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宿怨選票勝負──時光亂流中的蕭曉玲傳奇
2015年,選戰炙熱,前台北市長郝龍斌,隱遁至基隆選立委;另一方面,前中山國中音樂老師蕭曉玲,榮登自由台灣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第一位,積極地在街頭拜票(上圖右邊那位),這兩位在選戰位置上截然不同的候選人,卻有著十年宿仇的糾葛...
前言:事過、境遷、她仍擊鼓鳴冤 文/宋竑廣
時間回到2007年,你想得起來2007年發生了哪些事嗎?就像影響著此刻的那些個「過去」一般,那一年,有些像是高鐵通車這類的大事,如今提起,或許還能讓你有點印象的事情。
但就個別生命的歷史而言,就中山國中音樂老師蕭曉玲而言,那一年,高鐵通車也好,詹詠然拿了女網雙人冠軍也好,應該都不是她印象最深刻的。就像是某一天,突然在巷口就被人綁架走、便進了冤獄似的,當時已經拿到長期聘書的她,根本想像不到,得罪台北市長郝龍斌,會帶給她終生難消的傷痛。
那年,郝龍斌想要推行所謂的「一綱一本」教育政策,是的,那個綱就是現在很熱門的反課綱的「綱」,決定各版本教科書編寫原則的課「綱」;卻遭各方抗議,連中央說不行,他都要告(後來最高法院不加理會),對比後來的失敗,當時的郝市長,著了魔似地一意孤行。
就在這官威受到動搖的時候,郝市長拿人家沒辦法的時候,有一隻小老師自投羅網來了。為主張郝龍斌的政策錯誤,蕭曉玲告了郝市長,正好,讓當權殺雞儆猴,很快地,蕭曉玲的教師生涯就被捻死了,事發突然,行刑迅速,很多人都還不太知道她發生了什麼事,回過神來的時候,她已經被解聘了。
許多學者都肯定地表示,這是一樁冤案。在蕭曉玲那段遭遇惡毒解聘的日子裡,關心她的人被學校擋在門外的日子裡,她孤立地被刮割著,體驗著一種「對理智的刑求」,各種荒謬的微不足道的罪名勒得她喘不過氣,說三道四,說這個說那個,督學甚至在正式的文件裡,說她是細菌──這樣也叫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當時,在中山國中這顆外星球上,錯的是對的,對的是錯的,學校要說「一綱一本是政治議題」,不可以跟學生討論,你也皇命難違;天曉得,時光芢苒,後來郝龍斌自己都不再提一綱一本了,蕭曉玲在那時卻跟哥白尼似的,被逼著對錯不分,彷彿被刑求著:「看妳還敢不敢說一綱多本是對的!」權勢的斬首刀,迫在頸間。
跟哥白尼不同的是,蕭曉玲不向學校認錯,不願成為歷史上愚昧的一頁;而跟所有女鬼一樣的是,事過、境遷,她還在喊冤,而且一年比一年大聲,今年甚至擊鼓鳴冤。
這位眉宇如劍、眼神灼灼的奇女子,多半表現出超人般意志的一面,偶爾,也有含冤飲恨、委屈落淚的時候;當一個人難過的時候,我們總是很想跟他說:「沒事的,都過去了。」可蕭曉玲的冤屈卻怎得還沒過去,過不去,她也不讓它過去。
在屬於蕭曉玲的轉型正義還沒到來之前,或許我們可以透過本書,瀏覽她近十年的冤案苦旅,及逆風滿帆的絕地歷險,在還沒辦法跟她說「沒事了」之前,以一定的理解與共鳴,肯定地、驚嘆地對著她說:「蕭老師,妳真的很努力。」
