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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靈的國家機器 連律師都受害 報稅要小心!

2015/05/15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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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失靈的國家機器 連律師都受害 報稅要小心!

 

      (記者徐敏儀/臺北報導)立委許添財日前表示臺灣財政持續惡化,國內「婉君」還票選張盛和是2014年十大惡人之首,很多民眾聽到《銀行家》(The Banker)雜誌頒發全球最佳財長給張盛和的消息紛紛表示不滿,還有人寫信告洋狀說,張盛和問題很大,The Banker不怕因此壞了機構的公信力嗎?

 

     許添財說,The Banker表示張盛和獲獎原因是推動以實際交易價格跟成本認定的房地合一稅制改革,他質疑「都還沒上路!連修法的草案都還沒送到立法院來,他已經在國際得獎了!國內媒體怎麼講的?稅制不公導致臺灣貧富懸殊差距,這是元兇,財政部是元兇,稅制是元兇!」許添財進一步提到The Banker認為張盛和建立回饋稅制改善所得分配,他也質疑「五年來臺灣的資產總值增加24兆,17兆是落入財團之手,所以經濟成長是為誰成長?!經濟的果實是為誰而分配?!」  許添財也提出資料表示在臺灣財產交易所得、資本利得的稅,占所得稅收比例愈來愈低,固定薪資所得者所繳的所得稅占比愈來愈高,這都必須要改革!

 

     除了稅制不公讓臺灣貧富差距擴大之外,許添財也指出稅務機關行政裁量權駕馭司法的問題,一直以來也是財政部被炮轟的問題,涉及到人權、紀律、秩序、公平以及制度的健全,張盛和部長要去領這個獎,這些賦稅人權問題也會被外界與國際更嚴格檢視。

 

     五月報稅季到了,稅捐機關一再宣稱現在網路報稅很便民,但許多民眾質疑如果出錯怎麼辦?連馬總統的御用律師陳長文都曾被課錯稅差點拿不回來,一般平民老百姓不懂法、也不懂稅,那可怎麼辦?陳長文妻子名下房子,被稅捐機關課錯稅,害他溢繳十五年的房屋稅;他發現後去申訴,稅捐機關卻只願意退還五年「多課」的稅,而非十五年。明明是機關自己的錯,明明依照行政程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就可以解決的,稅捐機關卻不願認錯,還要靠修法-修出「陳長文條款」,規定「未來只要政府機關課錯稅,退稅無年限;但若民眾自己犯錯多繳稅,稅捐機關仍維持目前只退還五年以內的稅。」被外界批為混淆視聽,掩飾自己的錯誤,欺騙國人。

 

     再專業的律師都會被烏龍稅單惡整,台中的黃文皇律師于民國97年接獲法院指派,擔任一位已去世的張先生的遺產管理人,張先生有9位遺產繼承人,在他死後,通通拋棄繼承。後來,中區國稅局查到他有漏稅,才將案子提到台中地方法院,法院隨即指派黃文皇律師為遺產管理人。

 

     依照國稅局給黃文皇的資料,一切都很順利地準備結案時,沒想到國稅局突然說查到張先生匯了兩筆錢到國外,明知黃文皇與當事人非親非故,純粹是基於回饋社會幫國稅局做無給職的財產清算人,國稅局竟直接把這筆帳栽贓到黃文皇身上來,處罰款新臺幣5521萬8988元,本稅加罰款共約一億一千兩百萬!黃文皇律師不服抗告,申請閱卷時,國稅局竟說:「一切都是機密,不能查!」時任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曾在立委朱鳳芝召開的記者會中,對媒體口口聲聲表示:(此案)已解決!但記者會結束之後沒隔幾天,黃文皇就接到行政執行處打來的電話,對方明白指出,「我們是不受約束的,如果財政部把你的案子送過來,我們一樣要執行。」雖然張盛和在媒體面前口口聲聲說:已解決!但黃文皇律師至今並未收到任何白紙黑字撤銷的公文書,依然生活在財產被強制執行的夢魘之中!

 

     隨近年稅務冤案頻傳,許多專家學者觀察發現,國稅局往往未給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甚至即使當事人拿出具體事證,國稅局也不相信,到時除了補稅還要倍數處罰,民眾要訴願,還要先繳一半稅額,不僅如此,民眾打贏的機會只有6.11%,但就算贏了,行政法院也不敢做終局判決,只敢將稅單發回原處分機關做「另為適法之處分」,於是稅單又被國稅局加加減減再開出來,成了萬年不死稅單,輪回到你「投降」為止,有人因此家破人亡,甚至死了也因怕被欠稅汙名所辱而不敢聲張。失靈的國家機器,連律師都受害,五月報稅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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