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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視障者爭工作、求生存 大遊行

2008/12/2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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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11/21星期五上午十點起有逾一千五百位視障按摩師將聚集自由廣場,上街頭爭取工作權,要求保障生存權。各縣市有14個視障按摩職業工會, 11個盲人福利協會和200個全國身心障礙者聲援團體,共同向行政院表達五項訴求,爭取保障視障按摩工作權和生存權。

  近半個月來,視障按摩師陷入一片恐慌,源因10/31大法官649號解釋(如附件一),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違憲,最遲三年內失效。這個未經聽證程序突如其來的釋憲案,無異是在現今視障者就業配套措施未臻完善前,將最後一個工作保障權拿掉 全國視障同胞莫不感到錯愕與悲憤。

有在就業的視障者中,百分之七十從事按摩工作,如果開放明眼人競爭,等於是將一個自行游泳上岸的溺水者再度推入水中。

為此在中華民國按摩業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號召下,全國共有1500位按摩師和明眼志工一起走上街頭,要求行政院負起保障視障者工作權的責任。共同呼籲政府重視全國五萬視障者脆弱的生存權及工作權。當天所有視障按摩師將身穿白色工作服,手持白手杖,帶墨鏡進行遊行和陳情!

  為因應此一突如其來的衝擊,並捍衛視障按摩業者之生存權,中華民國全體視障按摩業者和視障團體在此向行政院提出以下幾點訴求:(並發表遊行聲明,附件二) 

  1. 立即研議尋求大法官再解釋的機會。
  2. 透過補助視障按摩開業、獎勵雇用及定額雇用等措施,立即研議視障按摩的工作保障措施。
  3. 協助視障按摩業者接受按摩在職及進階訓練及經營管理教育,以提升產業價值。
  4. 加強中途失明者之生活重建、定向訓練、職業重建及轉業輔導等機制。
  5. 立即由行政院成立視障按摩工作權益保障因應小組,訂定政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應此一衝擊的政策目標,並列管監督政策落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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