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為女學生找回遭竊腳踏車
警員為女學生找回遭竊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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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政隆/嘉市報導】嘉義市警察局南門派出所警員鄭嘉富、蕭力文擔服98年04月09日凌晨02-04時巡邏勤務時,行經公明與安和街口,發現一部時髦樣式的銀白色淑女型腳踏車被置放在該路旁未上鎖,即下車趨前查看是一部捷安特的腳踏車,再細目一看,車後輪擋泥板上有貼一張嘉義國中編號號牌,惟當時已值深夜,附近住家均已休息,在毫無詢察又深恐放在該處可能被竊的情形下,員警先將腳踏車載回派出所代保管,待中午12時打電話向嘉義國中查詢,且在學校協助查證後,已聯絡到該胡姓學生。
下午二時許,有一胡姓民眾到所表示,其女兒打電話告訴他說南門派出所已找到她的車,請儘快前來領回,所以才代女兒前來領車,據車主的父親表示,8日其女下課返家後,將腳踏車停在自己所經營位於嘉義市中正路海鮮店門前,19時30分欲外出時才赫然發現車子已不見,心想女兒的愛車可能找不回來了遂才未報案,未料想警方在這麼短的時間就將車子找到,除了喜出望外,內心深處對於警方為民服務的精神深表肯定與謝意。
市警二分局分局長李沐汕表示:「把民眾小事當做大事來服務」就是正符合警察局劉局長一直耳提面命的「警政服務」做為,且經常提醒所屬員警:「民眾有困難應本著同理心,以民為尊、積極為民服務為導向,符合民眾的期待叫滿意、超越民眾的期待是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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