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報導源自公民記者 中正E報
原始報導連結:街戰
0105公視中晝新聞
稿頭
目前全台灣的街頭藝人證照制度,由各縣市政府辦理,章程大同小異,但是證照卻無法在各縣市互通使用、造成許多困擾。其實從考證照制度、表演場地的侷限,到台灣社會看待街頭藝人的態度,都突顯了相關政策需要更多的思考與討論。
內文
一把柳葉琴、一把吉他,加上溫柔的歌聲,街頭藝人老邱與阿盧的表演,吸引過路人駐足停留,不過對於街頭藝人的相關制度,他們有話要說。
訪問 街頭藝人兼製琴師 邱典暘
我希望有一天我們可以就是廢除街頭藝人證照制度 因為那是一件很蠢的事情我是不是不能把實話講出來 如果想要讓表演藝術 成為所謂的在地文化的話 就是讓人家自己去判斷 自己去規範 這個地方適合表演什麼樣的文化活動
全台街頭藝人證照制度由各縣市政府辦理,章程大同小異,但是證照卻無法在各縣市互通使用。
訪問 街頭藝人兼自由藝術工作者 盧芷鋆
第一次考其實令我滿訝異的 因為考試的時間竟然只有三十秒
我不太知道 這樣子的考試有什麼特殊的意義或什麼
如果今天他是一個學西樂的人 他憑什麼來評我彈國樂的人
街頭藝人考取證照之後,可以合法在特定公共場所表演,接受觀眾打賞。演出需在其日前申請活動許可證,並向各場地管理窗口登記,但是實際執行上,管理政策與台灣社會對街頭表演的想像,都還有許多進步的空間。
訪問 流行音樂文化研究者 簡妙如
台灣的街頭藝人 因為是政府考證照的傾向 我覺得它有一點點像是慈善事業
就是我們這個社會 對街頭表演的想像會比較狹隘
把它視為是比如說街頭的乞討 或者是比較是殘障弱勢在街頭
就是讓你有機會表達你的善心 可是我覺得這都是很狹隘的想像
從考證照制度、表演場地的侷限,到台灣社會看待街頭藝人的態度,台灣的街頭表演藝術相關政策,還需要更多的討論。
公民記者 謝承恩 黃凱薈 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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