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處理不善 原住民怨淪為二等公民
【記者 陳雅文、郭姿辰台北採訪報導】手拉布條,臉戴V怪客的面具,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號召萬人走上凱道,要求政府核四停工,不可讓舊有核電廠延役,並全力推動替代能源。
各地原住民學子呼口號:「原基三十一核廢我不要」,高喊口號,表達強烈不滿,東部原住民號召族人,要政府撤出放在蘭嶼的核廢料,還給他們安全無毒的生存環境。
據平面媒體報導,台電預計將高階核廢料,存放在南澳、南田和烏坵,擔心成為下一個蘭嶼,南澳青年聯盟成員抨擊政府,將有毒物質放在原住民部落不僅違反原基法的規定,更讓他們覺得被視為二等公民。
南澳青年聯盟成員Jiru Piring表示,政府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原基法)第31條:政府不得違反原住民族意願,在原住民族地區內存放有害物質。
另外位於核四所在地的居民,也出面拆穿政府的謊言,質疑核四封存完全是個假議題。鹽寮反核自救會會長吳文樟氣憤解釋:「行政院表面上說封存,其實是在欺騙我們核四建不起來,建不起來然後內部再來建。封存就封存,為何要搞個什麼安檢再來封存?這個安檢又要多花費34億,所以說我才說馬英九在欺騙我們。」
除了不滿核廢料的存放,以及對核能安全仍心存疑慮,民眾上街遊行希望政府能正視訴求,提出能源新政策,盡早實現非核家園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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