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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十一月人權新聞摘要

2014/11/3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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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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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TT各性少數板與性別板同步置底刊載的新聞摘要──

1105,環資,豈只甲狀腺癌?──福島甲狀腺檢查之解讀、回顧與近況。一般來說,「98%的甲狀腺癌為分化良好(惡性程度相對低),經治療長期的預後極佳,20年存活率超過9成。」,單單甲狀腺癌四個字,有的人可能會以為危害程度有限;不過,在福島的狀況,由於罹患比例過高、「確定罹癌的人裡,超過8成轉移到淋巴或其他臟器」等,比一般狀況嚴重,福島兒童未來的健康如何,恐怕還需密切注意。
http://e-info.org.tw//node/103181

1105,苦勞,通訊軟體「隱性加班」在外工作者 工時問題多。根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8條指出,「勞工若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在事業場所之外從事工作,導致工作時間不易計算者,以平常工作時間為其工作時間。但實際工作時間經證明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只要在外工作的勞工能夠應雇主要求,提供工作起訖時間、對話紀錄、文件交付紀錄等證明文件,雇主就應依法補登工時,提供工資。

勞動部勞動條件處工資工時科科長李怡萱強調,企業濫用「責任制」,加以規避加班費是欺騙勞工的謊言,現在縣市政府審核責任制的報備約定書時,標準從嚴,透過這些標準來達到限制的成效,此外,即便適用責任制的職業類別,也仍然受到《勞基法》的加班費相關規範。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0655

1106,苦勞,「光復鄉」噴漆事件 原民抗議檢警追殺。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伍杜‧米將說,日本殖民政府侵奪了大量原住民族的土地,國民政府來台之後變本加厲,再將這些侵奪來的土地用「光復」來加以命名,這是對原住民族莫大的恥辱,米將也強調,「正名」是自我認同的第一步,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1條 (link is external),政府本有回復部落及山川傳統名稱的義務,但是多年來卻無所作為。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0659

1107,苦勞,「勞保、健保」校園招魂 台大工會呼籲校方儘速納保。從去年(2013)4月勞動部訴願裁定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劃臨時工以及教學助理三種身分,與台大校方之間為僱傭關係,然而,台大校方卻遲遲未替兼任助理加保,6日上午台大工會陪同教學助理於台大校園內展開「召魂儀式」,由學生扮演道士高喊「勞保、健保、緊返來!」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0669

1111,苦勞,利率3年增倍 卡債越還越多。過去沒有金融借貸的時期,民眾借款大多透過關係、跟會的方式,一般而言,倒會者頂多能歸還3成欠款,但是銀行是3年翻倍,欠款人永遠還不了款。當欠款人遭到銀行債務催收,不少人因為銀行去電或者寄扣薪通知到工作單位,就遭到雇主資遣,欠款人因為自認欠錢理虧,患上憂鬱症,最後走向自殺一途。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0733

1111,苦勞,同志遊行 馬來西亞不沈默。馬來西亞刑事法典377條文,將口交及肛交等性行為“違反自然規律”,罪名成立最高可能被判處20年監禁和鞭刑。社會大眾缺乏良好的管道認識同志議題,同志群體生活在這樣一個沉默的社會之中,持續受到壓迫。馬來西亞的伊斯蘭法規(Syria laws)也將“跨越性別的裝扮”視為犯罪行為,違反行為將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罰款。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23938

1112,苦勞,醫師「過勞」節 基層呼籲納入勞基法。醫勞小組指出,現今醫療體系下,醫師普遍工時超長,根據統計,實習醫師每週平均工時87.1小時,住院醫師104.6小時,比起一般勞工的工時標準超出一倍以上。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0742

1113,苦勞,健保作為不分本外的社會保障。「外來者」並非是可以在醫療人權上被差別對待的理由。比較他國的醫療保險制度(參見圖二),如英國實行公醫制,不分本外,醫療費全額由政府負擔,而日本更是外國人士只要登錄即可投保,德國對待本、外籍人士,也無收取健保費用上的差別對待。至於在大陸求學的台灣學生,也可通過加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獲得低廉的社會福利保障。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0744

1116,公庫,B的HIV感染三週年筆記。被整個社會不友善的氛圍或體制的要求逼迫的狀況,從來不會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就像義務勞動原本被分配到中和區公所,但區公所卻又以「具有可能會導致你受傷的器材,為了保護你而不讓你在這裡做」的荒唐理由讓我最後得被調回新北地檢署。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24138

