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是毀約背信的十大惡人之首?
財政部長是毀約背信的十大惡人之首?
(記者 周瑞雨 台北報導)最近財政部長新聞特別多,才被網友評選為十大惡人之首的財長張盛和,又被英國銀行家雜誌評選為最佳財長,再過沒幾天又出現台北市長柯P爸媽被查稅,引發用查稅做政治追殺的臆測。張盛和引人爭議的個案不只這些,日前財政部與台新金搶奪彰銀經營權一事也備受批評,報載政府背信毀約的行徑,使台灣市場成了一個高政治風險的市場,難怪外資對台灣股市裹足不前。1/18周日晚間六點播出的快樂聯播網FM89.3「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邀請到台北律師公會的前理事長、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陳彥希律師談此一案件,歡迎民眾踴躍收聽。
承辦此案的陳彥希表示,台新標得彰銀的經營權一事起因彰銀產生嚴重的虧損,政府必須要引進民間的資金來活絡,才會有股權標售的狀況,當時是採公開招標而且是開國際標,也有國際競爭者進來投標。當時台新金用365億得標,比市價高出140幾億,原因就是因為有經營權在其中。他指出,台新金當時取得彰銀股權一事,特偵組也查到去年七、八月,正式確認中間沒有任何的犯罪嫌疑。
陳彥希表示,財政部於公告及公函中明確表示當年彰銀增資涉及經營權移轉,未來更要逐步釋出公股。公函公告內容依法當然為契約約定。得標後台新金多年來致力於改善彰銀財務,績效有目共睹。令人納悶的是財政部為什麼現在要把這個經營權搶回去?他說,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一個部長怎麼會去做這樣毀諾背信的事情呢?
陳彥希進一步分析,每一個國家的公權力介入去主導金融銀行的時候,一定要有一個行政上的目的,如果沒有就不應該介入而跟民間的業者爭利。這案子當時會決定要讓民間取得經營權,就是當時的政府已經認為彰銀已經不需要來幫助政府做跟施政有關的行為,要回復到一個民間銀行的角色,要找最會經營的人來經營,政府漸漸退出,當初公告的內容很清楚,第一個是讓出經營權,第二個是政府漸漸的釋股官股會退出。當年的財政部長林全在立法院備詢裡也講的很清楚,彰銀已經沒有公共的目的,要讓他回歸到一個正常商業銀行。
「張部長最喜歡說的是,彰銀是全民資產,他要把他爭回來。其實這個是完全的錯誤,財政部原來只有持有百分之十幾(12.2%),但是百分之八十七點多是民間持有的彰銀股份,怎麼會說百分之八十幾變成全民的資產?你要這些百分之八十幾的股東他們怎麼能夠接受這樣的說法?」陳彥希認為這是誤導老百姓,將私人的東西變成國家的,這是在實施共產制度還是怎麼樣?再者這樣紛爭的結果,股價下跌資產損失,對股東會有利嗎?
陳彥希再提到,這一次財政部持股比例不多,董監事改選卻是大獲全勝,因為採用收購委託書的方式在搶經營權,如果說台新金經營的很差,應該讓財政部經營會更好,這樣角度來收購委託書是合理,但是今天不是,財政部怎麼可以去濫用這個徵求委託書這個制度,反而來破壞這個制度?而他去徵求的時候,有表明他是國家官員的身分,徵求委託書的業者碰到主管機關來的時候,你敢不配合他嗎?誰敢?更多精彩內容歡迎準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或上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audio 大家一起來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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