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署長:為什麼不可以?
街頭紀錄者集體採訪行動
行動提要:
1. 這是一場「集體採訪行動」,我們不是記者,但是我們要知道、要提問、要紀錄。
2. 不是要爭取任何媒體或者記者的採訪權,而是要捍衛每一個人都應該有的權利,我不需要告訴你我是記者,我才可以拍攝。
3. 請參與的人帶著各種採訪設備,DV、照像機、MP3、webcam、筆記本…王卓鈞不出來,我們就「採訪」現場的警察。
4. 我們是去「採訪」的,所以不需要別人來「採訪」我們,所以不對主流媒體記者發採訪通知,如果有認識個別友善的記者可以請他們來、請他們一起採訪警察。
5. 有兩個後續的行動:第一、製作「公民採訪教戰手冊」,演練警察的行為模式及可以有的反應;第二、製作「警方行為影音紀錄資料庫」,收集各種警方在處理集會遊行不當的行為、做系統的整理。
集體採訪行動
■時間:12/10(三)下午2:00
■地點:內政部警政署(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7號)
12月10號是世界人權日,但是,長久以來,台灣的警方在群眾請願、示威的場合,執行公權力的界線,卻越來越無所忌憚,視「法治精神」如無物,不要說陳情者會遊行的權利遭到剝奪,就連沒有參與群眾活動、在一旁默默紀錄報導的人,也遭到同樣的威脅。
去年3月11日,樂生蘇貞昌官邸陳情,大安分局以現場攝影、紀錄的人都是「假記者」為由,把包括苦勞網特約記者徐沛然、黃詩凱在內的所有的人一起逮 捕、今年11月4日,紀錄片工作者陳育青遭到警方逮捕、扣留;12月3日,在西華飯店外,當天遭到驅離的樂生保存運動陳情者,遭到驅趕,同時,苦勞網實習 記者、當時執行「公民影音行動紀錄資料庫」工作的EM,遭到警方搶奪機器設備、與苦勞網特約記者蕭立峻一同遭到驅離;同一場合「影子政府網站」記者,也遭 到自稱「松山分局分局長」的男子,與自稱「警察」的女子驅離。
除前述各種毫無正常理由的驅離之外,警方常在集會陳情現場,以要求身份證明或言語威脅方式對待紀錄採訪者,或者逕自隨意以現場員警的主觀認定,劃定 「禁區」,粗暴要求現場紀錄採訪者離開。我們認為,前述作法十分不當,集會陳情現場的禁區設定,不應由警方以自由心證方式進行主觀判斷,否則將無限上綱限 制人民關心紀錄公共事務的基本自由。
對於樂生院在沒有獲得古蹟指定、院民續住問題沒有妥善解決之前,台北縣政府就粗暴地動用公權力進行迫遷,我們認為,這是台灣政府重大的人權汙點,從 同樣支持樂生保存運動與弱勢人權的立場來說,我們不認為我們比其他的人更有不被打壓的權利,與抗爭者一同被捕,我們甘之如飴;但是警方不問青紅皂白地對待 在現場並沒有進行陳情動作的紀錄者,也採取相同的手段,莫非警方在公權力的行使上,拒絕接受任何的監督?
我們是一群在國家和主流媒體的定義下的「假記者」、「非記者」,但是今天來到警政署,我們要採訪警政署長王卓均,以下是我們的「採訪大綱」:
1.為什麼不能拍?哪一條法律規定,不是記者就不可以有了解、紀錄公共事務的權利?
2.在西華飯店外,驅離樂生陳情者、採訪者所依據的法條是什麼?
3.當天有未穿著制服、自稱「警察」、「分局長」的人員,執行驅離的動作,他們是誰?
4.站在西華飯店門外拿著攝影機拍攝,有什麼「危害」,必須遭到驅離?
5.警方對於「比例原則」的看法是什麼?
6.警方是否拒絕在行使公權力時,人民在旁紀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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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警察理你們這些字以為自由的人就好啦
都不用去抓那些作奸犯科的人
怎麼不去報那些貪汙 知法犯法的警察?