時間,告訴我們一綱一本早已不合時宜,時間,告訴郝龍斌沒有資格異議,時間,也應該要還給蕭曉玲,她的教師生命及名譽,在此希望讀者一起,不理會當權的扭曲,相信自己的良知也是法庭,一同撤銷對她的否定──還給師道兩字,該有的真實定義。
*圖片:中山國中羅織給蕭曉玲的罪證之一,把應為教育議題的、需對學生說明的一綱一本,說成政治議題。
一、惡毒解聘
1.1 失序的程序正義
大部份的時候,距離我們現在越近的事物,印象越是鮮明,反之,則漸漸地被時間的海浪給沖蝕掉,能夠多少抵抗這項原則的,則是在人世的意義上,較具份量的事物。
在台灣,政治人物跳票、說謊,已經是家常便飯,但既然有「為人師表」這句老話,教職人員,受到的社會期待還是多些,在人們的心裡,還是有份量些;回頭看蕭曉玲冤案的初期,2007年底到2008年初,學校與北市教育局解聘她的這段過程,對社會影響最深遠的可能是──校長在市議會上公然說謊的畫面。
那是蕭曉玲的上司,中山國中校長曾美蕙,面對議員質詢「調查蕭曉玲的不適任檢討案,教育局有沒有指示給督學,是否由督學指示召開(教評會)?」時的一幕,當時教育局長吳清基也在旁邊。
在一般解聘程序裡,教評會要由校內自發性召開,而督學,是類似檢察官的角色,監督學校業務,不能像法官一樣,介入審議程序。曾美蕙跟吳清基自然也知道這一點,於是異口同聲地表示,沒有介入,是學校自發性的作為。
然後,議員拿出,2007年12月13日教評會的開會通知單,上頭備註「奉督學指示臨時召開」,在此之前,曾美蕙還說,是人證事證俱全的情況下學校自主召開云云;曾美蕙跟吳清基,一位為人校長,一位為人教育局長,就這樣被代表民意的議員斥責:「公然說謊!」只見曾美蕙彆扭地說:「那一點是可以不必寫的…」惹得議員火冒三丈。
俗話說,要留名聲給人探聽,不要教壞囝仔大小,而且對老師的道德要求加重,站在身教的立場,曾美蕙跟吳清基的這一幕,倘若有電視轉播,應列為限制級,18歲以下不得觀賞,免得老師無法帶班,家長無法教小孩。而且,敘述蕭曉玲案的本書,因為亂象太多,有戕害兒少身心之虞,可能要上封套列為禁書,因為更嚴重的還沒說完。
許多社會爭議,是各說各話,沒得對質,但蕭曉玲案可不是,可以客觀檢證的部份很多。在中山國中解聘她的過程中,種種缺乏程序正義的問題點,遠遠不只如此;除了前述有公開錄影,人人都可以上網去看的質詢影像之外;還有比對學生證詞便可發現,(漫安琦)老師睜眼說瞎話的發言紀錄;甚至在法庭上也無可抵賴、做過筆跡鑑定的會議(家長)偽造簽名等等,屈指難數的疑點。
蕭曉玲有句口頭禪說:「我真的不騙你的。」可以說教育局長、校長、老師到家長,大家都因為蕭曉玲,身教要重新進修。然而,一如前文所說,中山國中彷彿位於外星球,不太受台灣律法控制,即便是刑事的、公訴罪的偽造文書罪,也沒有人追究。
畢竟,當時的中山國中,像是個黑盒子。法律有保障,一般人被抓到警察局可以叫律師,但在中山國中是不行的,蕭曉玲被「修理」時是不行的;連工會(教師組織)也沒門的,前來關心的台北市教師會總幹事羅德水老師,同樣不得其門而入,這些人證都還活著,查證不怕沒路,「我真的不騙你的。」
只有那長驅直入的督學,先是不尋常地指示召開教評會,又在接連四次校內會議否決對蕭曉玲的解聘案之後,蒞臨現場,逆轉前議,再次推進蕭曉玲的解聘程序;到了2008年2月12日,原本只有審議權、負責認定程序問題的教育局,也破天荒組成調查團,直接到校「調查」事實。