1118,苦勞,規範工時 管不到家務移工 勞動部繼續牽拖修法。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0798

1120,苦勞,國道收費員 今起無限期絕食。收費員於去年(2013)底離職,由於高公局以不區分年資、一律7個月底薪計算資遣費,與先前承諾過的,除法定資遣費之外,「加發7個月」資遣費的計算方式有相當大的落差(相關報導),加上不滿遠通的轉置作業緩慢、設有門檻,引發收費員長達一年的抗爭行動。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0831
相關新聞:針對另一個「事主」遠通電收,收費員的訴求則在未來的工作保障,早在2006年1月1號,精簡第一批1百多名收費員時,遠東電收與交通部就達成過協議(交通部新聞稿),包括「5年內工作權」、「轉職至該企業集團維持原薪資保障」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7006

1126,苦勞,踢館法務部 同志:婚姻平權對案別拖。
http://tinyurl.com/prepjpv

1126,苦勞,是否徵收古蹟文萌樓 日日春堵柯文哲要表態。柯文哲表示,團隊內部有分層機制,先前曾舉辦三場公民咖啡館聽取各民間的意見,並做成公民政策白皮書,交由政策部處理。日日春協會鍾君竺說,他們有去參加,也有針對文萌樓及遊民等議題提出意見,但柯文哲當場「拍完照就走了」,根本沒有參與討論。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24611

1126,苦勞,消防員兩年多來的抗爭歷程。徐國堯本人收到了高雄市政府的免職令,更諷刺的是,親手簽署核發的人正是黨外時代號稱「人權鬥士」的市長陳菊。高雄市政府剝奪人權的手段並不止於此,消促會在高雄地區有四名幹部,在徐國堯被「處理」掉以後,餘下三名亦陸續遭官方追殺,收到了考績會通知單的「警告」。該通報上頭搬出《公務員服務法》第14-3條,說公務員參加民間團體活動需經主管機關「許可」,同時未經許可亦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否則將依規定「懲處」。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0875

1127,苦勞,1128收費員抗爭,為什麼?「交通部近日不斷強調收費員是「一年一雇」,在契約上載明ETC上路後即終止勞雇關係,這一個說法本身已經牴觸了《勞基法》第9條,其中規定非「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不可以以「定期契約(像是一年一聘)」的方式約定,當然也就不能作為拒付資遣費的理由。」

「25日,收費員與交通局在新北市勞工局進行調解,調解程序的進行,是由勞、資、官三方各推舉出一位調解委員,當天調解委員提出的調解方案,是建議交通部安置收費員假使無法安置,則依《勞基法》舊制退休金結算年資(也就是承認舊年資、條件比資遣費更優渥),而如果調解不成立,也建議交由勞工局仲裁。

仲裁程序是勞工行政機關就雙方爭點,從勞動法律的觀點裁處出一個方案,經過仲裁的方案,對雙方當事人來說,與法院判決有同一效力,在《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勞資雙方可以共同向勞工局提出交付仲裁的申請,而勞工局也可以強制交付仲裁。

仲裁申請需要雙方提出,交通部拒絕,除非勞工局願意依職權提出強制仲裁,否則這條路就走不通,在新聞稿中,僅強調要走「司法程序」,也就是要跳過《勞資爭議處理法》的這個程序,理由很簡單,因為他們擔心勞工局會做出有利收費員的決定,從交通部拒絕仲裁的動作,可以看出,其所謂「合法」、要求收費員「合理」、走「體制內」管道的說法,是禁不起檢驗的。」

「每一個個案的衝撞,都是鬆動原本制度上偏狹的一股力量,也因此,我們(這些非當事人)看待抗爭,應該站在與整個社會相關的角度來思考。關廠工人、華隆自救會、國道收費員的抗爭,不僅僅是為他們自己,更是為我們所有的人,而這一場抗爭,也因此不只是他們的抗爭,而是我們的抗爭。」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0893

1124,東方報,從趙衍慶先生的發心談起。趙老先生,富而好仁,不因有錢有產而輕賤底層,反而拿出鉅款,只為那些不能發聲的人們發聲,不禁令人想到,最近羅馬教宗為遊民大興澡堂建設的美事,眼下的台北市,公共空間充滿了階級性,即便不加收費,也要儀表夠格,寧可讓深夜的台北車站空空如也,不願門外的露宿遊民踏足一步。
http://tinyurl.com/mxrt8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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