不然你去抓出哪些總統貪汙過
我看沒人會在這裡跟你筆戰
一群無聊的人
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好嗎?
你們自己都說自己不是記者了~當然不算是工作阿...
就算你們是記者~人家也有拒絕採訪的權利吧!
人家本來可以不用鳥你們的~是你們擋在路上~請你們進來又不要~真不知道你們在跩甚麼...
而且整個過程嘻笑怒罵~一點都不正經....
為什麼不可以~你應該去問訂定這些規則的人吧...
人家警察也只是依規定來...有必要這樣汙辱人家嗎?
我只看到一群自以為有文化的暴民而已....還笑咧~要人家尊重你們~你們也尊重一下別人吧...
連有沒有讀過警察學校都敢說~他們沒有~難道你們有?
不過我看~台灣警察真的是很沒尊嚴阿....在美國~韓國早就直接抓起來打了....
無聊
就是一群"自己"為什麼不可以的無聊群眾
等到那天有暴民攻到你家時
看你還會不會等警察回答那些暴民可以不可以
想一想其它民眾
自己做的那些事爽就好嗎
會不會影響到其它人
不要把警察當神
等那天你兒子當警察
你再去對他吼"為什麼不可以"
台灣的警察真無能
面對一堆暴民卻什麼都不能做
要是我們老百姓被你們盯上了警察不就袖手旁觀?
等我們被騷擾到崩潰了他們也只能拿著牌子晃來晃去?
怪不得媒體會是文化流氓...
你們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想法很棒。
但是我看到這影片,感覺警察一直給你們蹧蹋,別人在回答問題,你們一直在插話,一直大聲喧嘩、嘻笑,而最嚴重的缺點,在本影片中,會加上自己的主觀看法,這些不是一個紀錄者該有的行為阿。
人數不必多,說話有禮一點,別大小聲,別認為自己理直氣壯,而最重要的事,是請尊重別人的自由,別人不想採訪,別勉強,請將心比心。
紀錄者應該保持超然的客觀,這才是真正的紀錄者該有的行為。
PS:千萬別學台灣的媒體那樣,只會讓人反感。
附影片(台灣媒體亂象)http://www.youtube.com/watch?v=YnC6JV4Q_dU
PSS:期待你們能夠進步,共勉之。
請問你們做的事情真的不違法嗎??
我看了之後覺得還不錯用~
想試用於討債方面的行動
可以用來癱瘓欠債人的生意
逼他還債
事後你們有被驅離或以非法集會遭到居留嗎??
雖然是2008年的影片
但看到還是替台灣公民的素質感到悲哀
請問一下
你們有記者證嗎?
悲哀
(就是說街頭紀錄者)
麻煩停止你們所有愚蠢的行為
自以為這樣做就是知識份子嗎?
自以為這樣做就是替民眾伸張正義嗎?
採訪?麻煩拿出你們的記者證
公民行動?那請問公民的素養在哪?
從影片中我真的看不出來
麻煩有羞恥心一點 別丟台灣人的臉阿
可悲!!PO在網路上的意思是要讓全世界笑嗎?
一群人占用道路不知羞恥
可憐啊!麻煩你們回去問問你們的老母為什麼沒教好你
當然不能拍
他拍你是為了抓你
難道你拍他也是為了抓他?
換個角度,老百姓不怕拍,因為我們沒什麼把柄。以後任何活動看到負責監拍的便衣警察,大家都對著他微笑、和他招手打招呼,送給他很長的記錄可以向上報告。
警察如果沒有錯,也可以仿效相同的方法,向人民微笑。笑得出來嗎?
你門太勇敢了
加油
加油
勇敢
請問警察在1201樂生圍籬事件中
押送學生到林口野放過程中
在警備車上抽菸行徑
也可以收錄到警察刑為影音資料庫嗎?
應該ok吧
領人民納稅錢的警察之所以存在,是為了保護人民,不是管束人民 ... 好好跟真正的盜匪周旋去吧,幹麻老撿善良百姓這軟柿子做績效
*警察刑為影音資料庫*
太好了!