你若是當做布袋戲在看,大概會覺得:「蕭曉玲啊蕭曉玲,這會兒妳是插翅也難飛了。」
*圖片:中山國中羅織給蕭曉玲的罪證之一,誣指她播放支持一綱多本影片,實際上根本沒有這種影片。
1.2 文革式的解聘
有人懷疑,人類的歷史,可能不會是持續進步的,偶爾,當你看到歷史重演,彷彿時光倒流的場面時,不免這麼想著。時代,或許也有倒退的時候。
如果問蕭曉玲這個率直的歐巴桑,為什麼被解聘,有時她會理直氣壯地說:「我也不知道,我既沒體罰又沒性侵學生也沒婚外情也沒欠人會錢。」理論上是這樣沒有錯,只要行得直坐得正,特別是學校這種被認為相對單純的環境,當個老師,應該無風無雨才對,最少,也不要時光倒流到文革時代。
2008年2月13日的中央社新聞這麼寫著:「台北市立中山國中三年級學生近百人,今天下午放學時在校門口舉白布條抗議,要求教育局解聘該校音樂教師蕭曉玲,家長會成員等也同聲呼應。蕭曉玲下課離開校門時,看到一堆人衝著她來,她說:『這是文化大革命嗎?依正常管道解聘,不要把小孩子帶壞。』」
儘管聲勢驚人,但虛相倒也吹彈可破。同一篇新聞寫道:「本社記者詢問兩名參與抗議學生,學生都說白布條和海報並不是學生自動自發做的,他們到場時,就有家長會的人拿給他們舉,不過,家長會人士則對此問題不願正面回應。」事實上,抗議的活動消息稿還是從教育局傳真機發出的,國中生何德何能,能讓自稱沒有立場的教育局配合呢?
在走到文革般的場景之前,蕭曉玲面對的惡毒解聘,已經讓她萬箭穿心了。自從督學指示召開教評會打算解聘她的那一日起,中山國中就宛如戰場跟後宮的複合體,時而千軍萬馬,時而動輒成罪,十面埋伏,有口難言,工會、律師止步,內部層層圍殺。
教育長官前進突擊:幾位督學如丁文玲桑冀威等輪番上陣,有率隊強行進入教室拍照的,有坐陣學校教評會的;校長曾美蕙(現為明德國中校長)開記者會,上市議會備詢,以影射方式寫篇毀謗文章,透過合著的書籍發送到全國各機關。家長分路包抄:臺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總會長許永佳,跑來中山國中廣發抨擊她的新聞稿;家長會長簡忠雄投書媒體任意指控;家長會準備白布條給學生抗議蕭老師。
主任、老師等當然也沒閒著。訓導主任朱毋我跟著督學闖入教室,如影隨行一般在第一時間拍攝「罪證」,要學生寫下蕭曉玲如何苛待他們,內容卻矛盾紛歧;漫安琦老師(現為北市南門國中主任)在教評會議上指控蕭上課連續多週看(不存在的)王昭君影片,但學生證詞的錄音逐字稿寫明並無此事。
徐慧玲老師簽名加蓋章、謊稱為教師會長,撰文指控蕭上課講政治議題,後面括號一綱一本;其他還有老師帶隊在教室門口等著上課鐘一響就進教室,以便逮到蕭遲到的;還有27個老師聯名指控蕭「看臉打分數」等罪狀,但號稱為根據的聯絡簿,卻是一頁也沒出現五千頁的罪證裡;還有收回18個班教室日誌,好檢查蕭之過錯,發給508位學生問卷,對蕭做針對性的調查等浩大工程。
既然所有被蕭曉玲教過的學生都要寫具名問卷,學生們同樣忙得不得了,上述種種罪證常常要參一腳,書寫、拍攝、指控、(偷)錄音,跟著拿白布條抗議,壓力很大,也難怪有學生在聯絡簿上跟蕭曉玲抱怨道:「問卷調查不是都不用寫班級、座號、姓名?萬一資料外洩不就完蛋了?...我覺得這樣很過份。」由於罪證許多地方本身荒謬矛盾,所以除了具名填寫問卷外,同學們還要甘冒偽造文書或做偽證的風險行事,「勞心勞力」的程度可見一班。
