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榮教授 行政院前呼籲 務實解決土地徵收及強制迫遷問題
公民記者:朱水文
徐世榮理事長(惜根台灣協會及台灣農村陣線)2016年08月22日下午行政院大門前呼籲:
民進黨新政府上台,不論是蔡英文總統或是林全院長都強調要解決社會問題,對此務實的態度,予以肯定與強烈期待。
解決五個問題:土地徵收及強制迫遷議題,盼望蔡英文總統及林全院長能夠惠予協助,並趕快著手。
一、苗栗大埔事件張藥房原地重建問題
6年前8月17日,因為苗栗大埔事件,獲邀進入行政院研商問題的解決方案,行政院吳敦義前院長當面承諾「原屋原地保留」行政院秘書處並於8月23日正式行文,白紙黑字寫著「其所有之建物及基地同意原位置保留」的重要結論,由此,暫時解決了社會嚴重的紛爭。遺憾地,雖然苗栗縣劉政鴻前縣長也參與該次會議,當場也同意「原屋原地保留」但是他並沒有信守這項承諾,在中央政府的默許之下,劉政鴻後來還是執意把張藥房拆了,屋主張森文先生也因此不幸往生,這個事件再度引發社會公慣,民怨頗深,至今一直都沒有獲得舒解。針對本案,內政部所作出的土地徵收行政處分己遭法院撤銷,而蔡英文總統在選前更曾經對遺嬌彭秀春女士作出解決問題的承諾,因此,在今天這樣重要的場合,我們期盼院長及內政部能夠承擔起責任,努力解決張藥房及其他少數幾戶的問題,讓張藥房能夠儘快的蓋回來。
二、台南鐵路東移土地徵收舉辦聽證會問題
8月16日,當林全院長與社會團體進行第一場會談時,於總結時特別強調: 「土地徵收應該是最 小徵收為原則,能不徵收,就儘量不徵收,國內土地徵收引起那麼大的爭議,就是因為我們的土地徵收制度不圓滿。」您最後甚且也說,「南鐵案我要研究一下,看程序上是否還來得及?」我們對您這樣的主張感到欣慰與強烈期待,很希望南鐵東移案所引發的社會爭議能夠透過聽證會的舉辦,即正當行政程序的履行來予以解決。如今,內政部既然已經草擬完成了聽證會舉辦要點,此刻也正公開積極招募聽證會的主持人,盼望內政部葉俊榮部長能夠暫緩簽核南鐵東移都市計畫變更案,並即刻敢動南鐵東移案的聽證程序,用大開大蘭及公正公開的具體行動來回應、民間社會的強烈要求。
三、盼請即刻敢動〈土地徵收條例〉修法
4年前〈土地徵收條例〉因為苗栗大埔事件而進行修正,當時的民間修法版本乃是由我們提出,我們的草案當中提議,土地徵收應以一律舉辦聽證會為原則,此提議並獲得當時的在野黨,也就是民進黨的支持,惜因為國民黨政府的反對,致使未竟全功,頗為遺J膩。如今,司法院大法官已經分別作出釋字第709及739號解釋文,針對都市更新及市地重劃做出違憲之宣告,並要求必須舉辦聽證會,試間,在此情況下,對人民權益產生更為嚴重影響的土地徵收,難道不是更應該要舉辦聽證會嗎?因此,盼請新政府能夠即刻修正〈土地徵收條例},現階段並依〈行政程序法〉第107條規定,凡是土地被徵收人要求舉辦聽證會,行政機關即應尊重,並予舉辦,以此來保障人民於憲法上所保障的基本人權,並由此來判斷是否吻合土地徵收必備要件。
四、盼請儘量避免強制迫遷
除了土地徵收產生爭議之外,其他的強制迫遷問題也頗為嚴重,如過往的華光社區迫遷案。遺憾地,民進黨自2014年地方選舉大勝後,相關迫遷案件竟然不減反增,今年520後相關迫遷案件的程序竟然更為加速。其中,高雄市政府強拆旗山大溝I頁、高雄果菜市場、拉瓦克部落等,都引發社會龐大的爭議。我們必須特別提醒,針對強制迫遷問題,聯合國非常的重視,這是因為它發現許多國家屢屢以發展為名,致使其圈內人民遭致強制迫遷,造成嚴重社會問題。聯合國因此在1997年發表了「因發展導致迫遷人權準則」強調迫遷嚴重侵犯人權,它僅能在非常例外的情況之下才准予使用;它也認為政府必需窮盡所有可能來尋找替選方案,迫遷僅能是最後不得己的手段。它更於次年再度公布「國內迫還指導原則f其中特別強調「對於那些對土地有強烈倚賴及連結的人們,如原住民、少數族群、農民、游牧民族等,國家有特別義務及責任,避免他們遭致迫遷的命運。」此外,〈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4號及第7號一般性意見書也都有明文規範,禁止強制迫遷,因此盼請新政府務必要非常的慎重。
五、盼請踐行價值多元及尊重包容的公共政策
許多交通部、經濟部、地方政府、國發會及行政院所擬定、審議及核可的計畫,都僅是事業計畫」的範疇,這都還僅是計畫行政程序的初始階段,在這之後,往往都還有「環境保護計畫」、「土地使用計畫(如都市計畫)」、「土地徵收計畫」等不同的法定計畫必須進行審議及核可。但是,非常遺備的在後續這三個法定計畫發動之前,國發會及行政院卻核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交通部及經濟部)所提的「興辦事業計畫J'並正式編列預算,嚴重忽視後續三個法定計畫的重要性。這也就是說,我們國家的重大建設計畫大概都是在「興事業計畫」階段就已經確定,國家重大公共政策也因此幾乎都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主導。加上地方政府迫切需要中央政府財源的揖助,因此,後績的這三個法定計畫大抵都是配興辦事業計畫」這致使後續三個計畫的擬定及審議都缺乏自主性,大概都僅是跑跑程序、樣子而已。
這樣的計畫行政程序卻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問題,如前所述,即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提的「興辦事業計畫」其實都還僅只是初始的「部門計畫」它所考量的面向並非是那麼的全面,有許多重要的價值在這個初始階段都是不被重視的,如土地徵收所需的公益性及必要性等基本人權面向,但這套計畫行政程序卻是把這些重要的價值都排除在外,致使許多受害者僅能在街頭進行抗議與衝撞。因此,新政府未來的「行政院已經核定」是否可等「環境保護計畫」、「土地使用計畫」、「土地徵收計畫」等不同法定計畫皆己審議及通過之後再來核定?預算是否也在此時再行編列?也就是說,是否可以讓其他法定計畫也都能夠擁有相對自主的空間?讓更多元的價值都能夠被尊重及包容,而不是只為了配合「興辦事業計畫」卻反而是把許多重要的價值與選擇皆排除在外。
六、盼請新政府邁開土地正義第一步
隨著台灣土地投機飆漲風潮,全台浮濫土地徵收、炒地市地重劃、強制都市更新、恣意強制迫遷侵害民權案件不斷發生。這些案件常以「公共利益」包裝,但實質乃為嚴重侵害人民的基本人權,少數權勢者謀取私利。我們因此盼請新政府邁開土地正義第一步,落實程序與實質正義,徹底前朝所遺留下來的威權統治模式,如此一來,許多社會問題才有可能迎刃而解;否則,當期待落空,依舊受到舊威權體制的迫害,土地正義運動風潮恐會再起,此也必將嚴重衝擊新政府的合法性與正當性。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