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對抗氣候變遷,好嗎?
─ 具彈性的氣候公約仰賴跨國合作。 編按:此為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組織 2015年2月8至13日之間在日內瓦舉行的談判工作小組會議,由各國談判代表、環境高階官員討論 ADP (德班平台特設小組) 最新文本的內容,將成為年底國際氣候新協議的討論基礎。
. 圖:瑞士伯恩附近的高山冰河正消融中。(UN Photo/Jean-Marc Ferré via Flickr) |
文/賴柏宏 (中央大學學生、GCCA青年公民記者)
相較於過去各方要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公約(京都議定書),2015 年即將簽署的巴黎協議將具備更多彈性與挑戰。 目前為止,談判不只有各國的承諾,更期待看見雙邊協議或多邊協議,進而帶動整個區域或跨國間應對氣候變化的合作關係。此舉除了能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的動能外,將防止過強的法律約束力導致巴黎協議的失敗。目前為止三大排放國美、中、印(美國與中國於2014 年聯合聲明、美國與印度2015 年聯合聲明)已發展各別合作關係,未來期待看到更多聯合聲明。至於巴黎協議的法律約束力目前仍在戰戰兢兢地進行磋商。
議題方面,日內瓦會議的最新進展顯示「世代正義」、「人權」、「性別」與「健康」的倡議是最大贏家,紛紛挺進最新的 ADP 2.8 公約文本,為2015 巴黎協議內容奠定重要基礎。
|
簡述文本內容
|
表支持之國家集團
|
世代衡平
|
強調應對氣候變化之行動與根據此協約之建立過程應確保「性別回應性」、「性別平等」、 「世代衡平」 ; 並考量到「環境完整性」與「地球母親的完整保護」 ; 尊重人權、發展權、青年與原住民權利、並根據國家發展重點與戰略創造工作以及勞動力之合理轉型。
|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獨立聯盟
|
性別平等
|
玻利維亞、歐盟、墨西哥、烏干達、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獨立聯盟、立場相近發展中國家集團
|
|
人權
|
玻利維亞、歐盟
|
|
健康
|
應對氣候變化之結果將有助於健康之實踐,氣候變化政策應與衛生政策應相互支持。
|
除委內瑞拉表態與談判不相干之外,多數國家表示支持
|
|
繳交INDCs 國家
|
三月(第一季)
|
中國、歐盟、美國
|
六月(第二季)
|
環境完整性集團、澳洲(預期但不強迫)
|
十月
|
剩餘其它會員國
|
- 資訊必須透明以完整揭露該承諾期所排放之碳量。
- INDCs 之減緩方案需符合國家形象。已開發國家應提供至2025 年各項經濟發展所排放之碳預算作為模範 ; 其他國家則應盡量倣效以揭露其碳預算。
- INDCs 應揭露與森林與土地相關之完整資訊。
- 對於承擔高歷史責任與能力較好的國家,INDC 必須具備融資方案 ; 對於需要財務支持的國家也必須在INDCs 中表示。
- 確保INDCs 是公平且具野心的。建議考量方向有:揭露該國碳預算、該國INDCs 如何達成協約限制全球升溫攝氏1.5/2 度的目標?其他國家是否該參考該國之INDCs?
- 明確舉出該國如何應對氣候變遷的持續性衝擊,發展中國家應明列所需的能力建構與財務支援。
|
潛在爭議
|
減緩
|
l 小島國家認為INDC 必須要進行審查以限制全球升溫攝氏1.5/2 度,部分國家對於審查機制沒有信心。 l立場相近的發展中國家集團認為發展中國家與已發展國家必須有不同的審查標準,國家分化問題重現。 l 市場機制須立法管制。小島國家十分反對市場機制。 l 限制全球升溫攝氏2 度之碳預算為10 億頓,照目前排放狀況,2020 年將達成三分之一的排放量。談判更應該著重2020 前的減排野心。 |
適應
損失與損害
|
l中國認為適應、損失與損害不可混為一談。 l INDCs 需要有調適內容,目前過度著重在減緩內容。 l馬爾地夫強調損失與損害必須要討論其新制度,且該制度必須更具目的性以面對氣候災難。 |
融資
|
lGCF (綠色氣候基金) 必須成為更穩定、更能夠被預測之融資管道以應對氣候變化。 l印度認為適應、損失與損害必須與強調其融資方式。 l日本認為不只有已開發國家需要負責解決融資問題,而是俱有相當能力的國家皆需要共同解決。 l審視週期應該為五年或十年?融資該如何配合,以進行財務支援? |
圖:2015年2月日內瓦氣候談判的開幕式 (Photo by UNFCCC via Flickr) |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