時間,有時飛快,有時度日如年,那時的蕭曉玲,可說是步步驚心。人家說她上課打手機,就得自己調通聯紀錄來證明清白,人家說她上課連續八週看同一影片,還引來外人勞動公視說明,實是音樂教學影片,播放也放不了一節課...這些都還算是好的,若是抽象籠統的指控,更是百口莫辯。
有如走在黑暗之中,一邊躲著暗箭,一邊不時中箭;儘管煎熬是一定有的,傷害是一定有的,但在來勢洶洶之中,蕭曉玲倒也慢慢探出了,對方陣法的理路。
*圖片:中山國中羅織給蕭曉玲的罪證之一,以時鐘照片誣指她上課遲到。
1.3 在惡夢中顯現的惡龍
日本歌手中島美雪有句歌詞說:「一去不返的歲月,只有夢能回溯。」夢不但能回溯,還會無秩序地穿插各種片段,而在蕭曉玲眼前超展開的是,惡夢般的現實。
如果蕭曉玲做了個被解聘那時的惡夢的話,材料應該會很豐富。比方說,可能會出現跟家長會長簡忠雄對吵的場景:「妳放的影片是王昭君!」「那明明就是舒伯特!」這樣讓旁人看了完全無法理解的對話,但它確確實實地,不是在惡夢裡,而是在她被解聘的現實裡發生。
又或者,如果有人衝進你的休息室,看到桌上有幾個保溫杯,大概是嫌排列得不夠整齊還是怎樣,就對著這個桌面紀錄道:「師道尊嚴都因此流失光了!」當成解聘罪證。你大概會捏捏自己的臉,想說這樣捏一下就會醒過來吧──悲哀的是,當時的蕭曉玲就是捏一千遍也不會醒來。
又或者,還有一個奇妙的時鐘(照片)。這個時鐘比任何打卡鐘都還要厲害,中山國中拍下它就可以證明蕭曉玲遲到;一般人如果被老闆拿出一張時鐘照片說:「你遲到十分鐘,這是你被解聘的理由之一。」就算是老闆,也會很想直接拿時鐘往老闆頭上砸下去,但是蕭曉玲連這種機會都沒有,因為罪證(照片)都是在決議解聘之後打官司才拿到的,上頭還寫著學生的感嘆:「教育失敗,學生無奈。」它不但是定人解聘的時鐘,還是個讓國中生早熟的時鐘啊。
國際名導蔡明亮曾在座談中說,台灣的現實太超現實了,以致於對戲劇產生很大的挑戰。的確,如果我是當時的蕭曉玲,大概也會悟出類似的道理。另外,想知道舒伯特是怎麼變成王昭君的朋友,可以參考公開文章「蕭曉玲老師給輔導小組的公開信」,但因為舒伯特變身成王昭君的過程實在非常離奇,還是要遇到本人才能完整解說。
就在這樣亂七八糟惡夢般的解聘過程裡,得過教師會頒發ENERGY獎的蕭曉玲,還是很有ENERGY。「咦,學生抗議的活動消息,怎麼會從教育局的傳真機發出來?」類似這樣,發現越來越多來自上級的鑿痕,其中最明顯、最直指上層的,便是當時教育局副局長林騰蛟,開記者會說明此案時,記者問蕭何時開始不適任,林連續回答三次:11月12日──就是她狀告郝龍斌一綱一本違法的那一天。
面對解聘過程中排山倒海的質疑或否定,蕭曉玲當然也曾自我懷疑過:「我是有這樣討人厭嗎?」同樣的問題可以換個角度想,「___是有這麼討厭我嗎?」可以代入空格裡的人,或許是督學丁文玲,或許是當時的校長曾美蕙,或許是當時教育局副局長林騰蛟,或許是...這其中有可能在過往生活中有磨擦的,充其量是直屬上司曾美蕙,但即便是她,事情也不至於發展地這麼誇張。
