篇「什麼叫擅闖?為什麼要擅闖?從偷跑雪山西稜被罰談起」批判文中留言:「推薦老查為菁英領隊,跟洪慈庸,林佳龍,這2位同桌開會。」百岳老查則回應:「有關與林佳龍市長及洪慈庸立委對談乙節,百岳老查願意無條件帶領林市長與洪立委去走一趟高山縱走(路線由他們定或我定皆可),讓他們實地、實際了解一下什麼才叫登山,待他們對山、對登山有個具體概念之後,才有辦法進一步對談,否則雞同鴨講,徒費口舌,較無實質意義!(岳界人才濟濟,適合與他們對談之人選很多。但市長或委員他們願意嗎?)」當一個對山外行、對登山外行者想來制定有關登山的管制條例時,就像一位不會開車者、或對車毫無概念者強行開車上路一般的荒唐!

    難怪呂紹煒在「風傳媒」的專欄上,以「林佳龍與時力的『無知就是力量』,掐死登山!」為題,他寫說:「台中市長林佳龍日前通過一個《臺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而且頗得意的說這是『全國創舉』;立法院的時代力量也跟進要在立法院推動適用全國的登山管理條例(《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看看條例內容,林佳龍與時力確實展現這個時代最讓人動容的『無知就是力量』特質----而這個力量,正是把登山活動全然掐死的力量。」今天時力黨團已幡然「醒悟」,而林佳龍與林明溱還在「執迷」什麼?這不正應驗一句「低能無下限」的諷刺話嗎?

                                       ~ 百岳老查  2016.09.30.

※、本篇PO出後,有人回應說:「若果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出了事又勞師動眾,濫用社會資源,難道不需立法管制嗎?自由也得有個限度,不能任意妄為!不是嗎?」

百岳老查則回說:「岳界很多朋友老早就講過了,我們不是不讓管而是要管的合理;我們不是不願立法,而是反對亂立法、立一些窒礙難行且不符實需之法條!雖然今天時代力量黨團已撤案,但「革命尚未成功」,台中市及南投縣通過極其荒謬的「條例」,緊緊掐在登山活動的咽喉上,必除之而後快!因此,呼籲廣大山友們,大家是不是到該兩縣市的縣市長信箱去問候兼反對該登山自治管理條例之實施,讓該兩縣市首長了解登山界是如何的「反彈」,並勸他們趕快撤回核備案,不要再「一意孤行」下去,這不但不能解決登山的相關問題,反而製造更多的困擾。」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