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不保 勞工無心休假
基本工資不保 勞工無"心"休假
王如玄曲解法令 自失立場 自比陳菊 相互比爛
上任半年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日前在立院針對「無薪休假」一事以勞委會民國90年的一項行政解釋表示勞資雙方經協議後減少正常工間至低於法定工時(每兩周84小時)並不違法,並搬出此係前朝主委陳菊的政策,與她無關。此舉不但自失立場更毫無政治擔當。
* 「無薪假」勞工每月領低於17280元,合法?
王如玄主委代表勞委會的政策方向與基本立場,此例一開就是預告未來勞動彈性化─部份工時制/時薪制(實領工資可低於基本工資1萬7280元)將指日到來,過去民進黨政府未完成的任務,國民黨政府繼續努力實現。
依據勞基法有關給薪標準,只要是雇主無法提供充份工作,可與勞工協商用休假方式來因應,但有關工資給付仍應高於基本工資,這是法有明定的基本原則,王如玄主委律師出身應熟知法令的根本精神,如今棄守「基本工資」底線,還以恐擴大失業為要脅,更讓一般勞工有苦難言。
火盟與工運團體及弱勢勞工代表們將赴勞委會抗議主委的失職與失能,並要求王如玄主委將功折罪,立即啟動全面普查「無薪休假」企業的計畫,對於給付不足17280的企業全面開罰,並取消任何取得國家金融紓困的優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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