如果只是某一個長官討厭蕭曉玲,一般能夠運作的,不過是該長官以下的權力系統,就好像單單局長要對付你,他也指揮不了市長,就好像如果主謀是曾美蕙,她也未必能夠讓教育局的傳真機,和跟校內學生的假抗議,運作配合地天衣無縫;又或者後來中山國中教評會決議解聘時,同一天,就在一天之內,台北市教育局發出審議蕭曉玲案之會議通知──我們很少看到公務系統效率如此卓越,不同層級的單位可以像是兩人三腳般地同步運作。
這規模浩大的解聘工程,到目前為止,最上層是林騰蛟,他又好死不死地,一而再再而三地,把蕭曉玲狀告郝龍斌一綱一本違法的那一天,11月12日,宣稱是她不適任的起始日。連關心此案的朋友,都未必能夠背出蕭曉玲在哪一天做了什麼;貴為副局長的林騰蛟,何以對蕭曉玲告郝龍斌的日期如此印象深刻?如此斬釘截鐵?面對記者再三詢問這般細節,沒有任何不確定感。
在亂流般的解聘調查之中,雖說暗箭來自四面八方,但靜下心來一想,倒也摸得出頭緒。即便在黑暗中,伸手不見五指,但咬你的是小貓、虎豹,甚至是巨龍?摸摸咬痕,從身心痛楚的強烈程度,從殺招的規模與手法等等,總會告訴你,來者是何方神聖。
時間,看似公平無偏,但就每一個人的記憶而言,卻是天差地遠。對林騰蛟而言,他當然也講了不少蕭曉玲的不是,翻開當時的報紙看看:「教局副局長林騰蛟表示,因(蕭曉玲)案情複雜,為求審慎處理,委員決議組成專案小組到校實際了解相關事證,如恐嚇教師、連續8週使用同一影帶教學、要求學生刪改教室日誌等情事…」(2008.02.12台灣立報)案情是很複雜多端,但沒有一項指控,沒有一項不適任作為,發生在11月12日,那一天──蕭曉玲什麼都沒做,就只是去告了郝龍斌。
惡夢,一直沒有遠離蕭曉玲,就跟所有做惡夢的人一樣,當眼前閃流過關鍵事物時,便會猛然驚醒;惡夢,不分時間順序地,插入各種片段,甚至還能預言未來。
柯文哲上台後,擔任教育局長的湯志明,是相當爭議的局長人選,他是之前主導課綱微調的國家教育研究院長,「不少參與課綱修訂的高中老師物議,認為湯志民被疑以議事手段,護航王曉波等人主導的高中課綱修訂」,面對課綱微調座談會的邀約,也曾避不出席。這位柯文哲也沒投票給他的新官,背後的遴選委員徐永佳,正是在電視上侃侃而談教師專業自主,早前又在蕭案裡,對她周圍同事發放不實文宣的人。
郝龍斌下台了,蕭曉玲的傷痛仍在,郝龍斌下台了,攻擊過蕭曉玲的人可還在,蕭曉玲的這場惡夢,不只是多年以前的冤案,或許,還籠罩著教育的未來。
*照片:中山國中提出的蕭曉玲不適任罪狀,此為濃縮版本(300多頁),原有5000頁。
1.4 一綱多本有損師道?
直觀上,時間彷彿是流動的,隨著指針轉轉轉,萬物慢慢地變化,但也有一種說法是,雖然在流動著,但其實只是不斷重演,指針不過是不斷原地繞圈;重覆一次的話,或許是歷史重演,無限重覆下去的話,就稱為永恆輪迴,或者說是「永劫回歸」。
撰寫此書的當下,有個熱門話題是「反課綱」,教育部長吳思華為此被砲轟,直喊:「政治力不要介入校園。」幫他翻譯一下的話就是,來抗議教育部長的,是政治,而政治力不要介入校園,所以來抗議的,請趕快離開,重點就是一句狠話:「你們快滾。」
當蕭曉玲對郝龍斌一綱一本有意見的時候,學校也說她在講政治。解聘「罪證」裡白紙黑字地寫著:「談論政治議題(一綱一本)」為什麼本書常常對「罪證」打括號呢?因為這樣的罪證告訴我們──她沒有罪,如果學校所謂的政治議題是一綱一本,老師上課解釋攸關學生權益的教育政策,又何罪之有呢?
