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擅闖?為什麼要擅闖?從偷跑雪山西稜被罰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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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擅闖?為什麼要擅闖?從偷跑雪山西稜被罰談起

 

※ 其實不應該傻傻地效忠政府,因為公民有不服從惡法或暴政的義務。(梭羅.〈公民不服從〉) ※

 

    27日中午報載,梅姬颱風侵襲全台前夕,新北市有一支16人登山隊擅闖「雪山西稜線」,在出口的230林道被查獲,依違反國家公園法被開單告發,每人罰1500元。據悉,該支隊伍是申請9月21至24日攀登雪霸大小劍山路線,入山後卻變更路線改走西稜線,在風雨來臨前及時下山,並未發生重大意外。看了這則報導還真不知道怎麼來評論?記得2014年11月中旬「獨闖」被禁錮十數年的「雪山西稜」,當時百岳老查說,此行又是勘查,因為不服封閉、因為要發現、因為要證明、因為要真相、因為要施壓、因為要突破、因為要吐槽官僚作為、因為要為山友發聲。迄今又幾多年過了,問題依舊在:

1.雪山西稜線為什麼遲遲不開放?之前封了10年(比中國對日抗戰8年還久),這一波又封了好幾年,這是什麼道理?難道可以「想封就封」、「想封多久就封多久」嗎?都沒上級在管這個嚴重失(瀆)職的公部門嗎?難道這個沒作為、沒擔當的單位其上級還有沒有人在管事?知不知道一條山路被封了十多年,迄今還在封?政府死了嗎?如果政府官員抱持這種想死的心態,那就讓他壽終正寢吧!

2.該國家公園管理處認為該路線有安全顧慮?但是,為什麼還那麼多隊伍在該路線進進出出?你公部門是怎麼認定有「安全顧慮」的?在你封山之前,要不要邀一些登山協會代表一同去「會勘」,如果會勘的結果一致表示該封(把會勘紀錄及現場照片一並公布),那就封,山友毫無怨言!否則就是自以為是的「山大王」,其誰能信、能服?

3.三年前,百岳老查對該路線被封的「莫名其妙」加上有點「不耐煩」,特地一個人用了四天半時間,再實地走了一遍,了解一下公部門到底在封什麼?所發現之「嚴重」坍方處少之又少,且山友都能架繩、都能高繞或下切來因應,在之後這三年中真不知道有多少隊伍「安全無虞」的走過來,在在證明公部門的這個封山是沒道理的!(百岳老查當時「擅闖」後寫到:到230林道9K崩坍處(H2289M),危險,須高繞,整段林道當中最大、最危險之崩塌地。從雪山登山口到230林道0K,這一路走來,只有這地方有「致命性」安全顧慮,這一個山稜突出陡部其表面坍方,惟土質卻是類似粗砂之黑色砂磧,既鬆垮又無堅固點可手攀或握,不慎一滑那就到極深之邊崖下了。…允宜從該砂磧坍方突出部之後方沿著旁邊之崩塌山溝,開一條高繞路線,那坍方突出部高約50M,從突出部後方有一稍凹坡面,順這坡面沿著坍方突出部之邊緣,開高繞路線至林道另一頭近處接回林道,粗估高繞時間約20分鐘以內,且可行性極高,至盼雪管處派人處理(工程極其簡單)。顯然未改善,故不開放?)

4.如果該路線真的坍到有「安全顧慮」,但這十多年來,你公部門除了封山之外,還做了那些改善措施來因應,何時能改善完畢?你的不作為,到底有什麼「難言之隱」?不然,一條路線十多年還開放不了?我會再給小英總統上個書(之前,上書馬英九,毫無用處),看看能不能「翻轉」或「轉型」過來?

5.封山→偷跑→抓賊→罰錢→公布(向媒體通報),如果這個邏輯可行,那就大大方方的收錢,每個「偷跑」那些被封山的路線者,每人自動在出口處繳1500元,公部門在出口處設個收錢處,收錢給發票(是發票而不是「罰單」),皆大歡喜,如何?山友也不必偷偷摸摸,公部門也不必傷腦筋,另政府也有收入,一舉三贏(其實山友是大輸家,只能暗幹得內傷),誰曰不宜?

    不是愛山及愛登山的人一天到晚發「牢騷」,而是公部門不作為、亂作為,連民意代表也想來「踹」登山一腳,山友們頓感「腹背受敵」,單純爬個山卻必須像「賊」一樣的被防、被追、被逮、被罰,就差點沒坐牢而已!這不是很滑稽、很諷刺的事嗎?不要怪我們這些愛登山的人「老是」愛跟政府公部門對抗,其實我們的心情很無奈,我們也有很多事情要做,何苦跟公部門「糾纏」不已?「公民抗命是處於合法示威與革命之間的行動。這種行動必須處於一種不理想的社會之中。」這是香港前學聯常委司徒子朗說的,他還說公民抗命的基礎前提為「接近公義的社會」。

    我們都知道今天主管山域的公部門其管制措施是不堪的、是不公義的,雖然有些朋友對我們的「抗爭」有不同的理解或意見,我們都予以尊重。所以我們要嚴正聲明,山友們的這些「偷跑」、反封山、反不合理的登山管制條例等,都是以看似「違法」來表達強烈的不滿,大家也被迫無奈地承擔「罪責」以顯示自己已然不相信這個措施、管制或制度;我們深切知道在一個不公義的社會下以及一個不作為的公部門下,我們不能再天真的靠道德力量去動搖政策或政權,而必須施以更強的「力道」來讓腳麻的政府感知到山友要的是什麼。所以,在這風起雲湧的氛圍下,打拼、抗爭的隊伍裡,不能沒有你(妳)!

                               ~ 百岳老查  2016.09.28.

 

附記:

1.所附照片為2014年百岳老查「擅闖」踏查時,230林道9K崩坍處(H2289M),認為最危險,須高繞之崩塌地實景。

2.岳界嚮導宋姮娥提議說與林佳龍市長及洪慈傭立委對談乙節,百岳老查願意無條件帶領林市長與洪立委去走一趟高山縱走(路線由他們定或我定皆可),讓他們實地、實際了解一下什麼才叫登山,待他們對山、對登山有個具體概念之後,才有辦法進一步對談,否則雞同鴨講,徒費口舌,較無實質意義!(岳界人才濟濟,適合與他們對談之人選很多。但市長或委員他們願意嗎?)  百岳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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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a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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