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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消防員解雇案民進黨部陳情

2016/09/26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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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公民記者:朱水文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消防員工作權權益促進會及人權團體於2016年09月26日到民進黨部陳情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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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進黨政府必須全盤重新檢討行政機關帶頭違法解聘的過程,改革相關懲戒與性別相關制度。

二、針對仍遭兔職的消防員徐國堯,呼籲陳菊莫讓人權繼續沉睡,盡速兌現承諾,撤回徐國堯解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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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徐國堯發起首次消防員大遊行,訴求補足消防人力、落實專業分工, 甚至提告消防局強迫隊員超時加班,卻遭消防局於3個月之內密集記下42支申誡,

2014年正式遭高雄市政府免職,由陳菊親手簽下免職令。

2013年,葉繼元開始蓄長髮至今遭保二總隊記下高達58支申誠。在與警政堅持爭取蓄髮自由的過程中,勞動部亦已發函要求警政署尊重其性別認同,並勿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然保二總隊執意懲處,終於在2015年累積至18支申誠,年底作成免職決議。

葉繼元恢復原職警界仍充斥性別歧視與任意懲處

歷經300天抗爭,保二總隊近日撤銷一支蓄髮申誠,警政署退回兔職案,葉繼元得以警察身分繼續在原工作崗位服務。保二總隊撤案理由為「公文時序交錯」也就是說,當時勞動部已發函要求警政署「不宜以蓄髮為由,對葉繼元施以密集懲處」然而保二總隊卻執意懲處作成免職決議,而今保二總隊改以當時尚未收到公文為由,撤銷申誠與免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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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政署釋出善意之時,仍有兩點質疑:

一、警政署雖放過葉繼元,卻對於保二總隊大量作成蓄髮申誠,帶頭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未積極處理。蓄髮並不影響工作表現,不該因男女而限縮其表達自由,這部分至今未見警政署正面表態。

二、任意懲處絕非個案,懲處事由更常與工作表現、公共利益、操守無關,長官意志可輕易主導,成為最好用的打壓工具。

葉繼元從來都是盡職的好警察,今日恢復原職是他應得的,也是他勇敢挺身、與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長期抗爭而得到的成果。拒絕惡意打壓,捍衛其工作權,並積極推動警界性別與懲戒制度的改革。

徐國堯仍遭免職陳菊已睡2年

徐國堯解雇至今已滿2年,在過程中,徐國堯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屢次向高雄市政府、民進黨黨部陳情均未果。2014總統大選前夕,見到陳菊本人,陳菊表示肯定基層抗爭,並且當天承諾要回去了解徐國堯解聘案。事後發函高雄市政府請求安排會談,卻遭市府以市政繁忙為由迴避。正如2014年9月高雄氣爆,陳菊市長簽下本會的改革建議書,9天後簽下徐國堯的免職令,更諷刺的是,「政府別打壓」正是其中一項改革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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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葉繼元、教師蕭曉玲與消防員徐國堯為警消公教體系的三大解聘案,前兩者都已回復原職,只剩人權市長管轄下的打火英雄徐國堯仍遭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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