說穿了,當權者的教育政策被批評時,就會重覆這個SOP(標準流程):一、你在講政治。二、政治不入校園。三、快滾。吳思華也是如此,中山國中如此,林騰蛟如此,歷史重演,未來也難保不會「永劫回歸」。
且SOP裡還有第四招,見笑歹、驚人知(河洛話):「不是因為你蕭曉玲有意見才對你怎麼樣的喔,你被解聘是你的問題喔。」當時北市教育局還委託了律師林石猛,寄存證信函給蕭曉玲,說她被解聘與狀告一綱一本毫無關連,威脅她要閉嘴。
事到如今,月明河清,一綱一本對或不對,已經沒什麼好吵的了。不說許多專業人士撰文反對(註),後來郝龍斌也因為(採用一綱一本的)北北基聯測新制,造成「高分低就」等嚴重的升學錄取問題(註),而黯然收攤,昨非今是地,掌毆自己的嘴巴。
對於「一綱一本」這段荒謬的歷史,教訓不只是「時間證明了蕭曉玲沒有錯」。對政治人物來說,一綱一本不是單純的教育議題,「不用唸很多本只要唸一本」、「減輕學生負擔」云云只是表面,為什麼呢?單從林騰蛟身上便可以看得出來。
林騰蛟在郝龍斌底下擔任教育局副局長時,自然是支持一綱一本的,等他當了新北市教育局長,便承認當年推行一綱一本綁北北基聯測,有其政治考量;基隆市教師會理事陳建江解釋得更直接:「考量教育資源,不贊成續辦北北基聯測。」(註)可見這政策並無純然中立的利弊取捨,只有位置不同、利害關係不同,而有不同的選擇。
說來說去,都是資源、利益、政治的問題,政客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視一綱一本為政治議題;但作為音樂老師的蕭曉玲,所想的不過是:「比方課綱要我教唱歌(一綱),我希望可以選擇不同的歌曲給學生唱(多本),不要說學生只能唱低音,我卻只有高音的歌給他唱(一本)...」她的初衷很單純,但對比於兇惡的政治環境,她這告市長的舉動,又似乎單純到不可思議。
如潮浪一般,浪起浪落的一綱一本,給蕭曉玲留下了終生的枷鎖,不名譽的「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解聘事由);師道,是個抽象名詞,怎樣才是好老師,或許時代各有定義;只是,那些歷史上受人景仰的老師,往往不為當權所喜,原因無他,不過是在錯亂的時流中,不識時務,只認道理罷了。
生而為人、為社會動物,有識時務的時候,也有見風轉舵的時候,但轉久了也是會頭暈的,老是方向不定,難免疑惑失重,在需要解惑的時候,在許多人都取巧地言不及義的時候,這一位說著口頭禪、「我真的不騙你的」的老師,就好像風雨迷航中的定海神針,讓人對於「白目」這樣的字眼,有了好感。
*雅好文藝的蕭曉玲老師,長期支持相關活動,例如向唐美雲老師學習歌仔戲樂曲,並化為上課材料。圖為她與土耳其古蹟的合影。
1.5 溫暖的陌生人(們)
人生,基本上是按表操課,照時間表在走而已,或者上學上班,或者晚婚、更年期,就像發條玩具一樣,時間到之前,上緊發條,上工、趕工、下工罷了;許多人的時間表,都是「我為魚肉」,比方說,老闆今天叫你九點上工,明天心血來潮叫你八點上工,半點不由人。
曾經,在蕭曉玲任職過的某間學校裡,也有一位校工,被同儕任意提早上工時間,早到生活無法安頓、很為難的程度,在她出言相勸之後,化消危機;事實上,這類義行,在蕭曉玲的人生裡不勝枚舉,勞動者電子報曾記載,她改善身邊許多人勞動狀況的事蹟(詳見第四章),這也是她為什麼榮獲Energy教師會長獎的原因之一。
