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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淪為幫建商掠奪人民的幫兇 太平洋建設偷拆汀州路羅姓屋主房屋

2015/10/03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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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公民記者:朱水文

在中秋連假(9/25)前一天下午,太平洋建設在未取得任何地主同意書的情形下,竟無預警以怪手拆除台北市汀州路羅姓屋主房屋,引起同遭都更受害民眾反彈,2015年10月02日齊聚台北市政府前抗議行政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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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迫遷連線發言代表徐亦甫提出2014年9月25號,當時競選台北市市長的柯文哲,簽巢運的居住政策承諾書。這份政治支票,第一條就是終結強拆迫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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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自都更條例1998年通過以來,已用「公共利益」之名,通過221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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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兩百多案中,包括被強迫劃入、未簽合建契約的住戶。今日到現場的包括北投中央南路、萬隆師大分部、永春警眷舍、後山埤與吳興街整宅等多處都更案住戶,在這些都市更新範圍裡,拆除執照一發,只要一有住戶同意就開拆;因為讓「老舊社區」進一步變成破損頹圮的人為災區,就進一步促成社會大眾支持強拆的聲浪。社會輿論責難卻落在少數堅持到「住家淪工地」的住戶身上

以永春警眷舍都更案為例,住戶王東凱痛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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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到公權力淪為幫建商掠奪人民的幫兇,市府應該拿出魄力,整治無良建商」。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黃瑞茂老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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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的是一個不符人民期望、違背憲法強拆強徵的城市,建築法本來就有規範,拆除執照仍需要取得地主同意,就算都市更新條例凌駕建築法,這個法規間的矛盾,不該由民眾來承受]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正工程司江中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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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收受陳情書、新聞稿、聲明稿,再帶回局處研議,暫無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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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聯盟及聲援團體共同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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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北市政府應秉持公開透明施政原則,對於實施者偷拆事件清楚究責、訂定罰則。不應推卸爭議案的核定、拆照核發之政治責任。

2. 針對現已核定的爭議案件,應依循建築法第81條原則處理,強拆範圍僅限於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

3. 徹底檢討建商公會版本SOP、提出爭議地區之都市更新中繼檢討措施。

聲援團體:青年樂生聯盟、台灣當代漂泊協會、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新莊塭仔圳美華新村自救會、三鶯部落、三峽龍埔里麥仔園自救會、三峽龍埔里劉家自救會、惜根台灣機場捷運A7站區自救會、惜根台灣南鐵反東移聯盟、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中城市發展田調團、龜山反大湖重劃自救會、華光社區訪調小組、宜蘭冬山鄉永安路自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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