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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超商的精神服務遊民

2015/08/15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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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超商的精神服務遊民

 

照片

(圖片來源:人安基金會)

 

 

這裡有兩個觀念,一個是提供者,一個是使用者。

 

一) 為甚麼便利超商要開得到處都是?
只是為了要讓使用者感覺到便利兩字而以。方便可以刺激使用頻率。

二) 超商服務是要收費的,使用者付費是大家認同的精神,遊民不是乞丐,他們需要協助卻不需要施捨。所以遊民自己也必須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付費可以提高他的自尊,因為錢是自己賺來的。

第一個問題政府要設法去改善,可以政府自己作,也可以編列經費,委託遊民關懷團體去作。

第二個問題,相信遊民也可以認同,使用某些政府資源時他們也願意付費,例如夜宿,餐點,衣物更新甚至洗澡,都可以要求使用者付出一點像徵性費用,例如洗澡五元、用餐五元,衣物更新(不得轉賣)三十元,夜宿一百元。社會局也應該承擔一些教育功能,必須有讓遊民能夠賺一點錢的配套政策。

錢到哪裡去賺? 政府很努力的協助遊民就業,這雖然有如唐吉柯德的勇敢精神,卻也是緣木求魚的幻想,很多年輕人或中年失業的人都找不到工作了,這是不爭的事實。一般人需要的是穩定的工作和收入,所以很多零碎非固定,低門檻的工作可以鼓勵社會或企業,透過社福團體聯繫窗口釋出請遊民幫忙。政府部門更應該帶頭示範,尤其是里辦公室跑腿的勞務、社區環境的清掃等等。這些非固定工作必須能跳脫勞基法的最低工資規範,能賺多少算多少,有勝於無。已經固定成形的工作,例如街頭舉廣告牌等,仍不得違背勞基法的最低工資。

政府怠惰最明顯的一個例子,就是創世人安基金會所努力推動的『單親媽媽烤地瓜車』,我問過很多人,幾乎都有被警察開罰單的經驗。警察局打社會局耳光。這都是政府部門可以解決的問題。

無論社會釋出多少善意,遊民要去工作之前,能不先洗個澡讓自己煥然一新才去上工賺錢嗎? 工作結束,滿身臭汗不需要洗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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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北投文史達人 楊燁  義務繪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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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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