有時蕭曉玲是別人溫暖的陌生人,有時是別人成為她的救難菩薩。就像在冒險故事裡,有天兵天將也有甘草人物,在這惡毒解聘的劫難之中,有大羅神仙,也有過河小卒,各具神通,缺一不可。
比方說,中山國中為了羅織罪證,針對蕭曉玲所做的問卷調查,有政大教授兼民調專家黃東益、蕭乃沂兩位,做成專案報告,認定「施測者有立場不公的問題」、「將做為鏟除異己的工具」,實在大恩大德;不過,要有這份報告,也得先有問卷,要感謝當初有學生填寫時,假裝遺失、私藏一份給她,才知其中險詐。總之,謝謝兩位教授,也謝謝這位同學,恩人無分地位高低,溫暖不分親疏遠近。
說到這份監察院也嗤之以鼻的問卷,最近(2015年)托壹電視談話節目《正晶限時批》主持人彭文正的福,在全國觀眾面前,大大地被揭露出來,如此大恩,蕭曉玲自然感動感謝,說是緩解了先生為她冤屈而導致的憂鬱心情;別說特集報導,在此之前,哪怕只是帶來一絲光明,她也不敢或忘;2012年,名嘴陳立宏在節目上順口提及她的姓名,不管公開撰文或臉書私訊,她的感謝絕不缺席。
受恩而感念於心,算是人之常情,受損而勇於停損,倒不是每個人都會幹的事情。在這惡毒解聘的劫難之中,也有些不如人意的遭遇。解聘之後,欲走司法途徑平反的蕭曉玲,在有心人的撮合下,迎候大律師黃旭田幫忙打行政訴訟,遺憾的是,黃律師竟犯下專業上非常基本的錯誤(見附圖),而且上網一查才驚覺,黃律師沒有一樁行政訴訟的官司是贏的。個性直率的她,理所當然地解除委任──拒絕「好意」,並不容易。
還有一位S先生,原本應該是協助蕭曉玲的角色,卻透露了自己在物質上的需要,蕭出於受助者的感謝心情,盡力補足;這也就罷了,甚至在過程中還胡亂責難、落井下石,後來,S先生所屬的組織也發覺不對勁,立馬開除,這才真正止血停損。其實,像這樣的人權受害者際遇,並非特例,人在受傷流血之際,或者菩薩顯靈,或者禿鷹耽耽。
蕭曉玲是個援手一伸,可能會伸出觀音千手的人,坦白說,被騙被坑的機率也就大些。但是、但是、但是,一但被她察覺,絕不隱忍,甚至全國放送,免得縱虎歸山、為害蒼生,不少人因為她揭露的受害經驗,或者懸崖勒馬,或者倖免於難。
因為蕭曉玲有恩必謝、有害必除的個性,在往後的章節裡,你還會看到,在專業領域上的各方神聖,為她擲地有聲,受她幫助的小咖,彷彿致敬禮炮似的,在數百人面前感念她的義舉;她這戰鬥連年的平反長征,儘管時至今日,還得擊鼓鳴冤,但幫忙敲鑼打鼓的人,陸續加入,軍容越發壯盛。
因緣流轉,風起雲集,換個角度來說,這一場劫難,也是造就蕭曉玲廣得人心的「逆增上緣」,讓眾人一聽見她要選舉,便急著報團為她加油拉票,或許體制沒有辦法還蕭曉玲一個清白,或許連遲來的正義都沒得等待,但2016大選,若郝龍斌能落選,蕭曉玲能晉身立院,也不失為是一種公道自在人心的民間平反。
*蕭曉玲平時聲援社會運動,影片為2012年,至士林王家自費煮義大利麵給駐守學生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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