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新竹林智堅市長 說明文化政策
緣由:報導「請新竹林智堅市長 說明文化政策」
時間:104年4月7日(二)
地點:新竹
音樂: 創用CC BYby 太田 亞紀子 洞爺湖物語
參考資料:
04/07自時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79569
04/07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407002623-260402
04/07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20150407/587976/
04/07聯合 http://udn.com/…/821060-%E4%BA%8C%E6%88%B0%E9%81%BA%E5%9D%8…
文資法94條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70001
口白:
文化資產保護法 第九十四條
可對損毀古蹟者
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這只是 事後處罰
傷害已經造成
最重要的是 為政者的態度
他其實 早就知道這個地方
應該要加強巡邏 或者是用什麼
更重要的一些 監視器在四周
其實 都沒有加裝 也沒有好好的巡邏
我的意思 也就是說
不然派出所 不會知道說
用安寧 妨礙安寧 來報案
根本不知道 這邊是文化資產
所以這個過程 其實新竹市政府
是有疏忽 怠忽職守
他這樣做 是亡羊補牢 不過總比 沒有作好
我們現在是 希望凍結 (都更)
我們是希望 跟原來的廠商解約
因為已經 變成這樣子了
重新再來考量 怎麼樣好好的
保護 新竹市文化資產
所以我們 其實嚴格說起來 雖然是告訴
我其實 就我一個非專業的人來講
我是希望 告 新竹市政府
因為他 怠忽職守 雖然 有點告不成
可是至少 是在國賠的層次 還是有機會的
因為 他已經這樣要國陪
當然是 賠給國防部
但是 他也是一個態度
代表我們 新竹市民
我們希望 我們要保護
我們自己的 文化資產
接下來他要做的事情 就是亡羊補牢
然後好好的 把態度拿出來
還有很多的文化資產
他要怎麼樣 來對新竹市民 來交代
對後代子孫交代
請新竹市政府 態度拿出來
而且是在許明財(市長)的時候
我們是去遞狀 不 我們是去申請 暫訂古蹟
在你林智堅市長的任內 被拆掉
請林市長 出來 說清楚 講明白
把你的態度 文化政策
跟我們的新竹市民 好好的講一講
文資法上面的九十四條
他的法律解釋 要怎麼解釋
我們當然 是希望說 這個解釋盡量放寬
否則文資法的罰則 完全沒有任何意義
而且就像教授講的 這個古蹟
他原則上應該是已經是國家層級的
因為二戰的遺址 在台灣 在全世界
也非常非常少 只是說我們在這一個
另外一個那個保護樓的部分
還在申請 那我們從前的訴求
就是說 依照「台北公約(宣言)」
必須要用 文化部
把他這個指定 為國定的古蹟
但是就是說 現在變成是 市定的歷史本體
就已經 有點荒謬了
那你如果再把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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