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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樹學堂訊就素素事件四點聲明

2016/06/11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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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榕樹學堂訊就素素事件四點聲明》

一、公民記者,也應尊重他人的人性尊嚴。

二、此尚涉及公然侮辱罪及民法第195條精神損害賠償之問題。

三、言論自由及表意自由,固重要,惟人性尊嚴及個人隐私,也很重要。意思是說,言論或表意要有限度,談論可受公評之事或討論一些事情並非不可,惟我們仍應尊重他人言論自由、人性尊嚴及個人隱私等。

四、公民新聞平台,仍不得因此個人行為,進行思想審查,及更嚴的言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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