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集:農村再生條例
農村再生條例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將交付朝野協商後逕付二讀,近來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討論,有政府二千億加持,在眾人期待下,可能會列入優先立法,儘快通過實施,然而,這個大紅包究竟是啟動繁榮的槓桿支點,還是毒倒農民毒藥的糖衣?民間關心台灣農業的人士,痛陳農村再生條例,恐造成農民沒土地、無家可歸,還要繳錢負債的困境,農委會則澄清,農村再生條例是個以農民為主的法案,而非以土地開發商為主的條例,對廣大農村來說,是一個充滿希望的法案,盼望各界共同來促成。
民間提出三大隱憂:「農村再生沒農民,農村再生沒農地,農村再生沒產權。」質疑農村再生條例並非為農民設計,而是以都市人活絡房地產為目的,未來很多農地將轉做建築用地,政府以土地活化之名行圈地計畫之實,透過立法手段,進行區段徵收、重劃或協議價購,將導致小農無以為繼。
農委會特別強調,「農村再生條例」最重要的精神在於以現有聚落為中心,強化地方由下而上之共同參與制度,強調整合性規劃,由地方提出自己社區之發展目標與建設標的。而社區由下而上自主的參與,打造屬於自己所要的環境,絕對不是地方派系壟斷或是欺負少數農民,重點在於讓農村居民能夠充分表達對於農村建設之意見,過程均是由農村自發性的整合,確保農村發展之需求符合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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