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警局營救遭剝削的違法外勞
嘉市警局11日凌晨於雲林縣四湖鄉成功營救遭勞力剝削的違法外勞。
【記者郭姿柔/嘉市報導】嘉義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外事課與第一分局人員11日凌晨遠征雲林縣四湖鄉,查獲陳姓嫌疑人窩藏非法外勞及控制外勞行動自並剝削外勞勞力,總計查獲逃逸、偷渡外勞及非法上岸船工等計23名。
嘉義市警局外事課於3月初接獲線報指稱雲林縣四湖國小附近一處三樓透天民宅窩藏20多名非法外勞並由台籍非法仲介控制外勞等行動自由,經外事課與刑警大隊、第一分局人員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擴大偵辦,並確定線報內容極屬實,隨即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指揮偵辦,11日凌晨拂曉出擊,終於在清晨5時許查獲陳姓嫌疑人,並於該民宅查獲逃逸、偷渡外勞及非法上岸船工等計23名。
市警局外事課長李瑩瑜表示,這些外勞在查緝時已於該處生活時間數月之久,生活條件與環境極差有如豬舍般;陳姓嫌疑人抽頭營利,苛扣該等外勞薪資與護照藉以控制行動,每日由非法仲介集體載運工作,時數極長,三餐無法溫飽,並僅分得微薄收入,外勞有工作時,每日所得薪資為800元,但需繳交400元給陳嫌做為食費用,外勞一個月薪資未達8000元時,則該月薪資全數由陳嫌苛佔,生活猶如集中營般,非人道毫無行動自由;但因外勞們身分均為非法,以致對雇主此一惡行敢怒不敢言。
根據查報,本案陳姓主嫌於95年間曾因私宰斃死豬,並顧用未成年少年處理斃死豬肉,被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兒童福利法遭雲林地院重判7年徒刑,併科罰金100萬元,但未料到本案還未服刑之前,卻又犯下窩藏並苛扣非法外勞及控制外勞行動自由新案,被查獲的外勞對警方營救行動,有如獲解救般,充滿感激,在當時就有外勞向外事課長說出「姐姐我要回家」。
嘉義市警察局局長劉柏良11日上午在頒發破案鼓勵獎時表示:目前查緝非法外勞工作雖屬移民機關主政,然警察機關依據「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與警察機關協調聯繫要點」之規定協助查緝實屬責無旁貸,並可消除危害社會治安亂源及予非法雇主當頭棒喝,另政府大力執行掃蕩非法人口販運案件之際,嘉義市警察局當本著警察之專業全力以赴,持績掃蕩此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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