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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福委會結算申報及扣繳作業』課程於12月30日在三重市社教館辦理

2008/12/24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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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財政部規定,職工福利委員會每年1月1日~31日要申報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5月1日~31日要做年度稅務結算申報,身為福委會的主委、財委、總幹事、會計幹事的您,對於職工福利委員會申報與扣繳相關稅務之規定了解多少?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及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最新修改您知道了嗎?福委會給予員工的各項福利補助所得您都有正確申報嗎?福委會萬一因作業疏失會被稅務單位做那些查核與處罰?

 

營利事業職工福利委員會給付其職工之各項補助費(含禮品、實物),應認屬受領人之其他所得,給付時可免扣繳,但應由該委員會依照所得稅法第八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提醒企業福委會承辦人員,近日發現許多福委會承辦人有錯誤觀念,認為福委會購買禮券及購買尾牙摸彩獎品或禮品等贈送員工,及補助員工個人旅遊,員工開福委會統編拿單據回來核銷後領現金,福委會承辦人都誤以為這些單據可以做為福委會費用支出而沒有列入員工個人所得扣繳,其實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許多福委來電告訴秘書長說:以前的承辦人都這樣沒事阿?秘書長要告訴大家:錯!不是沒事,是沒被稅務單位抓到!福委會一旦被稅務單位查到:禮券、提貨券、禮品、摸彩、補助員工個人旅遊等未依規定扣繳稅款時,這些單據憑證,剛好就是補稅的最佳證據!而被查獲未依規定扣繳稅款之福委會,稅務單位除會責令依限開單補繳外,還會處福委會應納稅款一倍~三倍以上的罰金,稅務單位如認為該福委會前後年度皆有漏開所得扣繳問題者,可能會連續查核該福委會五年內所有帳務,到時現任福委就要因前人的疏失,被稅務單位查帳收爛攤子忙到翻,福利金還要另外被追繳高額罰金,還有最嚴重的後果是,福委會如未依法令規定而致職工福利金發生虧損,保管人應共同負有賠償責任,萬一有瞭解法令之員工去申訴提告追究,漏開的那屆福委們可能就要承擔賠錢責任了,秘書長在此建議福委會業務承辦人,應該要熟知相關稅務規定,依法申報員工各類所得扣繳。

為協助事業單位福委會運作及配合政府勞工福利政策,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在97年12月30日邀請稅務單位講師,於三重市社教館講解『98年度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委員會年度結算申報及扣繳作業』,課程休息時並安排參觀協會廠商會員的活動攤位及員工福利專案,來作為福委會舉辦明年福利活動之參考,讓福委會為同仁創造更多元的福利,歡迎全國各縣市福委會踴躍派員參加。

欲瞭解詳細資訊請上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網站(網址:http://ewda.tw/)「活動報名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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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 (未驗證) ・ 2009/04/1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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