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貼在公告欄的開會通知單,可以照相聲稱著作權?
奇聞,社區里長公佈欄的開會通知單,都可以製作成有著作權的圖件!表示禁止傳播嗎?猜想是笑話吧?!在最後有一棵黑色的愛心圖示,又是怎樣的意向呢?人的心思很難理解,作公民記者,看透人間百態,真是大開眼界。不參與公共事務,不會太細心觀察點滴的微小細節,我很高興自己發願為社區的生態環境努力,才能靜下心看清楚這個奇幻的世界。。。
廣慈博愛院的開發院又要開會了,社區朋友臉書私訊傳了一張圖片給我,當時沒細看,現在要寫報導才注意到。。。
在此次開會後,我曾經向中坡里里長反應,家裡的里民公佈欄上,沒看到開會通知單,他提到有一男子抽掉他的通知單,但是他沒有報案,只是一路追趕著他,似乎走遠後,又回頭來繼續拿掉里長貼的通知單,不知道兩者有沒有關連?這種小事不需要查證,寫成奇聞就足夠了。
為了免掉麻煩,我上到臉書去看,有分享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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