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賦稅與土地徵收談政府如何剝奪人民生存權
從賦稅與土地徵收談政府如何剝奪人民生存權
【記者 王安之 台北報導】政府是為了維護人民福祉、照顧人民而存在,而制定律法,則是為了保護全體國民的自由與平等,但如果公權力知法玩法,甚或不守法而侵害人民生存財產權,小老百姓要如何扭轉局勢?1月31日(週日)晚上六點到七點FM89.3快樂聯播網《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將繼續播出一場「小蝦米贏大鯨魚」講座內容,邀請專家學者以親身經歷與專業分析解說,就稅捐制度、土地徵收等議題,剖析台灣現今的國家公器如何侵害人民的生存財產權。
長江大方國際法律事務所傅馨儀律師以自己曾任職國稅局談起,她當時是專門執行財產查封及限制出境的法務人員,曾遇過公司老闆跪在她面前,請託她幫忙解除境管,因若無法出國接訂單就沒收入繳稅,傅馨儀雖同情但若不境管他,自己等同瀆職。但隨著時代進步,大家越來越了解,繳稅雖是義務,但政府不應為了課稅而侵害人權,人們的基本生存權不容許被高壓強權剝奪。她舉個人所得稅的基本扣除額為例,雖然每年都有公告調高,但幅度無法平衡物價漲幅,30年前與現今物價翻太多倍了,但免稅額、扣除額卻沒有等比調高,非常不公平。另有關人民資訊隱私權部分,稽徵機關可找出所有人近親財產資料,只要懷疑人民逃漏稅,就可以開始查全家身家背景與財產嗎?
傅馨儀繼續談到在行政法院的訴訟經驗,她表示90%以上人民都敗訴不會贏,雖法律規定訴願有言詞辯論權,可是很少案件開放辯論,人民連程序正義都無法保障了,要怎麼樣信賴國家?其實台灣的行政法院法官針對稅務案件的專業審理訓練非常不足,因此就流於只能信賴國稅局的情形,所以她以前在國稅局打官司從沒輸過,但換了立場幫人民打官司,才知道要贏一場有多辛苦,因此她體認到台灣非常必要建置納稅人權利保護官制度,協助平衡國稅局強大的資源,與人民莫名接到稅單的無助恐懼。她呼籲稅官與法官,當面臨很多人民有稅務不平等的情形時,應勇敢地站在人民這一方,保護小蝦米。
台北大學不動產暨城鄉環境系彭建文教授以土地徵收為例,帶大家釐清政府是人民權利的角色。他表示,政府理論上是人民權力的守護者,但在稅務或是土地徵收上,其實是扮演侵犯者角色,國家依法定程序剝奪人民的土地財產,目的是要增進整體社會的公共利益,但有時卻是在幫財團炒作土地,所以才有越多的抗爭活動。參考美國作法,政府要剝奪人民土地財產權應要符合四點:一、必須要是公共使用,或具備非常強的公共利益;二、一定要符合正當法定程序;三、要給予公平的補償;四、要符合必要性的比例原則,也就是就是有用到才徵收,沒用到的就不該擴大徵收。
彭建文指出台灣過去很多胡亂徵收土地的狀況,引起非常激烈抗爭,最有名就是苗栗竹南大埔事件,很多農民土地被徵收,政府卻說已經給農民很多補償了,可是對那些農民來講,他們不見得要錢,他們要的是一種生活的方式,或是保有祖產農地所有權。
彭建文舉馬丁路德金恩名言:「最大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囂張跋扈,而是好人的過度沉默。」大家都希望社會變得更好,但反抗不公不義要從自己做起,不能期待別人。更多精彩內容歡迎關心人權的朋友按時收聽FM89.3快樂聯播網《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或上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收聽(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audi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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